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意图》);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建筑施工图一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图章; ⑺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⑻建筑工程预算书 ⑼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⑽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⑾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⑿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市政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施工图2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⑺工程预算书 ⑻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⑼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⑽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全部3个回答 >申请工程规划许可证哪些资料
152****5568 | 2018-07-17 16:46:10-
145****2818 一、需要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4、项目合同(复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坐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1、复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二、申办程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窗口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项目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窗口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项目经办人。
5、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项目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窗口发给项目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项目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窗口回复建设单位。 2018-07-17 16:54:46 -
148****6367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
建设工程类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 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
⑷ 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地形图上应由设计单位用HB铅笔标明下列内容:建筑基地用地 界限、建筑物外轮廓及层数、新建建筑物与基地用地界限、道路规划红线及相关控制线、相邻建 筑物间距尺寸轴线标号;(作图格式见《报送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形图示 意图》);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建筑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建筑施工图一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图章;
⑺分层面积表(应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规定计算);
⑽日照分析文件一份(可选);
⑾ 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⑿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市政工程类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1份,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⑵有关计划批准文件、设计条件或规划方案审批意见;
⑶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及附图(可选);
⑷1/500或1/1000地形图两份;
⑸符合出图标准并加盖市政府工程设计单位设计出图章的1/500或1/1000总平面设计图两份;
⑹施工图2套,图纸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⑺工程预算书;
⑻涉及拆迁的,应附送拆迁文件;
⑼相关部门书面意见;
⑽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018-07-17 16:53:08 -
142****9252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1份;
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
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
8、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
9、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
10、概算或预算1份;
11、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
12、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 2018-07-17 16:49:06 -
151****8839 1、规划局网站下载申请表
2、工程项目立项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许可证,附宗地图
5、方案审批意见书,附方案总平面图及鸟瞰图
6、总平面图2份、建筑施工图一套
7、环保意见或批复 2018-07-17 16:48:34 -
156****867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注意规划指标与规范有无冲突)所需材料名称如下:
1、先行申报人防审查,取得人防审查意见书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设计 单位公章、人防部门印章 )
3、计划部门立项批文
4、《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或《土地使用权证》
5、勘测院的“建设工程规划监测报告”
6、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报告书
7、施工图审查机构盖章的建筑施工图 (三套 )
8、设计单位提供盖章的建筑分层面积表、功能分类面积核算表
9、“建筑方案设计会审纪要”或“建筑方案设计审查意见书”,扩初设计批复
10、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包括下列内容A:建筑工程 B:市政管线工程 C:市政交通工程建筑工程分三个阶段
1、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申报材料:
(1)规划设计条件申请;
(2)投资计划;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总平面布置图;
(5)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办理程序:报送材料→窗口受理→建委规划股审查→窗口发《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单位: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
2、审核建筑设计方案;
3、核发规划许可证。 2018-07-17 16:47:15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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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范围: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涵盖房屋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工程、煤炭矿山工程、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民航工程、商业与物质工程、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粮食工程、石油天然气工程。海洋石油工程、火电工程、水电工程、核工业工程、建材工程、冶金工程、有色金属工程、石化工程、化工工程、医药工程、机械工程、航天与航空工程、兵器与船舶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和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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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规划、用地、个人执行建设活动,在接受执法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拟建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房,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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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市政府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第二步: 窗口工作人员按标准查验申办人提交的材料,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项目予以受理,填写并发出《市规划局建设项目报建回执》,并于当日将有关材料转项目管理分局经办人。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第三步: 在承诺期限内,经审查同意的,向申请人发放盖章认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1 份和建施总平面图 1 份。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1 份(窗口索取或网上下载);2 、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1 )出让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出让合同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 2 )划拨土地:提供国土证或国土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1 份(提供原件核验确认后退回)。3 、加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审图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及图纸目录) 1 套、建施总平面图 3 份。4 、市建委出具的《成都市建设工程补办项目通知书》。5 、市建委《建筑项目报件费审核缴款通知单》。6 、属于违法建设的建设项目,须提供市规划执法监督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处理意见。7 、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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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1份;2、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5、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6、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7、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8、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9、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10、概算或预算1份;11、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12、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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