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看产权手续是谁的名字,之后到房管部门查查是否有档案(没办证的话应有有备案登记),把握不住的话找房管部门咨询看看该楼房手续是否能过户等即可!若开发商给换上合同、发票名字也行,注意在没找房管部门咨询确定前不要签订任何合同和交房款~
全部4个回答 >我想买期房应该如何防骗
145****6555 | 2018-06-28 21:54:14-
156****9852 1、注意一: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房款如何结算,何时交房应该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写明,一般商品房都是等房款结清才能交房的。若是买房人在约定时间没有结清房款,开发商也有权将交房时间推后。
2、注意二: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目前新建小区的物业都是有开发商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来承管的,而且双方之间会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买房者签署购房合同时,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协议,并且在购房合同中写上约定的物业费相关事项。这样即使收房时物业费上涨,买房人也可以凭借此条款向开发商讨说法。
3、注意三: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交了房款之后,开发商或是物业管理公司会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且一收可能就是一年的,不然不给钥匙。这个问题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物业不可一次性预收一年或多年的物业费,物业费需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度算,**多可预收半年的物业费。
4、注意四:缴纳契税签协议
契税的缴纳问题是开发商与业主之间**容易产生分歧的地方,开发商会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就不给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原因是开发商在房产证没下来之前要为按揭业主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而业主不愿缴纳此项费用的原因多是怕开发商没有上交挪用了。对此问题,解决办法很简单,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协议,约定好双方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约束对方即可。 2018-06-28 22:04:44 -
142****5908 1、房屋质量风险
期房交房时,出现问题**多的就是房屋的质量问题。因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房屋并未成型,很多隐蔽的房屋质量问题根本无法检测,开发商如何偷工减料,降低施工标准,如何让缩减面积,获取更多利益,购房者无法得知。为减少风险,只能靠合同约束,另一方法是一定要购买五证齐全的楼盘。
2、注意开发商口碑与实力
包括开发商的信誉和口碑,开发商以前开发的项目,开发商选定施工单位的信誉及口碑,三者相加,对开发商所开发的项目,对即将购置的期房的品质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也从侧面估量出开发商的实力与未来的保障能力。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
开发商的广告宣传文案,通常是“本图仅做参考”,如果被广告海报所吸引就决定购房,那是非常不理性的。如果你对楼盘的外立面、社区配套有特别严格的要求的话,**好询问广告的真实性与实现效果的概率,并在购房合同中作出明确的约定。
4、规划变更的风险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是需要向有关部门做备案的,对于广大购房者来说,开发商在配套设施、绿地、容积率、环境设施等方面随意更改很可能会影响自己的购房意愿。购房者应与开发商作出约定,如有规划变更应提前通知购房者。未作出通知的,属于侵权行为。 2018-06-28 22:04:28 -
154****1530 把握不住的话找房管部门咨询看看该楼房手续是否能过户等即可 先看看产权手续是谁的名字、发票名字也行!若开发商给换上合同,之后到房管部门查查是否有档案(没办证的话应有有备案登记) 2018-06-28 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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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直接交易,应注意以下细节:一、注意事项如下: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黑心中介吃差价等)。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违约赔偿责任)如能注意到以上几点,对于交易双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二手房买卖过户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2、到房管局先打网签;3、然后带上网签合同到核税窗口排号核税;4、带上核税的单子到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5、办理过户手续后会给一个取件单,上面有什么时候领取产权证;6、到时间后先拿着取件单到缴费窗口缴税;7、缴税后带上缴税票据到取件窗口领取新的产权证;8、交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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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对方来确认这是你个人婚前财产。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协议,离婚协议等去房管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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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却未按约定交房,擅自将房屋卖给他人。二手房房主与一人签订合同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甚至于多人。“一房多卖”让买房者非常烦恼,甚至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其实,根据《物权法》规定,有两个办法可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一是预告登记法。《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一规定告诉人们,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是不发生物权效力的。也就是说该房只能卖给预告登记的购房人,预告登记后面的其他任何买卖人都不能再取得此房产权。只不过要注意的是,根据第20条“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的规定,3个月内要进行产权登记,否则预告登记就失效了。二是及时登记法。《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该规定就是要求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必须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的规定说明,不动产物权,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登记才生效,不登记不生效。所以,购房要及时进行过户登记。因为,按照《物权法》第14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的规定,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属于谁,只要购买房子时及时进行过户登记,也就能有效防止“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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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购房职工可通过售房单位,也可到贷款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咨询办理贷款的有关事宜,测算可贷额度和期限。第二步:购房人向承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原件备验。第三步:获得批准的借款申请人接经办人员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到约定地点签订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文本并办理住房置业担保。第四步:办理购房交易、抵押登记手续。第五步:已办妥所有手续的贷款由贷款承办银行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资金直接划转借款人所购楼盘的售房单位指定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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