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就尽**大的力量改正,然后多和业主沟通,**好采取上门或以业主的时间为准与 业主沟通,不要急于马上提交费的问题,多进行几次,业主会主动交纳的。当然 也有蛮不讲理的,遇到这种业主你首先发三次书面催交函,**好以挂号或特快的 形式发出,保管好相关的收据,这样业主就不会以没有收到作为借口,如果这样 还达不到目的,就准备好与你们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或其他公约,先发律师 函看效果后再决定是否起诉该业主。 物业费催缴主要有:一、上门催缴,二、书面催缴,三,电话、短信催缴,四、 法律文书催缴,五、司法催缴。前面三种**为妥当,因为毕竟业主是我们服务的 对象,只有通过沟通,才能相互理解。
全部3个回答 >物业到单位催物业费合法吗
148****8119 | 2018-07-12 16:56:31-
156****1343 跟领导报告,交费! 2018-07-12 16: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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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968 该交物业费就交人家,一点点物业费相对于房产价值来说太小了。物业公司在本小区付出劳动,业主缴费也是义务,应该交的。没有物业小区价值将贬值,房产达不到增值保值,小区环境也变坏,住着也不舒服。物业不是万能,基本能为小区服务就可以了。 2018-07-12 16:5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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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403 你好,楼主,建议你还是缴费吧,如果物业服务不满意你可以和物业投诉,物业到您单位去催费也是迫不得已,丢人不说,还没面子,劝你还是跟物业协调好共同经营好我们的家园。
有不满可以到业委会或者街道小区办反应情况。请采纳 2018-07-12 16:57:29 -
142****3694 叫他卷席子滚旦,物业行使管理权,只在物业范围之内以及周边相关设施。追到单位去,你又不欠他的。 2018-07-12 16: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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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怎么催物业费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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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XX小区业主: 尊敬的XX小区各位业主您好!在广大业主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2018年度物业管理费收缴工作已接近尾声,但至今仍有少数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按时交费。 物业费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的根本保证,如果各位业主物业费不能按时缴纳,将会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造成致命的影响。同时,严重侵犯了已交费业主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再一次郑重提示,请您在即日起至2018年x月x日之前缴纳拖欠的物业服务费用,逾期未交费的业主,我司将按有关法律规定按日收取3‰滞纳金,并将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六十七条规定依法进行追缴,请未交费业主尽快抽时间到物业公司交费,物业公司也会适当的给予一定的优惠。 XX小区物业 xxxx年x月x日 电话: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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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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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项目构成:(一)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包括外墙、楼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器系统、给排水系统及其他机械、设备、机器装置及设施等;(二)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三)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四)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五)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六)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七)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八)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九)更新储备金,即物业配套设施的更新费用;(十)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十一)节日装饰的费用;(十二)管理者酬金;(十三)行政办公支出,包括文具、办公用品等杂项以及公共关系费用;(十四)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及维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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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某小区一业主因邻里纠纷,认为物业公司协调不力,长期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处多次通过电话和短信进行催缴,并寄发律师函。在沟通无果后,物业公司将业主告上法庭,庭审过程中,业主以物业公司没有进行书面催缴为由提出抗辩。物业公司出具寄发律师函的快递清单,业主以没有本人签章及不能确定快递内容为由再次提出抗辩。那么问题来了,在以诉讼形式追缴物业管理费之前,是不是一定要有书面催缴呢?作为书面催缴形式的律师函究竟有什么作用?催收函、律师函的正确送达方式应该是什么样的呢?答:**高法《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的解释》第六条中明确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追索物业费的请求要想获得法院支持,其前提包括:一是经书面催缴;二是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同时,物业服务企业还必须有证据证明已将该书面通知送达给了业主,而业主无正当理由地拖延。物业服务企业在以诉讼形式催缴费用前,向业主“书面催缴”十分必要。一方面,未能按时交纳物业费存在多方面原因,既有因对物业服务不满、对房屋保修不满等原因故意欠缴的情况,也有因账户变更、工作忙、遗忘等原因交纳失败的,通过书面催缴,可以提醒未能成功缴费的业主再次交纳费用,也可以通过催缴工作与业主进行沟通,了解业主诉求。律师函送达后,在规定期间仍然未缴纳物业费,再进行起诉。律师函具有物业费催缴单所不具备的法律效益,作为重要的书面催缴形式,律师函还具有以下几大重要作用:一是通知与和解;二是证据取得;三是中断时效。律师函的效用清楚了,那么这些效用一定能够发挥出来吗?未必。还有一个环节很重要,这就是送达。直接送达是送达律师函**有效、便捷的途径。由业主本人或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签收律师函,并由物业服务中心保留签收回执,存入业主档案内。在直接送达的同时,可以与业主再次沟通物业费缴纳事宜,通过诚挚沟通,可利于物业费的及时收取。此处注意:有些毛躁大仙把律师函给了业主,业主也签收了回执,但并不能从回执上证明你催收了什么内容。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业主在律师函复印件下方签收。因房屋空置、出租等原因,采用EMS送达成为很多物业公司送达律师函的首选。但这里有一个特别容易犯的错误就是,律师函是发了,却不能证明你发的律师函是什么内容,涉及标的是多少钱。通过EMS送达律师函时,需要在邮件封面备注“对××项目×栋×室催缴××年××月至××年××月的物业服务费(共计大写××元整)的催收函”字样,邮寄后及时从邮局取得回执并存入档案,避免因超过邮局的保存期限,导致无法取得回执,另外,物业服务中心还可以从邮政官网查询对方签收时间并打印存档。还有一个问题,业主住在小区但拒绝签收你的律师函怎么办?故意不交钱的业主,有法律常识的就知道诉讼时效和中断时效的概念,就是不签,拖过两年就免于付账了。这种情况,其实也可以采用邮寄EMS的办法,还可以采用在其入户门门牌号下张贴律师函然后拍照的方式,采取拍照方式时,应该有措施证明照片拍摄的时间。由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特殊地位,律师函具有一般函件所不能相比的作用,业主在收到律师函时,一般会比较重视,下意识的会认为自己要“吃官司”了。所以物业服务中心在发放律师函时,务必提前与业主取得沟通,说明欠费情况及缴费约定,并根据具体欠费情况进行权衡,比如业主非主观故意欠费的,尚未到约定缴费期限的,不建议采取律师函方式催收。毕竟,物业管理是服务行业,应该做好与客户之间的情感维系,能够不战而屈人之兵**好。在送达律师函时,也需要注意保护业主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因律师函发放引起业主投诉或者起诉,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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