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购房入户必须交验当事人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具体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具体可以事先资料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
全部3个回答 >预售合同影响贷款吗
147****6950 | 2018-07-06 19:56:52-
155****2350 需要根据地域,不同的地域处理方法不一样,从法律上是不可以的,因为仅仅有预售合同,房屋尚未获得房产证,不能进行房屋抵押登记。就是不能办理房屋抵押,银行这种情况下放贷存在风险。 2018-07-06 19: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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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699 不能作为抵押。
未建成的房产不能做抵押物。
如果是房产建成了,没出房产证,
这样情况的话一年之内都能做
预售合同不能做抵押物。 2018-07-06 19:57:16 -
147****9865 预售合同是不能做贷款的,必须要有房本做贷款。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8-07-06 19: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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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三种情况可以落户:1、结婚,你与本地户口的人结婚可以将户口迁过来。2、买房,你有本地房屋,持房产证可以直接去派出所办理。3、工作, 一般仅限于公务员,公务员持单位证明可以直接办理。普通企业职工必须有县级以上劳动部门认可的同意劳动合同,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去盖章,派出所才给办理。第三步,开出同意迁移证后回到现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迁移证。只有你能开到同意户籍迁移证,这个不难。第四步,拿着户籍迁移证和同意迁移证的副本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去落户。严格意义上来说仅持有买房合同迁户口是很难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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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两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直到今天我仍然无法拿到房屋产权证,原来发展商早已把整幢楼抵押出去了。照理说,我买了该所房屋,这所房屋的产权就应该属于我,发展商没有道理把我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而只有我自己才可以抵押我自己的房产。为了讨回公道,也为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我和住在这幢楼里的全体居民准备起诉发展商。■点评:大家都知道,房地产开发是一个需要大批资金支持的产业,光靠发展商自己是无法完成整个开发项目的。因此一般来说,发展商都会想办法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而要想从银行处得到支持,发展商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取得金融机构的信任,以获得贷款,从而顺利完成房地产项目的开发。例如,发展商通常会用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在建项目、竣工的房地产项目等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从而获得贷款。如果已经抵押的项目在销售出去之前已经解除抵押权,就不存在法律问题,这是第一种情况;但如果已经抵押出去的房产在卖出去以后仍然不能解除抵押手续,或是发展商将刚刚销售出去的房产又进行擅自抵押,就出现了法律问题,这是第二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原来发展商为了筹措资金,将其在建项目抵押给银行,在抵押期间虽然已将抵押房屋销售出去,但长期不解除抵押手续;第二种情况是发展商在将房产预售给购房人后,在购房人尚未领取房屋产权证之前,将已售出的房屋又抵押给金融机构。由于发展商的这种抵押行为,使得购房人不能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同时又使购房人已购的房产在权利上受到威胁。如果发展商未按借款合同按期向金融机构还款,金融机构(抵押权人)要求主张或行使抵押权时,购房人的权益就有可能受到侵害,或至少购房人会被卷入一场关于房产权利的纷争之中,这种情况会使购房人糊里糊涂地陷入一场无谓的法律诉讼之中。因此,可以说发展商的这种做法有意或无意中对购房人构成了侵权。为避免上述风险的发生,购房人在与发展商签订购房买卖合同之前要弄清,你所要购买的房子是否被发展商进行了抵押,发展商是否将已经抵押的房产解除了抵押。根据你的来信分析,情况应该属于发展商将已预售给你的房产擅自抵押了出去,你现在的唯一办法就是提起诉讼,要求发展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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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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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他条款没看到,凭以往的经验解答下。 对于通用的格式合同(包括购房合同示范文本),为了将各类情况都包揽进去,就会大而全,也就会导致一些对立或者说不相容的二选一或三选一的条款,在双方当事人具体洽商时,供双方协商选择。举个例子说,商品房销售可以选择按套计价方式、也可以选择按面积计价方式,这两个条款具有排他性,只能二选一,而不能同时并存。因为合同要全部对应起来才好判断,这里只看到一种条件的条款,所以,具体的意见还给不出,你可以前后对照看看,是不是存在对立的、不相容的或排他性的条款,从这个角度来帮助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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