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棚改办于2月14日召开新春工作动员会,会上确定今年三亚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为1万套。 目前,要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 1、做好2016年棚改项目测算工作,并抓紧上报市政府,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区。同时,做好2016年棚改台账工作,争取4月底开工率达30%; 2、重点抓好原武装部片区项目的拆除和建设工作,督促拆除公司加快进度,项目前期报建手续同步进行,以**快的时速、**大的力度推进原武装部片区项目建设,确保居民能早日安居。 此外,去年全市棚改任务已全部完成。全年实施改造项目19个,共计9842户。 棚户区改造房是指棚户区内将要被改造拆迁的住房,是依法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另一层含义只是指棚户区改造后建设的住房。 棚户区改造房的特性: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
三亚有几个棚户区改造
158****0333 | 2018-07-12 21:37:42-
142****5438 一、甘肃棚户区改造后买的房子产权是根据取得该地的用地性质确定的,另外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从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当天开始计算的,不是以购房时间确定的。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018-07-12 21:38:46 -
131****0373 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对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自2016年起,新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全部推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模式。已批准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模式。
第四条 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立足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和阶段特征,准确把握棚户区改造服务的需求特点、供求格局和承接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建立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制度,明确购买主体、内容、程序和机制,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明确权利和义务、责任与风险,引入服务对象评价与反馈机制,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公开择优,保质保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加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建立优胜劣汰的调整机制,确保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科学、高效、精准。
改革创新、总结提升。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产品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总结改革经验,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水平。
2018-07-12 21:38:28 -
143****6522 申请公租房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2018-07-12 21: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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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会议中,住建部的部长表示,2016年将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2016年新安排600万套棚户区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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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以上的范围一般在20%-25%之间。 二,房屋回迁安置有什么补偿标准? 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产权归交纳增加面积款人所有面积安置房屋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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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沙镇位于三亚市东部,距市政府6千米。223国道过境,红沙码头可停靠客货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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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更好地推进我市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加快棚户区改造进程,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实施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是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加快服务业发展、引导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对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激发经济社会活力、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自2016年起,新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全部推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模式。已批准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具备条件的可以实行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模式。 第四条 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积极稳妥,有序实施。立足本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和阶段特征,准确把握棚户区改造服务的需求特点、供求格局和承接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 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建立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制度,明确购买主体、内容、程序和机制,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明确权利和义务、责任与风险,引入服务对象评价与反馈机制,保障政府购买服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公开择优,保质保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加强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监督检查和科学评估,建立优胜劣汰的调整机制,确保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科学、高效、精准。 改革创新、总结提升。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有效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产品短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及时总结改革经验,不断提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工作水平。 第二章 购买内容 第五条 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范围,限定在政府应当承担的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筹集、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不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套建设的商品房以及经营性基础设施。 第三章 购买主体 第六条 市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各县(市、区)购买主体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或具有相应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和单位。 第四章 承接主体 第七条 实行“省级统贷、市县购买”的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模式的项目,择优选择具备承接主体资质和条件的省级融资企业,作为全市统一的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融资平台,对全市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统贷统还。 第八条 鼓励多种所有制企业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户区改造任务。市县原融资平台公司可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经营,在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接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作为实施主体承接棚户区改造任务。 第九条 承接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机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在参与政府购买竞争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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