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开发商沟通情况、表达诉求,进行合理解决。2、与有关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或有关媒体联系。当争议比较大,开发商不予解决的,第二种途径奏效会比较快。虽然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这样的机构不是正式的官方组织,但是因为这些组织或是机构能够控制舆论导向、引导消费行为,因而在化解矛盾方面的成绩还是显著的,很多纠纷在这阶段都可以得到解决。3、通过仲裁或提起诉讼解决。采用法律途径维权,证据的收集是关键。当初的合同、材料清单、付款发票等书面凭证是**基本的证据。此外,还要收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可以会同开发商一起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像,并记录在案或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以保全证据。同时应用邮寄方式及时通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在开发商拒绝或超过合理期限不予维修时,该邮寄信息可作为证据使用。如已自行修复或委托他人修复,应提供证据证明维修费用,如维修合同、发票等。造成其他损失的,提供相应的证据。与其事后发愁不如事先预防。小编提示各位购房者,在订立精装修房买卖合同时,首先应明确交付房的装修标准,要注意避免“高级”、“名牌”、“著名”等语意模糊的词汇,明确装修材料以及家具的品牌、具体型号规格,对于交付房装修是否以样板房为标准也要作出规定。其次,注意保留样板间照片或视频。**后,对于验房时没有达到样板房装修标准的,业主应拒签房屋入住确认书。
全部3个回答 >精装房出现多处问题怎样索赔
135****4575 | 2018-07-10 0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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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232 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者找物业要求赔偿,双方无法协调的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
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常见也**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屋面漏雨、墙面脱落,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对于这类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修理、退房、换房、赔偿等。
房子质量有问题如何理性维权?
① 找开发商协商;
② 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③ 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18-07-10 02:09:58 -
134****4371 赔偿和退房都有一定的难度,原因如下:
1、一般的购房合同中对房屋质量的纠纷处理是维修,这是开发商的合同依据,
就算没有写进合同,打官司时,法官会按照交易习惯判决,就是保修期内维修。
2、房屋裂纹分多种,如果是地基不均匀沉降引起(当然要请法定房屋检测机构证明你的观点,不要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质检站来帮你检验,因为他们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若多年后裂纹不再扩大,可视为不影响使用。 若多年后墙体裂纹成扩大趋势,则需要会同设计部门进行加固,这样你就可以索要赔偿了。 2018-07-10 02:09:32 -
146****6203 但是,很多购房人由于对房地产法律知识不太了解,以至于在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后不知如何索赔:有的小题大做,对一般质量问题提出巨额索赔甚至要求退房,结果是输了官司又赔钱;有的委曲求全,草草办理了收房手续,入住后才发现房屋主体结构有严重质量缺陷。笔者在多次代理房产诉讼中体会到,对待商品房质量问题,必须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区别不同情况,依法提出合理的索赔要求,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加以解决。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赔偿损失。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屋交付前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房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应该签署质量合格文件;并申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对房屋进行检查,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后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房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因此,购房人在办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续时,应要求出卖人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查验该工程是否经验收合格。如果出卖人不能出示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说明该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购房人有权拒绝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如果出卖人超过约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验收合格,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二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这里的所谓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不合格。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是建筑工程的基础和主体,如果一栋楼房在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方面出现质量问题,即使其他部分施工质量再好也难以保证整个楼房的质量和安全。因此,《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这里必须提醒购房人注意,委托核验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且委托哪个机构来检测买卖双方须经协商达成一致,如双方协商不成应申请法院指定检测机构,否则单方委托的检测机构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认可,其检测结果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
《解释》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这里所说的质量问题指的就是一般质量问题。所谓一般质量问题,是指房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之外的、未严重影响购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包括屋顶、墙壁漏水、渗水问题,室内地坪空鼓、开裂、起沙问题,墙皮、面砖、油漆等饰面脱落问题,厕所、厨房、盥洗室、阳台地面泛水、积水、漏水问题,电线漏电、灯具坠落、管道堵塞、暖气不热问题等等。《建筑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作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来说,房屋交付前对比较明显的或者已知的质量问题,购房人应在房屋交付时要求出卖人给以修复。因为购房人在接受房屋时,一般要对房屋进行必要的验收,这也是购房人应该行使的注意义务,经验收后确信没有质量问题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找开发商,要求对有质量问题的地方予以书面确认并加盖公章,在对方解决好该问题后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在短时间内解决不了,应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的责任,并索要书面凭证。房屋交付使用后在保修期内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出卖人修复。因此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人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等,应由出卖人承担。
三、因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这种情形既不是明显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又不完全属于保修的一般质量问题,而是介于前面两种情形之间的第三种情形,其中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何理解和把握,法律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应该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购房人提出索赔请求时更要慎之又慎。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司法实践中要通过实地勘察或鉴定进行综合评定。一是看房屋质量问题是否能够通过修复解决,如果通过修复能够解决,一般应要求出卖人承担修复责任,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确实无法修复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二是经修复后是否仍然存在威胁购房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因素,如果该房屋经修复后仍然不能保证购房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购房人就要理直气壮地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三是经多次维修房屋仍然存在严重质量缺陷,无法正常使用,严重干扰和影响了购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除注意区分上述三种情形外,购房人要想索赔成功,还要注意保存和搜集证据,因为在法院审理中,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需要购房人提供证据证明。一是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证据;二是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证据;三是购房人 2018-07-10 0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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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完定金后发现问题可以要求退款:一、签署了购房合同的,如果购房合同有写明,按照购房合同说明来处理;二、没有签署购房合同也没有其他说明的,只是写了定金收条的,有两种可能:1、卖家承认房产有问题,协商一致全额退款;2、卖家不同意退款,不承认有问题,要求没收押金,这时个人应收集卖家房产存在隐瞒房产问题的证据,通过法院处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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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毛坯的墙体结构本身就有裂缝,装修时无论如何做防裂处理,在过了第一个采暖期后,都会有开裂情况。一般铲开重新做一次防裂处理,再按照施工要求刷墙就可保至少3年不裂了。这主要是因为热涨冷缩的效应。如果裂缝处原来的墙体并没有裂缝,那就是施工工艺的问题。是否属于质量问题有待商榷,除非有专业部门出检验报告,鉴定是属于质量问题,否则不能随便说是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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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装修房室内空气污染超标,可以采取如下一些方式进行维权: 1、直接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商沟通; 2、向所在城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区县的城乡住建委)反馈或投诉。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管理部门,其可责成开发商进行改正,并责成开发商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向法院起诉。以房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为由直接起诉开发商,让其改正或赔偿相关损失; 4、利用其他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维权,如消费者协会、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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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间出现多处裂缝答
想办法用材料修补。我知道有一种很好的材料,可以修补你说说的裂缝,你到淘宝里找一个店名叫宝翔号,他们的产品可以解决你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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