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全部3个回答 >有他项权的房屋有没有产权?
143****6028 | 2018-06-05 14:41:26-
133****9681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银行)持有的权利证书。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2018-06-05 14:45:06 -
158****1185 一套物业正规来讲是有三本证的,也就是我们说的三证,但是有些地方还会有一本蓝色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主要是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他不是权属证书,是一种类似债权关系的证明。当你买了一套房子,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房管局就会发一本他项权证,银行拿了他项权证以后开始进行贷款的流程,也就说没有他项权证是不能贷款的。而有些房子要卖了,也要提前去银行把贷款还清,取出他项权证。他项权证记录了审贷物业、贷款人、共同还款人、贷款银行、贷款年限、贷款方式、月供金额、以及目前状态等。
如果记录错误也是比较麻烦的问题,问题不大,但是很繁琐,要找房管局重新出具证明,还有原购房合同到贷款银行申请改正等等!
但是银行对钱一般都很谨慎的,我也没有接触过他项权证记录出差的案例!
主要是卖房子的时候他证就比较重要,应当时刻保存好银行的还款凭证,如果贷款提前还清,应尽快取回他证。
2018-06-05 14:44:35 -
157****4159 房屋它项权证是房屋所有人在房屋物权上基于债权而设定的一项附属权利。
房屋他项权利证,即证明房屋典权、抵押权等他项权利存在的文件。
他项权利专指房屋所有权人以外的公民或法人对房屋拥有的某种特定权利,主要是典权和抵押权。
他项权利的基础是房屋所有权人和他项权利人的合意行为,但由于他项权利内容中包含着直接支配房屋的物权性质因而他项权利的设定须经登记才能对抗第三人。
房房管理机关在审核同意后颁发《房屋他项权利证》,交由他项权利人收执。证内除说明房屋的状态外,着重载明他项权利的内容、期限、当事人的姓名等情况。他项权利人据此行使他项权利,可以对抗他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的任何非法干涉。
2018-06-05 14:43:20 -
151****0629 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 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 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 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 法律保护。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 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 典权、 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根据 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 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 交易,不能办理 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证适用法律《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物权法》、《 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 房屋登记办法》。 2018-06-05 14: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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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是权证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银行)持有的权利证书。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就是保障他项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产权人的影响的一种法律凭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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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是权证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银行)持有的权利证书。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房屋他项权证的作用就是保障他项权人的利益不受到产权人的影响的一种法律凭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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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二,他项权证也就是房子的抵押权证明,借款人用房屋做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将他项权证抵押给放款人的!待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归还给借款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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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的问题应该分开来看,首先,你所购买房屋在有物业管理的情况下,你应当交纳相关的物业管理费用.所以物业管理费你应当交的,至于你是否居住,物品是否被盗与你是否要交纳物业费无关.其次,你的建材被盗,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你是这个小区的业主,物业应当为你的财产安全承担一定责任,但是是否全额赔偿那就要看你们与物业之间的合同.而物业以你当时没有交物业费用为由认为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是不对的.因为你没有交,是因为你没有实际居住在那里,没交,不代表不交,而是没有实际支付,是欠交,与物业形成的是一种债务关系.物业可以让你补交. 因此,你不能将两个问题混在一起.你可以先将物业费用交清,然后,根据你们和物业公司的合约中关于财产丢失的相关规定,拿着当年派出所的立案方面的材料向物业进行索赔,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上法院.而你的他项权也在交纳费用后由物业返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祝你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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