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请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离婚后个人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有买房资格。但由于是预备通过借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有关方针了。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方针关于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干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缝隙,即银行在审阅时。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时期夫妻两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虽然离婚后无房产在自己名下,但有必要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能请求房贷。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银行来讲,一般会规定夫妻离婚满一年才可以买房,如果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双方共同承担还贷任务,那也不会被认为是首套房,需要变更还贷人后才被允许。
夫妻欠贷,离婚后可以买房吗
132****7653 | 2018-07-16 00:32:20-
137****2425 贷款买房是看夫妻双方征信信息的,主贷款人黑户是办理不了贷款的。一般银行对征信的要求:当前不能逾期,半年内不能有两次逾期,两年内不能连续3次,累计6次未按时还款。
离婚后女方征信没有问题是可以申请办理贷款的。
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如下: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证;
3、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5、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按揭买房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人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协议书正本;
5、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收入证明;
7、银行流水;
8、学历证明;
9、银行存单;
10、其他财力证明;
11、开发商的收款帐号;
12、银行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流程:
1、选择房产;
2、确认开发商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3、办理按揭贷款申请;
4、签订购房合同。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
5、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6、签订楼宇按揭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7、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8、开立专门还款账户;
9、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10、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定期还款。 2018-07-16 00:33:13 -
133****4970 不可以,因为你离婚之前欠下的债务是你们共同的责任,所以你不能贷款。 2018-07-16 00: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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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340 如果是以夫妻名义贷款一次,就算离婚了,银行也会有贷款记录,还是算2套。这个贷款记录须还完款5年后,再买房才能算首套。房本上是你妻子一人的名字,问题是贷款是以你们夫妻二人共同贷款。所以算二套。 2018-07-16 00: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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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平分。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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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可先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①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同意竞价取得,应当准许。②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③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分割。婚后购房会有以下两种情况:①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要求对该处房产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②领证后,如果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是一方和其父母名字,则一方名下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就房产份额协商,协商不成,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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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买房如果申请贷款的话还是好贷的,一般只要申请人满足银行的贷款要求,那办理其实没有太大的问题。比如说自己的征信报告上不能够有污点,同时个人的收入要达标,那么只要提供自己的相关材料,去银行直接申请即可。假如说在离婚之前夫妻双方有共同的债务,在离婚之后可以签订一个债务的处理协议,否则的话对离婚之后的贷款买房会产生一些影响。在离婚之后,如果想要贷款买房,需要注意以下这些:①首先要去银行查看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该银行的贷款条件,同时要咨询一下该银行的贷款政策。②要根据银行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的材料,要保证材料是真实有效的。③在贷款成功之后,自己需要按时去偿还自己的贷款本息,不要有逾期的现象,否则会影响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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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及**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婚姻法》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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