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测量规范》5.6.6.1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
全部3个回答 >阁楼或地下室层高在多少米以下不算产权面积?
147****9462 | 2018-07-02 19:48:18-
156****1015 如果层高在2.20m以上的就要计算面积。 2018-07-02 19: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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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253 依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房屋测量规范》的规定,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一般来说,2.2米以下层高的阁楼不构成房产概念,只作为附属物,是不记入产权面积的。 2018-07-02 19: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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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949 单(多)层建筑物的坡屋顶内空间,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净高超过2.1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m至2.1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设计不利用时不应计算面积。 2018-07-02 19: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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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7715 阁楼的高度一般低于2.2米以下就不算房屋面积内,也免交契税。如果阁楼办房产证,那肯定要交税的。 2018-07-02 19: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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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0461 一般购买顶楼房屋都附赠阁楼,购买底层一楼房屋都附赠小花园。2.2米以下不记入产证 2018-07-02 19: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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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到底地下室是不是一定归业主所有?买了地下室,就真的有了产权了吗?今天,小编就为您说道说道。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使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一般,按照传统观点上说,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根据各小区建设实际,参照《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2)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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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要看房屋性质了,如果房产开发商当时建房时就按地下室审批,那么是办理不了房屋产权证的,因为不能作为商品房销售,开发商是为了多赚钱才把地下室当房屋销售,使用是没有问题的,但产权证估计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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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带三角形符号且 有个-12这种数字的,层高就是两个之间的差距比如 负二层地板标高是-6 负一层地板标高是-3米 负二层高度为3米,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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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 .2米以下的,应计算二分之一面积。 此外,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结构层在2 .2米以下,也要算二分之一面积。 还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 .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 .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新规颠覆了地下室、半地下室不计算面积的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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