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和开发商、银行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是有可能的。
全部3个回答 >老人留下地契可以换房产证吗?
132****2551 | 2018-06-07 14:29:41-
147****7257 看地区了,有些地方自建房是不给办理房产证的,只有土地使用证 2018-06-07 14:3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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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679 在没有新的产权证的情况下,原来老地契有效 2018-06-07 14: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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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228 详询当地土地局 2018-06-07 14:2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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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房产证办房产证流程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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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无利害关系的人证明首先看老人神志是否清晰,如果清晰,让老人自己写遗嘱,傍边有人证明即可,看能否自己书写,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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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换房产证这是每个买房者必经的过程,但同时购房合同换房产证怎么换却是许多新手摸不着头脑的。人们常常也会遇到购房合同填了多个人,换房产证却想改人的情况,那么这种状况下购房合同换房产证怎么换呢? 如果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这个通常需要开发商或者贷款中介的人员为你办理。因为房产手续相当的繁琐,通常都要用专业的认识来做。如果是一次付款买的房子呢,就要等到合同备完案后,将维修基金、契税的费用交完,然后还要有开发商的五证(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证》 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座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四、《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 )、备案批复等等相关手续到房产局办理,通常是30个工作日,各个地区可能有所不同,有的房开商房产证下的慢,多半都是因为开发商在房产局的手续没办全,而房产局审批一个手续都需要很长个工作日。如果是贷款买房子,手续就更加繁琐点了。建议,在购买商品房时,尽量选择信誉好的房开商,不要途便宜选择楼盘,因为小盘有很多在房产局的手续没有办全,而私自售卖的,等卖完了,房产证也不见得能给业主办下来。 如果是前面购房合同写的多个人的名字,因种种原因想改成这其中1个人的名字,这几人对更名都没有异议。那么用购房合同换房产证是不是可以? 有两种方法: 1、找开发商改。先去撤销网签,然后再重新做网签。 这个方式对于开发商比较麻烦,所以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开发商都不愿意做。首先要撤网签,然后去房管局要从新签的材料,然后才能从新备案签新的合同。因为国务院规定禁止期房转让,对于开发商还有一个撤网签率的问题,所以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不愿意做。具体要看你如何去沟通了。 2、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再把房本变更成一个人。如果现在有什么问题,就只能是先以协议形式确定下来了。夫妻之间更名是只收工本费的,不是夫妻的话,就要按照过户计算相应税费了,相当于购买了部分房屋,走的是二手房的程序。你们几个人,应该是按分共有,所以现在如果有可能在办房本时,把其他人的份额做小些,将来过户能省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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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了。1、产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更换权属证书房产证持有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需要自由决定是否更换为 不动产权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 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2、不动产应当依法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三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3、不动产登记所需要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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