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归业主所有,是用来房屋的大中修的,一般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假如房子拆迁维修基金没有用完应该返回给业主,平时维修基金不足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全部3个回答 >请问维修基金用没了怎么办?
148****3652 | 2018-07-15 16:24:06-
135****3562 维修基金不需要过户,也不能过户,因为维修基金是一手房买卖的时候要交的,也就是说在交房的时候这个钱就要交了;
如果购房者没有缴纳的话,钥匙是拿不到手里的,这个不需要再额外的过户维修基金收据了!前一个房东已经把钱交完了! 2018-07-15 16:24:46 -
134****8455 一,公共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住宅楼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基金。
单位售卖公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职工共同筹集,所有权归购房人,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二,按照法规规定,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三,维修基金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四,当乙方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基金不予退还,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2018-07-15 16:24:37 -
142****6123 该单子可以补发补开。 小业主的维修基金交款通知单,要么是房管局出具的(小区业委会还没成立前),要么是小区业委会出具的,单子上都盖有机构红章。
告诉你其中的道理:因为前者是房管局出于监管的需要,以房管局名义发起开立的指定账户,它归集了开发商与小业主共同交款作为维修基金的总账。
后者是业委会成立后,另行建立一自己名称的账户,然后房管局将原来账户里的钱转移至业委会建立的新账户中,由业委会自行管钱。
开发商能开此单?说笑了吧。除非开发商管着房管局、业委会的公章。 2018-07-15 16: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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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没有关系的,补办一个就可以了。 维修基金只要有房产证都有的,这个可以到房产局查到的。 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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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 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 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你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你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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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的使用程序:(1)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A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B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C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D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列支E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F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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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不是可以随便使用的,至限定于维修公共部分的使用情况的,但是我们可以申请即可,正当维修理由。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动用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必须用于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 (二)是在超过保修期限后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关收益业主的同意。 满足这三个条件以后购房者可向房管中心申请。除了购房者小区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也可以申请,房管中心将视情况给予批准。 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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