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销售价格:经济适用房销售的价格,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低基准价为每平方米1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500元,根据地段等方面情况不同,各处的房价有所不同。其销售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数的2%以下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等。1、什么房子能卖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2、卖了房子后的结果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3、怎么购买① 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此类经济适用房不需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特殊条件,任何购买人群都能购买。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5‰的印花税外,不需要再缴纳成交价3%的土地出让金。例如:购买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现市场售价为3600元/平方米的已购经济适用房,其总购房款为3600×95=342000元,除购房款外,购房人还需缴纳342000×1.5%=5130元的契税,以及342000×0.0005=171元的印花税。②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购买此类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客户,首先必须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4、如何选购经济适用房首先,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其次,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第三,根据自身的居住要求,详细了解经济适用房的户型结构及面积大小,以及通风、采光、朝向等基础资料。第四,对房屋的权属关系要有详细调查,特别要注意房屋是否有共有人,防止购买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另外,特别提醒务必别买没有房产证的二手经济适用房。
全部3个回答 >2018年经适房备案资格怎么查到?
143****9704 | 2018-07-14 09:06:29-
138****5682 1、带好身份证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直接去交易中心查询。
2、在当地租房申请查询网站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经济适用房的受理号就可。
经济适用房的审批结果会进行公示: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2018-07-14 09:07:15 -
147****8982 网络查询或者是取当地政府都可以查询。由于经济适用房在项目位置、建筑等方面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差别,所以在购买时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购买经济适用房(2虽然经济适用房的价位人们能接受,但人们不能接受的是它的位置。因为位置即代表着长期的交通。经济适用房项目大部分均位于城乡结合地区。有些经济适用房小区到市区的公交线路和可选择的站点又相对较少,几年后的事至少无法让购房者牺牲已有工作或事业。 2018-07-14 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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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293 公布各个区域的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申请家庭登录公告,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也可以到各个区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查询。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均需按照下列6个程序进行:
申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以户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昆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验原件交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购买者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国有困难企业职工购买本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还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身份证明;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年度工资收入证明,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
受理。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即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材料的次日计算。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部门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送交区房产管理局。
审核。区房产管理局接到受理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单位走访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自收到受理部门送交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房产管理局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张榜公示,或在指定的报刊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收入、住房面积等情况。
复核。经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房产管理局针对所提异议会同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复核;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昆明市房产管理局登记。
轮候。按照“困难优先”原则,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经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综合评分后,按其得分高低顺序依次排队轮候。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及时向房产管理部门申报,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轮候。 在此基础上,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根据房源数量和登记的轮候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选房名单,发放《昆明市经济适用住房凭证》。《购房凭证》的编号顺序作为选房顺序号。选房时间、地点由昆明市房产管理局提前20天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同时公示选房人名单。公布选房名单后,申请家庭放弃购买(包括各种原因未能到现场参观选房)的,已核发的《购房凭证》作废。如果仍需申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领《购房凭证》。 2018-07-14 09: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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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样的 你摇的房子应该是苏家坨经济适用房A4地块的房子 那块在盖房子呢 你现在摇到的跟去年这会回迁房摇号差不多 那会房子也不够 可是现在回迁户都拿到房了 A4地块那盖房子是很快很快的 这个你不用急 如果你摇到了 你就会有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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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购?北海经济适用房如何进行资格审批?在此,搜房网为大家进行了梳理,希望为你提供帮助。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满一年以上且在本市市区城镇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15232元(含15232元),人均财产低于60000元(含60000元)。 (三)申请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自有住房的认定办法,按《北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准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申请及购房资格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在公告规定的申请受理时间内携带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户籍、婚姻、收入情况和财产状况等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领取《北海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资格申请书》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书》并如实填写。 (二)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负责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向申请人出具《北海市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资格登记受理单》。 (三)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在申请受理结束后,通过审查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送辖区人民政府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四)辖区人民政府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初审意见和材料后,会同辖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属残疾人家庭的,由辖区人民政府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转送市残联进行审核确认。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成立的,报辖区人民政府并同时报送市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五)市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接到辖区人民政府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报送的备案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辖区人民政府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备案。 (六)辖区人民政府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依据市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备案结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予以登记并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同时按户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登记档案。市住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已获准登记的申请家庭进行抽签,确定正式购房家庭和候补购房家庭并协助办理选房、购房工作。 相关规定 (一)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在申购之日前3年内,因离婚、出售、赠与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已转移住房应纳入申购家庭自有住房计算范畴。 (二)经济适用住房以夫妻为一户申请家庭,同一户籍内其他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的,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除未成年子女外,已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参与共同申请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0周岁以上(含30周岁)单身人员视作一户申请家庭。 (三)一户申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廉租住房保障后,方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按房改政策购买了公有住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四)当期列入参加选房的家庭,如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购买的,视同放弃购房资格,且自当期选房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五)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取消其购房资格,5年内不得再申请购买或租赁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 各申请受理登记处及其联系电话北海市海城区政府监督电话:3066090北海市银海区政府监督电话:3210350北海市铁山港区政府监督电话:8610158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203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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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么申请经适房?答
一、到街道办事处免费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 二、带上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月收入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住房证明)到辖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进行申请。 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应自受理申请日起,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进行核实。然后将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在社区公示。无异议后,送报区民政部门。 四、区民政部门收到有关资料后,出具是否符合条件的审核意见,并送区房管部门。区房管部门提出复审意见后报送郑州市经适房建设管理机构。 五、郑州市经适房建设管理机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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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FLOAT: none;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43,43,43);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这个肯定不能。经适房和公租房是分开申请的,且只能申请一个。你要是申请公租房的话,估计经适房资格就作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