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回答:当然可以要求。因为你对这个竣工备案表的真实性有意见。如果开发商不提供,明显是有问题的。开发商未出示备案表或者备案表本身有问题,你可以拒绝收房,并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建议你及时确认开发商的备案表是否有问题。如有,可以直接起诉;也可以向建委进行投诉(投诉的作用并不大); 另外,还可以联合其他业主商讨对策。群体拒绝收房并要求赔偿可能威慑更大。
新房峻工备案表由哪里发放?
143****3718 | 2018-06-26 09:37:11-
142****3589 其实所有事情都是要互相信任的,任何决定都存在一定风险,这就要看你上手房东是不是个值得你信任的人了。现在有好多房子是这样的,下家先给房东还贷款,贷款还清过户。实在不放心就找一个正规的,大型的二手房中介商给您们做份合同,在合同上约定相关事宜。 2018-06-26 09: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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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702 你好对房屋建设有严格的验收标准,首先是地质勘察---再是建筑设计---图纸审查---规划建设部门审核---消防部门审核---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招投标---质检站委托监督验收---施工开始;
在此期间,没经过一个工种工序,都要经过施工单位报验,建设、监理验收,设计单位参与全程监督设计和施工的对照,消防、质量监督检验站监督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种,工程竣工后,程序同上进行竣工验收,但是勘察、设计也要参与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规划建设部门会同环保、消防、质检等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由质监部门出具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消防部门出具消防验收报告、规划建设工程部门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人防环保验收完毕后,规划部门才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表,无以上手续,房地局不给办理其房产。 2018-06-26 09:38:50 -
141****0213 北京市建委。 2018-06-26 09: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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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房管局领取“居民房屋登记查询表”,需要的条件跟材料:需要产权人的身份证就可以查询了,方法如下:产权人带上身份证到房管局;找到自助查档机;把身份证放在感应区;点击查询名下房屋信息;打印出来后就是房子的信息了;如果没有查档机的话把身份证给查档窗口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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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开发商签所签的购房合同,经过有关房产局的审核认可后会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页面的右上角,购房者可根据备案号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查询。1. 网上登记备案确认单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权属证明后进行预(销)售房屋签订合同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或住宅与房地产门户信息网站(如合肥市商品房网上备案可登陆“合肥家园网”)上进行合同确认和打印的单子。2. 根据您与开发商签所签的购房合同。经过有关房产局的审核认可后会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页面的右上角。购房者可根据备案号在网上进行合同备案查询。同时。您的合同会出现房产局加盖的网签备案章。因此。产生了备案号并且加盖了网签备案章的合同就是你们商品房网上备案的**好证明了。3. 各省份在支取住房公积金是所提交的手续都是不一样的。网签备案成功的证明是会产生一个加盖在合同书上的网签备案号。不存在出具商品房网签备案确认单这个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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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是金融机构,不得直接向借款人办理贷款业务。故缴存人的贷款申请得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后,要到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性银行办理合同签订、贷款发放和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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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房未进行收房验收,物业费是不收的。物业费的收取时间不是竣工之日,而是正式交房之日,当开发商合法交房之日才是,如果你们的购房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没交房就要向其求偿违约金。至于说竣工验收之日算物业费是不对的,竣工只能说开发商工程合格,但是所有权还是在开发商手里,物业费还是开发商交的,当通过交房这个手续把房子的所有权从开发商转移到业主手里,这是业主才开始交物业费的。依据就是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所有权在开发商那里就要开发商交。根据合同法,你的物业费是从你所签的购房合同中的物业费起征时间记费的。如没有该项条款,是在你实际交房使用之日开始计收。按照正常的程序是先签订购房合同,包括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合同》,随后交付房款,收房,入住。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从办理入住的时间算起的。我们日常听说的物管费主要是为共用部位及公共服务的收费,保安、清洁、绿化、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维修等,都是为整个社区服务的,成本已经发生了,只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无论住不住在那里,业主都需从办理入住时间起,开始交付物业管理费。因此具体的情况还要看何时办理入住。但因您的“特殊原因”,具体就要看您与开发商是如何约定的或在合同中关于交纳时间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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