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哪年开始实施的
141****6802 | 2018-07-06 08:58:55-
133****7285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2018-07-06 09:00:21 -
141****4353 自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 2018-07-06 08:59:20 -
134****8175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 ,分四个阶段:
(一)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1991~1994年)
(二)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行(1994~1999年)
(三)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发展(1999~2002年)
(四)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完善(2002~2005年)。 2018-07-06 08:5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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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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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就职单位查询向就职单位公积金缴存经办人要缴存余额明细表。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有一个经办人,他们手里会有每个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及明细表。有心的朋友会保留自己的工资条或者工资明细,大家也可以自己计算一下。举个例子:北京的小张每月工资扣除2000元公积金,那么对应单位为其缴纳同等比例2000元,那么每月他公积金入账金额为4000元,一年下来入账就有48000元,当然要是赶上换工作的话,缴存额度会有变动,需要分段计算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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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要求单位对公积金少缴漏缴部分予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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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 自1999年6月开始正式执行住房公积金政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程序如下: 1、单位以新参加工作职工本人参加工作的当月工资为基数,计算出其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与单位月缴存额。 2、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3、对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应当从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将其住房公积金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一并办理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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