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能用于非农业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1.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2.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3.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全部3个回答 >荒山拍卖得到使用权的土地能用于非农业建设吗
145****7974 | 2018-07-14 15:11:41-
144****4251 一、我国法律、法规等对使用荒地具有严格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我国土地根据用地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类型,其中荒地属于未利用地。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目前我国的荒地又可以分为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地(即通常所说的“四荒”)和国家所有的荒地。 2018-07-14 15:12:39 -
155****1673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 (一)城市市区的土地; (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 (三)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 (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2018-07-14 15:12:14 -
153****3192 30-5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2018-07-14 15:12:02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
答
-
答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除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之外,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此外,《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以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文件对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也作出了禁止性的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下。(一)行政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指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要求被处罚人在一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或者将其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的行政处罚。(2)没收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包括出让金、转让金和租金,以及受让方、承租方因受让土地使用权或者承租土地而获取的收益。(3)并处罚款,罚款额度为非法所得的5%以上20%以下。(二)党纪政纪责任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规定,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对批准该行为的相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党纪处分的,应向纪检、监察机关建议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需要指出的是,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律责任,与《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关于买卖或者以其他形非法转让土地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存在部分竞合的情况。在执法实践中,应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择一予以适用。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不能分钱。追问房基地钱可以分么追答你不是本村村民,不能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法规免征上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四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 “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城市户口不可以在农村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者购买农民的宅基地建房。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