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补开有一定难度,可以拿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证到土管局在复印件上盖章入账。
全部3个回答 >土地出让金缴款凭据有合同效益吗
132****8027 | 2018-07-14 12:28:05-
151****4563 只有国土部门开具的财政性收据才是土地入帐的原始依据,也是确认土地原始成本的唯依据,其他的收据只能做为往来入帐。你可以找当地国土部门衔接 2018-07-14 12: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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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563
A市国土资源局在书面征求第三人C房地产开发公司意见后,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称:该地块土地出让金足额缴纳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商业秘密,经征求权利人意见,权利人不同意公开,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
2018-07-14 12:28:28 -
144****8167 【摘要】企业在支付土地出让金是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如果在支付土地出让金过程中,支付了土地出让金的定金、分期付款利息,以及由于延期付款而额外支付的违约金等情况,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呢?
【案例1】某公司与某管委会签订建设项目书,约定取得某地土地使用权事宜,并向其支付土地定金款300万元,经核实土地尚未开发,土地权属证明文书尚未取得。请问:支付的土地定金款300万元,是否缴纳契税?
【相关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结论】这种企业尚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只是缴纳土地定金款,未取得土地出让金缴款凭证,也就是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尚未开始,因此,对该公司支付的土地定金款不应征收契税。
【案例2】某企业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3年缴纳土地出让金共计3000万元并支付利息300万元,则300万元利息是否需要缴纳契税呢?
【相关文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吉地税发〔2012〕2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出让合同的当天,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全部土地出让金总价款。纳税人因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而支付给土地出让人的利息,应计入契税计税依据,照章征收契税。
【结论】由此可见,分期付款利息属于分期取得土地使用权约定的支付价款的一部分,需要缴纳契税。
【案例3】某企业由于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土地管理部门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合计300万元,则这300万元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契税?
【相关文件】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根据《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第四条规定:关于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是否计入契税计税依据问题 用地人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变更协议的约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被政府相关部门计收的违约金,由于不属于土地出让的成交价格,因此,不计入契税的计税依据,不征收契税。
【结论】由此可见,由于违约金其具有不确定性,在签订合同之前,并不知道是否违约,与土地出让金的价格没有必然关系,因此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成交价格的一部分,不需要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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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5768520155 :
小新小浪炮炮兵张富贵旺狗悠嘻猴酷巴熊更多>>
就不买你股市发霉陈水边裁员音乐贴你抢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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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4 12: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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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计算方法: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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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看土地证确定,如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在使用权类型一栏有“出让”的标记,并有相应的土地使用终止期限,反之,如果没有土地终止期限,或在土地使用权类型一栏为空白或“划拨”“房改”标记的,均为未缴纳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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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划拨土地转出让土地,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如下:1、这种是有实际成交价的。这个价格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那么就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如果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话,就按全部地价40%计算。2、在原土地拥有者转让土地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另一方面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出让金总额÷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出让金总额÷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一般以楼面价来计算效益。1、若业主当年是以成本价购得的房: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x建筑面积x1%。2、若业主当年以优惠价或标准价购房:A、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补全成本价(优补成):当年成本价x建筑面积x6%。B、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x建筑面积x1%(该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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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土地出让金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土地出让金按照评估值的40%计算。实际成交价格不低于同级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减让按不低于成交价格40%的标准计算。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减让按地价总额的40%计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成本价与土地价格的**高比例不得高于60%。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折算为市场地价,然后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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