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购买住房的第二套家庭贷款,第二套**款率不低于70%
全部3个回答 > 二套房贷款**几成
136****0390 | 2018-07-05 16:07:27-
148****5620 您好,2套房**低**款4成,公积金贷款**降至2成。不管是第几种情况,只要您名下目前有贷款未结清,均按照二套房的**比例来核算 2018-07-05 16:09:10
-
156****5945 第二次买房要**4成的,因为银行不管你上一套房子还在不在,只要你之前有过购房贷款的,就视同你是第二次购房,即使你现在已经把上次的房贷还清了,那他也不能确定你上一套房子就卖掉了《银行的规定是二套房贷需**四成,他们要按这个去执行的》,所以就要你去开具什么证明的之类的东西。 2018-07-05 16:08:55
-
142****1037 1、二手房根据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情况,**比例分别如下,买方商业贷款购房: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30%,高贷款比例为70%。买方选择商业贷款购买二套以上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50%,高贷款比例为50%。
2、买方公积金贷款购房: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20%,高贷款比例为80%;买方选择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低**比例为房屋评估价的40%,高贷款比例为60%;买方购买三套及以上住宅以及购买商业用房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
3、尽量选择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购第二套房仍可享受优惠政策。第一套使用商业贷款的,购买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可享受首套贷款政策;购买两套都使用公积金的,只要把第一套的贷款余额还清,仍可享受首套政策。 2018-07-05 16:08:45 -
141****3286 你好,房贷新政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二套房,**低**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同时,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做出调整,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30%。 2018-07-05 16:08:31 -
138****8943 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低**为50%。对于购买二套房申请贷款的,南京、苏州两市的**低**比例分别由70%、60%统一降至45%,其他11个地市的**低**比例由60%降至40%,贷款利率仍按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执行。也就是说,南京、苏州两地的二套房**门槛,比央行规定的**低要求上浮了5%。2017年3月17日,北京楼市再出新政,二套房**比例不低于60%。 2018-07-05 16:08:19
-
答
-
答
“二套房贷**”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 二套房贷**几成? 贷款利率是多少? 1月26日出台的“新国八条”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原文内容如下: 地方政府要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可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增加公租房供应 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稽查 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等,限购1套住房;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等,暂停向其售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会议指出,自2010年4月份《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积极变化,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继续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
问 二套房贷几成答
二套房,比例**低4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要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6.55的基础上上浮10%,也就是7.21%。根据国家规定,二套房房贷利率应是基准利率的1.1倍。商贷的基准利率为6.55%(10年期),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为4.5%。二、二套房的认定:要确认二套房的房贷款利率,或者说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先要确认如何属于第二套房。那就要一个确认第二套房的标准。如何才算第二套房呢?首先以借款人的家庭为购房次数的认定标准。如果已经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了自主房的,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其他情况均属于二套房。均按照二套房利率收取。三、二套房贷的贷款利率的调整为了让央行更好的控制信贷风险,降低房价,因此上调利率。第一套房贷利率基础上享受八五折。而第二套房的利率一般上浮10%,而且**成数也相对较高。四、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调整的作用可以有效的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可以降低房地产价格的涨幅。降低投资房产的意愿,从而使高居不降的房价得到舒缓。缩小贫富差距。增进社会稳定。总之,二套房贷利率和二套房购房贷款利率的调整都是国家对房市政策的调整和改善措施,对于过热的房市有抑制作用。这对宏观经济的整个调整改革都起到作用。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二套房商业贷款政策怎么规定的?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近日有市场传言称,二套房贷款政策或进行调整,**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一、贷款对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二、贷款条件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 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5) 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6) 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7) 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8) 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9) 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10) 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