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住房补贴(1)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2)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3)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4)可至核心上门领取并另请核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核心申请受理。
全部3个回答 >铜陵购房补贴怎么申请
136****0889 | 2018-07-01 13:26:42-
153****6347 2017年9月14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联合印发《铜陵市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铜人社〔2017〕63号),实施细则面向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国有控股或占相对多数股权的企业不在补贴范围内)。
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补贴的住房为上一年度受理日至当年受理日之间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住房。相关具体申请问题可咨询市人社局专技科, 2018-07-01 13:28:41 -
136****3234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面向在铜陵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非公有制企业(国有控股或占相对多数股权的企业不在补贴范围内)。
申请人与规定购房补贴实施范围内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在申请购房补贴至发放补贴时段内仍在合同期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时间从受理购房补贴申请的当月底向前推算,且在申请购房补贴至发放补贴时段内均须处于在缴状态。 2018-07-01 13:27:52 -
155****0075 记者从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7年创业就业人才购房补贴受理申请10月9日开始,按照规定,本科毕业生购房每平方米补贴400元,研究生每平方米补贴500元,博士生每平方米补贴600元。 2018-07-01 13: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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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9733 我市目前正在实施的购买新建商品房财政补贴政策有以下两项:
一、《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去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铜政办〔2016〕24号)规定,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根据《关于延长购买新建商品房财政补贴申报时间的通知》(财农村〔2016〕520号)文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实施期限已顺延至2017年12月31日),凡符合下述条件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同级财政对购房人按计征契税部分的购房款(下同)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具体标准:
1.购买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购房款1%给予补贴。
2.购买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的,按购房款0.5%给予补贴;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组团在同一项目一次性购买10套及以上的,且在团购协议签定后15个工作日内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备案的,按购房款1%给予补贴。
3.购买新建非住宅商品房的,按购房款1%给予补贴。
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非住宅商业房地产去库存的若干意见》(铜政办〔2017〕9号)规定:社会资本购买库存非住宅商业房地产的,由享有收益的同级财政部门按购房款的2%给予补贴。 感谢您对住房城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8-07-01 13: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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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补贴如何申请通过住房保障资格审查并符合领取购房补贴资格的中低收入以下家庭可以领取购房补贴,暂不受理一人户购房补贴申请。那么可以申请的人群,如何申请购房补贴:1、取得保障房资格,提出补贴购房申请,经审批取得“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2、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将“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开发商填写相关内容并盖章;3、将购房合同、“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交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确认(签订公有住房退房协议);4、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季度,凭购房合同、资格证明、“领取政府补贴购房金额授权书”到市住房保障管理核心结算补贴款。申请购房补贴需要什么条件1、具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的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居民;2、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70%(含70%),今年的标准为852元/月以下(含本数);3、无房户(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的除外)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4、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并且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出售。未满5年要卖的,其住房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考虑物价因素后按原价折旧后收回,或由出售人按照出售收益的50%上缴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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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有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非成都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对比:调整前是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对比:调整前是高级人员);四、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成都市落户的人员(对比:调整前只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五、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投靠户籍在成都市的配偶,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满5年,且夫妻双方年满30周岁的可将户口迁入(对比:调整前是35周岁)。 此外,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如不愿意将户口迁入该市,经本人申请,市公安局将配套发给《成都市引进人才专项居住证》作暂住人口登记。有效期内,持此专项居住登记证的人员在购车、子女就学、开办企业等方面享受成都市民同等待遇。此次户口政策调整中未涉及部分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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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可在线申请购房服务,申请时须如实填写信息,并根据系统提示提供劳动关系、业绩履历等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在企业工作的人才,因单位性质原因无劳动合同的,须由单位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市、区两级组织、发改、科技、工信、人社、房产、投促、税务等部门负责审核工作。1、在我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参照《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人才认定的职责分工进行审核。2、在我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由单位所在区人社、房产部门进行审核。3、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由单位所在区发改、科技、工信、人社等部门初审,市级相应部门复审。4、在我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5、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由税务部门进行审核。6、在我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由人社部门进行审核。7、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人才,由区人才安居办初审,市人才安居办汇总审核意见,报市政府批准。人才提交的申请原则上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的给予《人才购房证明》,有效期12个月,逾期须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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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须付清房款(含按揭贷款)并缴纳契税后方可申请;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须缴纳契税并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方可申请。 契税补贴申请人必须由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所有购房人共同申请;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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