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按以下途径处理:1. 可以按照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比例按购房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2. 双方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赔偿金。3. 赠送面积没有体现在合同中的,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构成违约,不能要求赔偿。《**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赠送地下室面积缩水买房人如何申请赔偿
137****3659 | 2018-07-09 16:11:11-
158****9545 那得看面积缩水的程度,如果是3%以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该部分的款项,如果超过这么多,可以解除合同或双倍返还该部分的款项。 2018-07-09 16:14:50
-
147****3924 在买房时与开发商对关于赠送面积的问题制定条例,双方约定好面积大小并对收房后面积差异制定出解决方法,双方可遵循多还少补的原则。并且将后的协商结果以合同的形式进行书面认定。 2018-07-09 16:14:45
-
131****8822 商品房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按以下途径处理:
可以按照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比例按购房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
双方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赔偿金。
赠送面积没有体现在合同中的,不属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构成违约,不能要求赔偿。 2018-07-09 16:14:38 -
156****9571 地下室并没有在预售许可的范围之内,因而是不能出售的 2018-07-09 16:14:31
-
答
-
答
屋是否有赠送面积,你首先要看的是户型图,看户型图中哪些部分是不记住房产面积的,再根据相关面积比例来计算赠送面积是否有10%。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园林铺装材料很多,从材料材质、施工方法上区分主要有:一、天然石材:材质主要有花岗石、大理石1、规格板;2、文化石;3、不规格板。二、砖:1、广场砖、瓷质砖、缸砖等2、青砖3、透水砖4、水泥预制砖。三、整体铺装地面1、斩假石;2、水泥刷纹;3、水洗石;4、鹅卵石。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当前,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到底地下室是不是一定归业主所有?买了地下室,就真的有了产权了吗?今天,小编就为您说道说道。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使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一般,按照传统观点上说,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根据各小区建设实际,参照《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2)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但即使开发商将地下室出售、附赠给业主,但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仅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而无法取得权属证书。根据该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故为业主取得的仍然为债权上的权益,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很难取得真正的物权。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地下室能不能算商品房关键是看是否有合法的产权归属,有的地下室有单独的产权,可以自由买卖,就可以归类于商品房。若是地下室作为附属小房签订到合同里也是算是有产权的,算是商品房,只是作为附属房不能单独交易,只能和主房一起交易。凡是商品房都是要签订房管局系统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小区的地下室,地下车库没有产权,也不作为附属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是从开发商手里购买使用权。不过这种情况不是很好界定,因为按照物权法规定,这样类似的物业归属权属于小区全体居民所有不是归开发商所有。只是现在国情都是如此,大家默认就可以了。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