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提示填写呗!两个表同时填写才可以成功!一个基础信息,一个申报金额!
全部3个回答 >房产税申报表怎么填
133****2795 | 2018-07-16 17:25:19-
154****3379 按照提示填写呗!两个表同时填写才可以成功!一个基础信息,一个申报金额! 2018-07-16 17: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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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902 填写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附表1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2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
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3.
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6.
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7.
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8.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10.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1.出租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2.本期应纳税额: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3.本期减免税额: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4.计税月份数(必填):根据税款所属期内实际计算税款的月份数填写。在同一税款所属期内,计税月份数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15.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不同减免性质代码的房产应当分行填表。
16.减免税房产的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7.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18.逻辑关系:(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计税比例×税率÷12×计税月份数;(2)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3)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4)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2018-07-16 17:25:39 -
157****8878 房产税是按照税务给你评估的原值或购买房屋的原值*70%*1.2%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等级分的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填写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附表1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2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7.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填写。
8.身份证照类型: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必选。选择类型为:身份证、 护照、军官证、 其他,必选一项,选择“其他”的,请注明证件的具体类型。
9.联系人、联系方式: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纳税人本人姓名、常用联系电话及地址。
10.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1.出租房产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2.本期应纳税额: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3.本期减免税额: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4.计税月份数(必填):根据税款所属期内实际计算税款的月份数填写。在同一税款所属期内,计税月份数不同的土地应当分行填写。
15.减免性质代码:该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的**新减免性质及分类表中的**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有减免税情况的必填。不同减免性质代码的房产应当分行填表。
16.减免税房产的原值:本项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相应数据项的汇总值。
17.带星号(*)的项目不需要纳税人填写。
18.逻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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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房产原值-出租房产原值)×计税比例×税率÷12×计税月份数;
(2)从价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减免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3)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租金收入×适用税率;
(4)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本期应补(退)税额=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已缴税额。 2018-07-16 17: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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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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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制定。本表分为一主表两附表,附表1为《从价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附表2为《从租计征房产税税源明细表》。 2.本表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报缴纳房产税的单位和个人。 3.纳税人识别号(必填):纳税人为非自然人的,应当按照办理税务登记时税务机关赋予的编码填写。纳税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号码填写。 4.纳税人名称(必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5.纳税人分类(必选):个人是指自然人。 6.登记注册类型:单位,根据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登记的注册类型填写;纳税人是企业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内资企业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 联营企业 国有联营企业 集体联营企业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 其他联营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私营企业 私营独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合作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资企业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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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契税纳税申报表的填写可以求助当时的工作人员进行填写,契税在办理房产证的重要环节,要及早缴纳之后取得完税证明。该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申报缴纳契税的时候,如果是首套房而且是面积比较小的购房者,是可以享受国家给于的优惠政策的,所购一般产品住所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依照1%履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契税税率折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所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依照4%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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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契税纳税申报表:1、该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设计制定。2、该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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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关房产税方面的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税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如**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房产税6.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另外:1。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纳税人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需要免征房产税的,应在房屋大修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的证明材料。2: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工程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照章纳税。3: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5: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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