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工商局日前对违法发布小产权房信息的中介机构,及部分小产权房周边存在违规代理的中介机构进行排查,现场关停广合旺家、沣华房产等26家违法经营的中介门店。同时,针对一些房源发布网站和交易平台发布小产权房的情况,北京市住建委、市工商局、市网信办联合约谈了闲鱼、58同城、赶集网负责人。 据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执法人员发现,在58同城平台上存在以“旺家地产”名义发布的小产权房信息。经核实,该信息发布主体实为北京广合旺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其门店予以关停,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发布小产权房广告的违法行为予以严惩。同时,北京市区两级住建、工商部门对小产权房集中区域周边的中介门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好运来信息咨询中心等涉嫌无照经营,家博施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涉嫌超范围经营,执法人员要求上述机构门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全部3个回答 >继承房产过户后马上卖稅是多少
155****6945 | 2018-07-07 18:02:52-
132****7575 继承分两种情况。
1、父母都过世,由子女继承,那么只需要到公证处公证,税收方面只征收原来房屋价值一共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2、父母其中一方过世,另一方健在:
a.如果全由子女继承,那么在世一方的产权只能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形式过户给子女;
b.如果全有在世一方继承,那么子女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征收原来房屋价值一共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c.如果子女同在世一方都不放弃,共同继承,也只需要到公证处公证,征收原来房屋价值一共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2018-07-07 18:08:38 -
157****6999 继承的房产在出售时
(1)营业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不是按继承人取得该房产时间),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不满2年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不论是否满2年都要收5.6%营业税。
(2)个人所得税:从已故的被继承人购买该房产的日期算起,满5年且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卖出时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要征收个税。个税的可以采取核实征收,即“(出售房产所得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中的税费)*20%”,需要提供相关资料;也可以采取核定征收,即按房产现值(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现在的评估价)收1%的个税(非普通住房收1.5%)。因在现实操作中,通常都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无法核实房屋原值,一般都是按核定征收。
出售继承来的房产
1.不满5年的:
(1)契税(根据买房人的情况,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论首套二套都是3%)
(2)营业税:不满2年的5.6%,满2年免征。
(3)个税: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
2.满5年的:
(1)契税:同上
(2)营业税: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户按“评估价-房证原值”的差额征收5.6%
(3)个税:是继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
三、三种过户方式的费用:
1.以继承方式过户
公证费、登记费。几百元可以搞定
2.赠与方式过户
契税3%,印花税
3.买卖方式过户
契税1%(二套3%);营业税5.6%(满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个税可按核实征收(收差额的20%)或核定征收(全额的1%),一般是按核定征收。
注意:直系亲属之间的过户,目前在目前没有遗产税的情况下,继承是费用**低的。以继承方式过户,存在一个麻烦,如果房产所有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需要公证才有法律效力)将房产留给某一个人,那就要按法律界定有多少个继承人。如果继承人很多,又想将房产过户到其中一个人名下,就需要其它拥有继承权的人必须公证承诺放弃遗产继承权,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就无法过户。所以,房产所有人生前**好先留下遗嘱安排好该房产由某一个人继承,并做公证。
但继承必须在房产所有人去世后才能实行,若担心将来开征遗产税,父母想提前将房产转给子女,**好以买卖方式过户,而不要用赠予方式,否则将来子女出售此房产时会被征收高额的个税,得不偿失。 2018-07-07 18:08:14 -
151****6726 再交易时,房本过户的时间不以发生继承后的时间为起点计算,以发生继承前的购置时间为起点,到交易时满5年,则算5内以上房产交易,按现行政策,交易税如下:
1、契税
A、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普通住宅::总价*1%,
B、首次购房90-144平米(套内120)普通住宅::总价*1.5%
C、144平米(套内120)以上或非普通住宅或二套房以上:总价*3%、
D、商业房或公司产权:总价*3%
E、2014年5月起,取消农业户口首购90平米以下住房全免契税政策。
2、卖方:营业税及附加
普通住宅:总价*5.6%
144平米(套内120)以下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免征。
144平米(套内120)以上购买不足2年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满2年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
附加是指城建税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卖方:个人所得税
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原购置成本)*20%征收
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2018-07-07 18: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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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继承的房产可以立即过户给别人,前提是这套房子的手续齐全,所有继承的手续已经办完!2、再过户给别人,如果你指的是出售给别人的话费用是和正常的房产一样的;你担心的税费高的房产是指赠与的房产,这样的房产再过户时的个人所得税是收20%,但你的这套房子和赠与不发生关系,所以你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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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违规过户 受理员改判6年丰台区房地产交易权属发证中心原受理员金某,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或请托他人,违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受好处费38万余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00余万元。一审因受贿、滥用职权和行贿三宗罪获刑7年后,检方提出抗诉要求轻判。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改判金某有期徒刑6年。利用职权违规过户房屋一审查明,2011年至2012年间,金某在担任丰台区房地产交易权属发证中心受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9次接受刘某(另案处理)的请托,在刘某告知其过户房屋并未缴纳相关税款的情况下,仍违反规定,给19处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共计220余万元,金某因此收受刘某给予的好处费36.4万元。法院还查明,在接受刘某请托后,金某为使未依法缴纳税款的房屋过户,向同事杨某(另案处理)进行请托,杨某利用自己负责受理、审核房屋过户登记材料的职务便利,违规仍给10处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97万余元。金某因此给予杨某好处费4万元。此外,金某利用职务便利,3次接受颜某(另案处理)等人请托,违规给3处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受颜某等人的好处费2.4万元。另外,金某在接受郭某(另案处理)的请托后,请托杨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给1处房屋办理过户手续。金某因此给予杨某好处费1万元。涉嫌三罪一审被判7年刑一审法院认为,金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金某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构成滥用职权罪;金某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亦已构成行贿罪,应数罪并罚。鉴于金某自首且主动退缴受贿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滥用职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小部分已经挽回,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金某两年,并处罚金12.2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4年,以行贿罪判处两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2.2万元,已追缴违法所得38.8万元予以没收。检方抗诉请求轻判被告人判决后,检方提出抗诉,认为一审认定金某行贿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以行贿事实立案时计算,立案后行政机关自行挽回的损失应当不予扣减,认定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97万余元错误,导致适用量刑档次不当。此外,一审认定金某滥用职权具有徇私舞弊的情节不当,该事实已包含在金某受贿、滥用职权的定罪事实之中,系重复评价,加重了被告人的刑罚。轻判一年二审改判6年刑市二中院认为,金某在接受刘某请托并收受贿赂,与刘某仅为权钱交易关系。一审认定金某所犯滥用职权罪具有徇私舞弊情节系基于金某收受贿赂的同一事实,确系重复评价,致量刑失当。杨某接受金某请托后违规办理过户时欠税106万余元,但在其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立案侦查时,税务机关受理了其中一套房产的补税金额8.74万元。杨某滥用职权造成的97万余元经济损失应认定为金某行贿的结果,故该抗诉意见不予支持。据此,市二中院将金某犯滥用职权罪的量刑由4年改为3年,其余处罚不变,**终获刑6年。(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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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手续递交后,缴纳各项税费后基本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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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是否可以出售,需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是通过贷款购买的住房,需要还清贷款之后才可以进行买卖。2、如果是全款购买的住房,在取得房产证之后就可以进行出售。二手房买卖的流程通常分为5个步骤:1、卖方发布卖房的信息,而买方在看房的时候除了要注意房屋的整体质量之外,还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年限以及是否在银行有抵押等相关信息。2、卖方应当提供房屋的合法所有权证件,而买方在确定购买时可以缴纳一部分的定金,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产权状况、成交价格以及付款方式等信息。3、签订完买卖合同之后,向房管局提出过户申请,并且接受相关的审查,如果买方并不是全款支付,那么在提出过户申请的过程中,还需要和卖方去银行申请贷款。4、经过房屋交易中心审查完毕资料之后,会通知双方办理过户手续。5、过户手续完成之后,买方等待房管局的相关通知领取新的所有权证,而银行会将房款打入卖方的账户,买方就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