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贷款,现在不管你名下有几套房子,认贷不认房,也就是只要你没有正在还着的贷款均按首套房处理。针对过户,名下有房的情况下再买房肯定按二套房交税。
全部3个回答 >老家一套房,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上海无房无贷款,买房**几成?
143****4049 | 2018-07-17 14:02:29-
156****7650 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有房贷,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都能够查得到,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你已经有了一次房贷,那么不管在全国任何地方买房都算二套房,按中国银监会文件规定,二套房的**是60%。 2018-07-17 1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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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507 房贷首套房**比例为20%-30%,二套房**比例为50%-70%,执行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各地区**比例会有差别。
一手房按揭套次、实际按揭利率、按揭成数及按揭年限**终以银行审批为准;(一般情况下:首套房贷,普通住房**不低于30%,执行基准利率;二套房贷**均不低于60%,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三套房不准入 2018-07-17 14:03:46 -
148****9940 只要您的贷款记录上征信了,在上海贷款是按照二套算的您只能贷款总房价的30%,但是**的话还是按首套算的总房价的35% 2018-07-17 14: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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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根据以上规定,你所说的情况属于第2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见上面。 同一个省份,各地各家银行的标准也不尽相同。我也是湖北的,在我们这里,大部分银行也是按照上述国家标准执行,部分银行已经不再提供第二套住房贷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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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过商业贷款,也无公积金贷款的话。你不要主动和公积金审批的人说。我觉得应该是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的,**在20%-30%。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房管局是不联网的。几乎全国都这样,所以不要被新闻吓倒。党的系统暂时还没有那么先进。还有你是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政策在落实中,早咨询 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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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在信贷政策,虽然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但如果没有贷款或贷款已结清,仍旧按首套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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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你父亲名义买肯定算二套,贷款**五成。所以还是以你名义买合适**三成没有公积金可以走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