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房产税是如何征收的?有什么条件?具体内容如下:集体土地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房产。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这里的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其征税范围包括市区、郊区和市辖的县县城,不包括农村。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征收范围为县人民政府所在的城镇。建制镇是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包括所辖的行政村。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开征房产税的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座落于上述地区以外的房屋不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为房产的产权所有人。如果产权属国有,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当地或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其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全部3个回答 >土地如何征收房产税
134****0744 | 2018-07-14 15: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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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974 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房产税的政策变迁 税法规定,从价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目前,很多企业在实务操作中,对土地使用权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的做法不一致,有的在“无形资产”中进行核算和摊销,有的将无形资产中核算的土地使用权全部转入“固定资产”中的房产、建筑物,两种不同的方法导致固定资产中的房产原值不同,直接影响房产税的计算,纳税人与税务人员在征纳房产税时存在分歧。
那么,不同的企业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房产税,哪种方法是正确的呢,该政策导致的认识不清问题分成四个阶段? 根据财税[2008]152号文件《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所以,要搞清楚此问题,必须具体分析企业执行的的会计制度,由于我国的会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目前存在多种制度并存的局面。
第一阶段,2001年以前 企业基本上执行行业会计制度,而各行业会计制度对土地价值是否计入固定资产未作规定。
所以,税务部门根据企业会计账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征税。 第二阶段,2001年开始 《企业会计制度》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同时国家也鼓励其他企业执行,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按本制度规定的期限分期摊销。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商品房时,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开发成本;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 2005年开始在小企业中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入“无形资产”科目,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科目,达到可预定使用状态后转入“固定资产”科目。
另外, 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1〕43号)规定,如果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的,在预计该项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时,应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预计使用年限高于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的因素,并作为净残值预留,待该项房屋、建筑物报废时,将净残值中相当于尚可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的部分,转入继续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如果不再继续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则将其价值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如果公司将土地连同地上房屋、建筑物一并出售,则按其账面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2018-07-14 15:53:54 -
145****6562 一、房产税
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房产税税率:
(1)从价计税:1.2%
(2)从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3、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2)从租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二、土地使用税
1、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2、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0.5元至10元。
(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3)小城市0.3元至6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3、应纳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平方米)*适用税额 2018-07-14 15:53:38 -
158****0407 1、如果房产、土地所有权是公司的,这种情况,公司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如果房产、土地是租用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应该由出租方缴纳,你公司不交。 2018-07-14 15:5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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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年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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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查看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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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2.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知识点4:房产税的税率(二)税率(1)从价计征: 税率为1.2%;(2)从租计征: 税率为12%和4%注:(1)4%的适用范围: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这个你需要和税务局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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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计税范围是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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