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买集资房的风险 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集资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一)资金的筹措情况 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二)施工队的选择 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以保证。(三)较难形成规模 集资房通常较难形成规模,大多是一栋或二三栋楼,由于规模小,客观上造成管理配套难的问题。即使集资者有意完善,结果往往仍是力不从心。水、电、煤气管道的接驳,公共设备的维修等等,都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即使是简单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也离不开资金,更不用提社区文化建设和其它体育设施配套、正规的物业管理等,这些都是集资者始料不及的,也是开发商不会考虑的。(四)产权问题 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五)所有权人的资信状况 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二、购买集资房的注意事项(一)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集资房项目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二)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三)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四)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五)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六)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七)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八)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多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
全部5个回答 >买集资房有哪些危险?
133****0059 | 2018-07-12 18:08:30-
151****9104 1:房子房产证没到你名下,说明房子不是你的,国家是认房产证的,小产权房国家规定不能买卖,
2:遇到拆迁赔你也很难拿到,你没房产证谁证明房子是你的,就算赔也只是一小部分(可能是你以前购房原款),单位从新盖也有可能只赔你的成本,或者不赔.集资房是他父母名字,他父母在公司 就好办,不在公司了去办证或去要求其它就很难.单位收回房子时有可能也只赔原款.
3:过几十年房子老了旧了要拆了可能你什么都没有,你没房产证,又不是公司人,.和你真没什么关系.假如以后老人家不在了,谁能说明房子的事.这房又不能过户,又不能继承给你.真没保障.
4,这房就买来自用,价格便宜,住家可以,以后要买卖很难,还有就是看国家以后出的规定了.看能不能尽快有证.如一直无证就只能用来住或出租.其它就没什么保障.
5:建议你还是买商品房,有房产证,有保障,且现在很多人不可能只买一套房,你住一套房小了,要换房还可以把小房子卖了买大房,要去其它地方发展还能把房子卖 了,需要用钱还可以把房子拿去抵押.
2018-07-12 18:11:05 -
153****2417 购买集资房的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备。要仔细核对合同上的条款是否与广告上的许诺以及房产商口头承诺一致。而且一定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法的交易监证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即使购房者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哪怕是使用了许多年,房屋仍不能算是购房者真正所有。
(二)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如果是违章建筑,那就意味着自己花钱买下的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保障,所住的房子会有随时被拆掉的风险。如买旧房,特别要注意产权是否明晰,证契是否齐全,房屋现状与产权证契是否一致,还要查清原业主是否已交清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等费用。
(三)为了避免不应有的损失,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有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会在红线内建房,而符合市政规划的集资房用地还是获得政府保护的。 2018-07-12 18:10:10 -
132****2299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优惠。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集资建房有两种产权;一种是该房屋出售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界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另一种是低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格,其产权为房改成本价房。
需要注意问题
1、集资房多为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据了解,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
2、集资房无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
3、集资房房产证多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
4、集资房多未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
5、集资房无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售楼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他们的楼盘永远不会拆迁等。
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集资房一般单价每平方米2000多元,南山集资房价格较宝安稍高,大多要3000元/平方米,但与深圳去年均价568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售房)的商品房相比--至今年1月份,均价升至5934/平方米,集资房价格比商品房低一半;但是,集资房不能办理按揭贷款。
8、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楼房做工较粗陋,多为毛坯房,少数有简单装修。
9、集资房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早期楼盘多无社区,但南山、宝安均有多个集资房楼盘成片开发,部分社区规模与本地商品房不相上下。
10、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无会所,个别规模较大的社区自有配套较好,有电梯,绿化率也很高。 2018-07-12 18:09:33 -
149****7242 一、购买集资房的风险:除了产权没有保证外,由于集资建房的若干特性,决定了出资人还要承担下述风险:
1、资金的筹措情况,如果资金不能准确、及时地到位,工程进度便没有保障,工程进度延缓更加剧了资金筹措的困难。这样的恶性循环必然导致资金一去无归、工程遥遥无期的结局。
2、施工队的选择,由于某些集资建房单位的暴利动机,选择施工队时只能是降低标准、拼命压价,甚至迫其带资建设,施工企业要生存,必然偷工减料,建筑质量难以保证。
3、较难形成规模,集资房通常较难形成规模,大多是一栋或二三栋楼,由于规模小,客观上造成管理配套难的问题。即使集资者有意完善,结果往往仍是力不从心。水、电、煤气管道的接驳,公共设备的维修等等,都需要相当的资金支持,即使是简单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也离不开资金,更不用提社区文化建设和其它体育设施配套、正规的物业管理等,这些都是集资者始料不及的,也是开发商不会考虑的。
4、产权问题,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资金将及部分向内部职工筹集的资金建成的房产,建成后以较低的价格转让给内部职工。集资房不能在市场上自由转让。并且集资房的产权以整体产权的形式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购买的仅是房产的使用权,对房产没有完全产权,故集资房没有独立的房产登记凭证。
5、所有权人的资信状况,由于集资房的产权归企事业单位,所以集资房是企业财产的组成部分,企事业单位对集资房拥有处置权,可以将集资房作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企业到期若不能归还银行贷款,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变卖抵押物偿还贷款。购买集资房实际上是购买房屋的使用权,其使用权保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房产所有权人的资信情况。 2018-07-12 18:09:08
-
答
-
答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用于解决本单位或本系统职工住房问题,一般不得作为商品房出售。如果要对外出售,也必须取得预售、现售或外销的相关证件。 您在购买集资房时注意查看是否是合法产权的集资房。购买这类房屋时,一定要防止其中任何一方以其部分产权冒充全部产权来卖。因此,居民购房签订合同必须谨慎,要注意以下房屋是不能购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的房屋;经法院或房管局裁定限制产权转移的房屋;权属不清的或有争议的房屋;经市拆迁办公告拆迁的房屋;违章建筑或规定作临时使用的房屋;政府代管的房屋;已用于抵押货款的房屋。购买二手集资房,您可以主要查看其房产证,全产权并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也可以考虑购买。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虽然买集资房有一定的优惠,但是缺点也是非常明显的。一些购买集资房的员工,仅仅是拥有居住的使用权,但是没有相关的买卖权利。因为,集资房是非常独特的,它一般也是拥有集体土地的产权,因此,个人也是没有相关的产权证的。所以,集资房也是不能出售转卖的。同时,集资房也是自行筹建的,所以,在建筑的设计上也是非常一般的,像外观还有内部的格局都是比较弱的,也是会给相关的居住者带来一些不方便的。需要注意,集资房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买到的,同时,集资房也是没有产权证的,因此,也只可以获得一定的居住权。但是,对于现在的昂贵的商品房来说,集资房还是比较有市场的。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单位集资房性质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单位集资建房按性质来说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但是对于已经拥有住房的职工来说,可能显得多余。但由于集资房交易可以获取利润,因此在社会上存在着许多集资房交易的现象。但是集资房并不能与普通的商品房相提并论,它是带有政策性质的福利房,并且产权按出资的比例确定归属。所以集资房的产权有可能并不全权属于个人。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对已有归属的物权发生的纠纷应属法院受理范围。 实践中,围绕集资建房所发生的纠纷多数是可诉性纠纷。其大致可包括以下几类情形: 1、名为“集资建房”实为商品房买卖纠纷。此时,形式上的集资单位与物权期待权人之间根本不存在房产分配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也即不存在需要利用单位的行政管理权来将非确定的物权加以确认的问题。事实上,在签订有关集资建房合同时各方的房地产归属权早已被确认。此时发生的纠纷实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商品房买卖纠纷; 2、各集资权人通过单位的分房程序已将各自的物权分析清晰,物权归属关系完全确定,此时单位对集资房分配的行政管理权亦以用尽。故此后所发生的有关占房、腾房纠纷实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排除妨碍纠纷; 3、在物权和物权期待权已经得到确认时,各权利人对外发生的各类房地产或集资权转让纠纷,实际上也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物权合同纠纷; 4、平等主体之间围绕集资房发生的其他不属单位行政管理权调整的民事权利纠纷。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