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产税征收方法: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范围内,不论身份,可以依照法律自由交易房产,交易价格不可低于其地区房价的合理评估下值。2.任何人的房产可以通过赠与或者遗产继承的方式给予他人,任何人通过赠与或者继承得到的房产免税部分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人均居住面积。任何人死亡后的房产可以按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条件进行继承,继承不超过人均居住面积的部分免税,超过的部分国家征收百分之九十后可以给予继承。
全部3个回答 > 2018房屋征收,如何评估
131****0827 | 2018-07-15 10: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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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137 房屋拆迁评估只是房屋征收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评估报告上签字,**多能证明同意这个评估结果,不代表必定同意被征收。
房屋征收需要重新签定房屋征收合同才行。如果评估报告你已经签字同意,而且已超过给定的5天的重新申请期限,那么你是无法再申请重新评估了,此评估价应视为你认同的价格。 2018-07-15 10:41:35 -
144****0598 跟征收办提就可以。
不过一般没有重大遗漏,是不会重新评估的,评估公司会根据原有评估单子跟你对你家有什么东西,是否有遗漏。
因为重新评估,评估公司会严格要求,比如在批量评估的时候,评估在测量壁纸、墙砖等装修面积的时候是不扣除窗户的,要是重新评估他们会扣门扣窗户面积。
而且重新评估也是这个评估公司,价值会保持不变,你要是数量有异议,可以要求补充。 2018-07-15 10:41:30 -
156****8462 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法条的规定如果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
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但是我们要知道,估价专家委员会的复估只是针对估价报告的技术问题出具的书面鉴定,并不是进行实地现场的再次调查评估,因此如果对于评估面积的丈量有错误或者依据有错误,在复估中是不能被纠正的。 2018-07-15 10: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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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假设委估资产评估值为1000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00×8‰=0.8万元100万元-1000万元部分:900×3.5‰=3.15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部分:4000×1.2‰=4.8万元5000万元-10000万元部分:5000×0.75‰=3.75万元合计:0.8+3.15+4.8+3.75=12.5万评估值超过一个亿的,每增加一个亿,增加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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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过户税费约1.8%。按房产总价算的。1.5%的契税。(是买家名下的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房产,契税可减为1%。非买家首套房,契税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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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18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是10%,房屋租赁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5%。另外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居民住房,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2.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商住两用房,出租后用于居住的,按4%的税率缴纳房产税;出租后用于生产经营的,按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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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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