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业收费封阳台,那么物业垄断行为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如果物业是免费封阳台,或开发商委托物业封阳台,这个就不违法
全部3个回答 >住宅的露台可以封闭吗
133****4109 | 2018-06-26 12:49:24-
153****1232 阳台装修特点:
第一、主次功能要明确 一般情况下,现在的新型住宅,大概都有2-3个阳台,我们在装修时需要分清哪个是主阳台,哪个是次阳台,并且还需要明确每个阳台的功能。一般与主卧或是客厅相邻的阳台都是主阳台,功能应以休闲健身为主,可以装成健身房、茶室等,墙面和地面的装饰材料也应与客厅一致;次阳台一般与厨房或与客厅、主卧以外的房间相邻,主要是储物、晾衣或当作出访,装修时可以简单些。
第二、要注意阳台的封装质量 阳台封装主要目的是为了挡风挡雨,因此在封装时应当注意它的抗风力,以及安装是否牢固,而且要做好密封,防止漏风漏雨。窗扇下口**容易渗水,一般是窗框下预留2厘米间隙,用专用密封剂或用水泥填死。有窗台的,要向外作流水坡。
第三、装修时了解阳台承重 阳台装修**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安全,然而大多数住宅的阳台承重并不好,因此我们必须了解其承重,以免阳台超负荷。另外配重墙也不能拆除。 第四、防水和排水不能忽视 许多家庭在阳台上设置水龙头,放置洗衣机,洗涤后的衣物可直接晾晒,或是在阳台设置洗菜池当厨房使用,这就要求必须做好阳台地面的防水层和排水系统。若是排水、防水处理不好,就会发生积水和渗漏现象。
第五、开放式阳台与封闭式阳台选材要注意 开放式: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开放式的厨房,那么在选择材料上面,一定要考虑到性能问题,比如防水耐老化等等。 封闭式:如果阳台做了封闭,且封闭性较好,那么在装修的时候,可以选用内墙乳胶漆,地面可以使用和室内一样的装修材料。 2018-06-26 12:51:40 -
144****7360 要不要封是自己的喜好问题,或者是功能需要。而能不能才是关键。一般来说露台是送的面积。合同上也不会有具体说明。不过要是单独一家封露台估计不行。因为会影响整栋楼的立面效果。说大了还能影响这个小区。**好能联合整栋楼的业主同一封闭。这样能把立面的影响缩到**小,剩下就是物业同意与否了!不过要是物业要管你也没办法,因为在竣工验收的时候,房产局、规划局、设计院签字时并没有封闭。如果设计院出的施工图也没有明确标出的话,那么你这就是违章构筑物(不属于建筑物)。 2018-06-26 1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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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1467 不行的。具体能否封闭**好与物业及邻居沟通下。 2018-06-26 1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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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1714 没有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他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必要的添附、装饰、装修,是行使处分权能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2.业主与前期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非经双方协商的不平等、不合理的无效合同。理由是:如果业主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将拿不到自己房产的钥匙,所以该合约是格式的霸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业主没有约束力。
3.业主与物业是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业主)的关系。业主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对阳台具有专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
4.业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应属消费行为,其是处于弱者地位的自然人。
物业管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就其性质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其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即物业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受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和保护。
5.综上所述,业主当时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格式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6.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主要责任是监督。是否封闭阳台是业主的权利,物业管理合同不应进行约定。所以,对未向外侧扩展、延伸的封闭阳台的使用行为,应认定是未侵犯其他业主利益的正当行为。 2018-06-26 12:50:39 -
157****4339 根据关《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是否自封阳台属于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权的一部分,业主对其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可以自由行使,不受他人干涉。
但是,业主大会可以为了小区内业主公共利益的需要而通过协议,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业主专有权的行使范围。如果通过格式合同的方式限制业主专有权的合法行使、则该格式条款无效;但若此种限制经过业主的一致协商同意,是为了业主共同利益而设,则业主应遵守相关约定。若违反规定,物业公司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物业管理服务公约的约定,对于物业服务合同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的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行为,业主应当配合履行相关义务。特别是在部分业主擅自封闭阳台时,业主委员会向全体小区业主发出公告,就“是否封闭景观阳台”进行了全体业主代表表决。根据表决的结果,业主委员会决定维持原“管理规约”中不允许封闭景观阳台的约定。因此,在全体业主公决不允许封闭阳台的情况下,部分业主一意孤行擅自封闭的行为,应该属于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本条第一款规定了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前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告知义务。第二款规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的告知义务。装饰装修房屋是业主的权利,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应以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在一个存在多业主的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行为有可能会对其他业主造成影响。同时,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而对物业及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结构、功能、使用等情况的了解是完成这一义务的前提。有鉴于此,条例设定了业主装修房屋前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告知义务。 2018-06-26 12: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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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阳台现在还没有法律管辖,所以算不上违建。要是是无框阳台只要不是外开就没事。物业不准封闭阳台主要是为了房子的外观以及业主的安全(毕竟现在封闭阳台还没有什么政策来管理)。一般来说,在小区封闭阳台都是由物业统一用什么颜色的铝材就可以了。另外还需要装修公司的执照什么的到物业登记。毕竟还是有些不负责的公司质量不过关。封闭阳台,有框的玻璃厚度规格必须是5MM,铝材厚度达到1.2MM;无框必须达到8MM,铝材厚度达到3MM。且一定得是用的钢化玻璃(钢化玻璃有CCC标志,也就是国家强制认证)。达到这个要求,物业就算是管也好说话了。露台,又称阳台、阴台,是一种从大厦外壁突出,由圆柱或托架支撑的平台,其边沿则建栏杆,以防止物件和人落出平台范围,是为建筑物的延伸。尽管露台和阳台泛指同一种建筑物,但其实两者有其些微分别,无顶也无遮盖物之平台称露台,有遮盖物者之平台称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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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台封闭的好处有三点:第一、封闭成阳光房可以保暖,如果家里挨着露台的房间比较冷的话。第二、顶楼露台封闭起来可以扩充空间,如果使用日祥门窗定制的密封窗和德高瓦阳光房,保温性能好,可以作为书房或客厅来使用。第三、露台封闭成钢化玻璃阳光房,可以作为花房使用。玻璃房采光好,不过一定要安装天窗,不然夏天会很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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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法律依据。 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业主作为房屋的所有人,对自己的房屋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能。他对自己的房屋进行必要的添附、装饰、装修,是行使处分权能的一种表现,也就是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2.业主与前期物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公约》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非经双方协商的不平等、不合理的无效合同。理由是:如果业主不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将拿不到自己房产的钥匙,所以该合约是格式的霸王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对业主没有约束力。 3.业主与物业是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业主)的关系。业主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对阳台具有专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 4.业主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应属消费行为,其是处于弱者地位的自然人。 物业管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就其性质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行业,其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即物业经营管理者与消费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受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调整和保护。 5.综上所述,业主当时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格式合同,在法律适用上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6.在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专有部分的物业管理,主要责任是监督。是否封闭阳台是业主的权利,物业管理合同不应进行约定。所以,对未向外侧扩展、延伸的封闭阳台的使用行为,应认定是未侵犯其他业主利益的正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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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法律,包括物权法,都是不行的,属于全楼用户共有,除非你跟其他全体用户达成一致的协议。具体能否封闭**好与您的物业及邻居沟通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