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可以不同意不合法的征地依照《土地管理法》第13条规定: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全部3个回答 >农民不同意征地如何办
155****4036 | 2018-07-12 21: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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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449 依据《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法》承包以后的土地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应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法定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这是法律对土地经营承包人的保护,但是,国家或者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整体利益需要征用或征收农村土地时,那也是可以的,但要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进行审批,并且出具合法不得越权的批准文件,按土地管理法的程序履行征地过程中的法定手续,并且应当给与合理补偿,否则承包人有权拒绝征收。
参阅以下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2018-07-12 21:43:42 -
157****6662 如果要是强征土地,国家一定会做到补贴农民的,要是没有给补贴或者达不到标准,那么你就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向当地县级政府反应,如果说不能得到解决可以向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再不行就告御状、进京反映,或者求助媒体。 2018-07-12 21: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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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093 没有,只要有地方国土资源句的文件,政府就可以征地,但是需要补偿农民,具体补偿多少就不确定了。在法律上来说,农民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拥有权还是在国家手上 2018-07-12 21: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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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警2、保留好房屋的证据材料3、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属于违法行为!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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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家肯定是没有补贴的要不然人家心里不平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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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不同意扩建的理由答
办这些事情,需要关系的,有很多理由不给你办理的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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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卖方可以出具委托书,让委托人全权代理公证及产权变更任务,可以不到场。2.这样才能办理公证,以及提供所有手续如:卖方直接签署的合同、结婚证、共有人同意证明、户口证等等。3.房产公证费一般2百多一点。4.房产归属权应该没到房管局变更还是卖方的,你要注意以后办理产权变更时候,房管局是依照合同签署日期、公证日期,还是到房管局办理变更手续日期收取5年二手房费用的,这点你现在需要特别搞清楚的!其他没什么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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