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从公众视野中悄然淡出的房地产税终于迎来了新动向。日前,**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正式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那么,现在来跟小编一起看看房产税的前世今生。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年)将房产税列为开征的14个税种之一。 1951年8月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与地产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年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保留税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年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国内单位和个人。 1988年2月25日,《国务院关于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出台,房改号角吹响。 1998年6月,国务院决定,党政机关停止实行40多年的实物分配福利房的做法,推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2003年,在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物业税的概念被首次提出,表示要“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 2009年,《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出台,“深化房地产税制改革,研究开征房产税”。 2010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出台,明确指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1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2011年1月,上海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地产税试点,适用税率暂定为0.6%。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购房。 2011年1月,重庆启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二套房。 2012年11月,时任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提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经验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同时将积极推进单位房产的房地产税改革。 2013年2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5月,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将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3年8月,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将扩大个人住房房地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4年税收专项检查大幕初启。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再次被列为指令性检查项目,这是房地产业自2002年以来连续12年被纳入检查范围。 2014年,启动税收专项检查,房地产再次被列为指令性检查项目。 2015年8月5日消息,**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进入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已正式列入中国立法规划。
房地产税目有哪些
133****9271 | 2018-07-15 19:10:32-
146****9523 → 房地产契税
房地产契税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 营业税 (2016年5月1日之后改为增值税)
营业税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 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 营业税附加
营业税附加是指对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 印花税
印花税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 纳税保证金
纳税保证金指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2018-07-15 19:11:54 -
152****6777 一、拿地阶段:
1、契税:按土地成交价的4%,由买地方(开发商)承担。**终进入土地成本。
2、印花税:土地成交价的0.5‰。转让双方各自缴纳,进入开发商管理费用。
二、建设阶段:
1、建筑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工程款的3.6%,包含营业税3%、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由建筑商支付,**终进入建筑成本。
2、印花税: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签订双方各自缴纳。
3、土地使用税:郑州一级土地18元/平米/年,二级土地12元/平米/年。签订土地合同至交房期缴纳,进入开发商管理费用。
三、销售阶段:
1、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金额的5.6%,包括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
2、土地增值税:销售时预征,销售完毕后清算。按超率累进税率,增值多的多征,增值少的少征,无增值的不征,**低税率为30%,**高税率为60%。目前河南预征率为: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5%、其他项目4.5%。
3、企业所得税:销售时预征,销售完毕后汇算。按净利润的25%缴纳。目前郑州基本按销售收入的2-5个点预缴。
4、印花税:按销售合同金额的0.5‰,由买卖双方各自缴纳。
5、房产税: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在使用前开发商使用或者出租的,应该征收房产税。房产自用的,按房产余值的1.2%按年征收。房产出租的,按租金的12%征收。
6、契税:由购房者承担。税率为2%-4%。
7、个税:所有员工都要缴纳。**新起征点3500四、交房以后:
物业公司要按所收物业费的5.6%缴纳营业税金及附加。理论上还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目前物业公司一般都没有利润。
五、二手房交易:二手房税收政策**近这两年变化非常快,也是国家调整房地产市场的一把利器,目前大致的税收政策如下:
1、营业税金及附加:如五年之内转让,按成交价金额的5.6%全额征收。如房龄超过五年,按增值部分的5.6%征收,其中普通住宅不征。
2、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不征收,非普通住宅和非住宅按成交价2%征收,或者按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计算征收。
3、个人所得税:按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成交价的2%。如房龄满5年并且唯一住房,可免交个税。
4、契税:成交金额的2%或者4%,如首次购买低于90平米的普通住宅,按1%缴纳。
5、印花税:按房屋买卖合同的0.5‰,买卖双方各自缴纳。 2018-07-15 19:11:44 -
158****8659 大致涉及到以下几种税费,包括:契税、手续费、印花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中介服务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房产税等。 2018-07-15 19: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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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492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
一、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税劳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⑴转让土地使用权,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⑵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⑶包销商承销,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税。⑷土地使用权出租以及房地产建成后出租的,按“服务业―租赁业”征税。计算公式=营业额×适用税率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等流转税为计税依据,依所在地区分别适用7%、5%、1%征城市建设维护税,依3%计征教育费附加。
三、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它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应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额×速算扣除率。其中: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总收入-扣除项目金额。计算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加计扣除。
四、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它以房产原值(评估值)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30%)×1.2%。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六、城市房地产税、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为1.2%。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税率×(1-30%)。三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外资企业,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七、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立的凭证(合同)暂不征收印花税,但在土地开发建设,房产出售、出租活动中所书立的合同、书据等,应缴纳印花税。凡进行房屋买卖的,签定的购房合同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0.05%缴纳印花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时,应监督买卖双方在转让合同或协议上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件时,应按权利许可证照,按件交纳印花税五元,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应监督领受人在房地产权属证上按件贴花注销完税后,再办理发证手续。
八、契税:契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征收的一种税。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主要是成交价格、核定价格、交换价格差额和“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 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等。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九、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大部分地区,目前已经停止征收。
十、企业所得税、外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或组织,在一定期间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额=(全部应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适用税率。
十一、个人所得税 :是对个人的劳务和非劳务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房地产业所涉及**多的是“工资、薪金”所得。其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交下列税种:
1、营业税5%、城建税、营业税的0。7%、教育费附加0。3%、地方教育附加0。1%。2、契税4%;3、印花税0.03%;4、土地增值税0.5%;5、土地使用税按当地实际情况计税;6、车辆购置税10%;7、房产税;8、车船使用税;9、企业所得税等。 2018-07-15 1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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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向前推进之路虽历经坎坷,但步伐从未停歇。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抓紧起草,财税部门配合立法。 在目前的方案设计中,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未来在房地产税开征后有可能逐步进行改革。专家称,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改革思路是“小改”, 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意在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房地产税顺利推进。 未来房地产税由地方税务局征管 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改革是我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改革之初,房地产税将由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来。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税。 目前这两个税种都是小税种,规模不大,因此开征之初的房地产税很难成为地方财力重要支柱,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还需要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 此外,专家建议,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的房地产税,应该在房地产税法通过后,立即停止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始征收房地产税。税基要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且每几年更新评估价值。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应缴税,不设免税面积。不过,为了保持税负基本稳定,未来房地产税的规模在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不宜增加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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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向前推进一直在进行从未停步。近段时间,关于房地产税的说法源源不断,有消息称房地产税的时间表或将在2017年实行,但房地产税究竟何时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措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你的生活环境将会发生以下变化,你做好准备应对了吗? 1、拥有婚前财产的夫妻越来越多。房地产税将家庭拥有多套房屋进行征收,以家庭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拥有的房屋套数进行一定的税费征收。男女双方在结婚前以各自的名义买房后再结婚,这种情况下购买的两套房屋无须支付任何房产税。而这两套房屋按照规定划分在夫妻婚前财产范围内。 2、中小户型或将成为刚需。自2011年起,上海、重庆都已作为试点城市开始房产税征收。在这两座城市实施房产税征收的过程中,均划定了“豁免征收面积”,有专家指出,房地产税征收有望划定豁免征收面积,但超出免征收范围的面积,将会产生一定的税费。照此下去,大户型的房屋将逐渐退出市场,中小户型或将成为刚需。 3、炒房团减少。随着多套房房产税的征收,炒房团会逐渐减少,恶意哄抬房价的现象也会慢慢消失。但就目前实施房产税的上海重庆两座城市来看,房产税并没有控制房价的上涨,毕竟各种利好政策相继出台,购房者的热情大涨,日光盘频频出现,就近几年来说,房价下跌无望。 4、城市买房难易程度拉大。房地产税的实施,使一线城市的征税水平继续领跑全国,房产税或将根据各城市经济水平进行设定,原本房价就偏高的一线城市,征税也会相继偏高以确保稳定,北上广依旧是让购房者头疼的城市,二线城市征税较低或许将更受购房者欢迎,同时也将成为去库存的一大利好手段。 5、炒股炒金等投资者增多。当房地产税开始征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炒房团的活跃度。投资者不再将钱投入楼市,反而将钱投入股市金市等市场。 6、工薪阶层压力增大。对于工薪阶层来说,房产税的实施开来,他们不仅要支付买房费用,还要承担相应的房地产税,虽然或免征收面积可能实施,但工薪阶层也是多了一项开支。 7、计划生育或将再度实施。如果房产税豁免征收面积按家庭人均面积来算,不少家庭会以多生孩子来平摊免征收面积。加上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多生将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当人口过多膨胀时,计划生育重出江湖在所难免。 8、2015为稳定房产市场发展,保证购房价格健康稳定,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而未来几年势必一样,房产税收政策的出台究竟会给我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相信不止这些,这一重量级的改变终将在一步步的完善中成为所有购房者关注的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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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被倒塌房屋掩埋 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9月7日中午11时许,徐州沛县县城一处拆迁项目附近发生一起老太被倒塌房屋掩埋的惨剧,一名90多岁老太被倒塌房屋掩埋,警方和消防战士随后从废墟中将老太太挖出,但已身亡。事发时,房屋旁边停着一台挖掘机,受害者家人称,房屋就是被挖掘机推倒,并称挖掘机正是拆迁项目方的。7日晚8时许,沛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短信回复,“据说是拆除公司在拆除中发生的事情”。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当事老太太儿子赵先生昨日回复,惨剧发生地为沛县县城中的歌风一村,老太太当时住在家门前的一间瓦房内,赵先生的住房是旁边一处4层楼房。上午11时许,赵先生接到家人电话,称家门前瓦房突然被推倒了,母亲还埋在废墟里。事发后,公安、消防部门赶到现场,和周围邻居一起在废墟里找人,赵先生表示,老太太被埋了约20分钟,等到人被挖出,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邻居到,赵先生所在的歌风一村在事发前,已经列入了拆迁目标地块。沛县官网发布的《关于对沛县歌风小区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显示,“按照沛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拟将歌风小区地块整体列入沛县旧城区改造项目。歌风小区地块占地面积约260亩,涉及被征收人约1600户,房屋面积约220000㎡。”受害人儿子赵先生表示,9月6日,拆迁项目部开始施工,赵先生家还没有签拆迁协议。赵先生的爱人表示,事发时房屋倒塌的很快,而在废墟旁有一台绿色的挖掘机,现场的家人称正是挖掘机推倒了房屋,“我喊着屋里有人,但是挖掘机没理会,很快就离开了现场。”7日下午3点开始,多番尝试联系沛县住建局、沛城接到相关负责人,但始终未获得任何回复。当晚8时45分,沛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短信回复:“据说是拆除公司在拆除中发生的事情,公安局已介入调查”。交汇点此前从公安部门获悉,事发后警方控制力挖掘机司机,并介入事件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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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改革向前推进之路虽历经坎坷,但步伐从未停歇。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房地产税立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正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抓紧起草,财税部门配合立法。 在目前的方案设计中,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种,包括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未来在房地产税开征后有可能逐步进行改革。专家称,只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一改革思路是“小改”, 原则是对多套房、高端房进行调节,因此很多人并不需要缴纳房地产税。意在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房地产税顺利推进。 未来房地产税由地方税务局征管 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房地产税改革是我国增加直接税、降低间接税,调节税制结构的重要一环。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收入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 改革之初,房地产税将由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来。房产税的税基是企业保有的自用房产原值总额和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总额。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税。 目前这两个税种都是小税种,规模不大,因此开征之初的房地产税很难成为地方财力重要支柱,作为地方主要税种之一还需要一个培育和发展的过程。 此外,专家建议,未来开征房地产税应对经营性房地产和非经营性房地产有所区分。对经营性房地产征收的房地产税,应该在房地产税法通过后,立即停止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始征收房地产税。税基要按照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且每几年更新评估价值。所有经营性房地产都应缴税,不设免税面积。不过,为了保持税负基本稳定,未来房地产税的规模在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础上不宜增加过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