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关于这个是没有明确地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实践中一般是按照房屋买卖中有关面积的规定来进行的,具体法条的规定是这样的: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房户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房户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户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所有权归买房户;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买房户,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买房户。其中有关于每平米的价款应该是按照造价来计算。
全部4个回答 >动迁合同和现房面积不付怎么办
153****8325 | 2018-06-27 15: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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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997 你好,回迁房概念源于拆迁国特殊拆迁政策产物拆迁安置过程采取货币补偿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花钱买房购房者身份相同也说回迁房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房子般回迁房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售价
1、凭拆迁证明和身份证签订购房合同并结算房款
2、按合同规定交房款并取回发票
3、凭拆迁证和购房合同等房产交易心大厅办理房产证手续
4、视房屋面积大小减免部分或全部契税
5、凭房产证和契证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手续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种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种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两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房产证》些回迁房完全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因二手交易过程《房产证》房管局认并受其监督因此有《房产证》回迁房都正常交易所过户转名
(二)业主手只有发展商回迁协议些房子业主手只有发展商回迁协议做二手交易时能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因该回迁协议只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房管局认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才能做真正过户交易虽同楼盘回迁房要比商品房便宜回迁房仅存《房产证》问题还能取得真正《房产证》时面积上与当初协议面积有差异问题所当需要购买回迁房时候尤其出现协议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差距需要补偿返款时定要注意该套房屋产权问题及相关细节并尽量去找律师进行咨询尽能避免必要损失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18-06-27 15:27:39 -
138****1282 房屋拆迁协议书各个地区、各个拆迁办的协议都是不同的,一般是预先设置好的,所以不好找到一个规范的范文的给你一个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供你参考。这样你在签房屋拆迁协议时可以对照着看看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29日制定,并经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02年8月26日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第五条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和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2018-06-27 15:27:01 -
147****4392 目前,产权调换房出现面积差问题,未有明文规定。
可参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0条之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2018-06-27 15: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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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交3%面积的房价吧,办理退房可以,依法开发商应该退回你的合同房价,违约金和你因买房装修造成的损失。可是如果协商,违约金和装修款不好保障,起诉太费时费力,估计你的合同房价和当前房价也有差距了。一点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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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同意赠送面积的目的很清楚,那就是吸引你购买房屋。之所以不同意将赠送写入合同,可能有以下两种原因:一是按照关于商品房买卖及权属登记的有关规定,如果赠送给你,你对赠送部分的产权无法取得权属证明,可能会引起你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二是如果开发商将赠送部分归纳入了公摊面积,那么所有的公摊面积分摊人都对赠送具有使用权,开发商自然不会将赠送的意思写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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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面积一致,都是建筑面积为准(重庆不是),赠送面积其实很多时候是卖房时候的一种噱头,但是购房人还是可以确实享受到的。开发商在报规划时,根据国家政策有些面积是只计算一半的,比如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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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空的地方是什么,一个小房间,还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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