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套房,比例**低3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2.二套房,比例**低40%,即贷款金额**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全部3个回答 >二套房贷款利息是多少 二套房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143****4889 | 2016-05-30 16:48:40-
143****2216 二套房贷款利息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利息是基准利率的1.5倍。具体情况可以去当地的公积金管理网站计算。 商业贷款:差别化信贷2011年1月起,国务院要求各金融机构对房屋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二套房贷款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不低于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新贷款基准利率单位:年利率% 2012-7-6调整后利率 一、各项商业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 5.60 六个月至一年(含) 6.00 一至三年(含) 6.15 三至五年(含) 6.40 五年以上 6.55 贴现 以再贴现利率为下限加点确定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7-6调整后利率 五年以下(含五年) 4.00 五年以上 4.50 根据二套房贷款政策,期限在五年以上的二套房商业贷款年利率为不低于7.205% 2016-05-30 16: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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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房产调控以来,对于二套房贷款利息十分关注,那么目前来讲是否有新的政策呢?小编特意整理了关于二套房贷款利息的相关信息,共大家参考。 第二套房贷款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二套房贷款利息自然也有相应的改变。 信贷政策: 2010年6月4日央行银监会等三部门公布的二套房认定标准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信贷规定《国十条》规定 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具体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银发〔2007〕452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银发〔2007〕359号,以下简称《通知》),依据国家住房消费政策和相关规定,现就执行《通知》第三部分“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二、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三、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四、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所有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各商业银行应根据《通知》及本补充通知精神,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备。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及外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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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需要通过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都会关心上海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的问题,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关于上海二套住房贷款利率计算方法,二套房贷不仅**必须四成以上,而且上海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也不能再“打擦边球”享受优惠了。从房地产中介机构了解到,各家银行已经不再对上海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给予优惠,而是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1倍的政策。 房贷服务机构相关人士表示, 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开始严格执行“9.27”房贷政策,即:**40%,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至6.53%。当时,其他银行也逐渐收紧二套房贷政策,严格审查借款人个人征信,要求出示银行流水和对账单等。各家银行对二套房贷的态度普遍是严格执行“**四成+利率1.1倍”的政策不动摇。 今年6月中旬,银监会向各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重申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和**款比例问题,但并未对利率优惠与否做出明确要求。其后,银监会的官方表态也重点强调**比例不低于40%,未提及利率问题。直到7月份,银行仍然拥有利率定价的自主权,即按照此前北京银监局的要求,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自行确定利率水平。当时,部分中小银行对二套房贷的利率仍然能给予“七二折”的优惠。 有中介机构表示,目前如果要向银行争取优惠利率,只能设法把“二套房”变为“首套房”。例如,先把首套房贷款还清,并且出具产权变更的证明,向银行说明原来的房子已经卖掉,此时个别中小银行可以将本次贷款申请视为首套房贷处理,给予优惠利率。 数据显示,二套房贷利率提升至基准利率的1.1倍后,购房者的月供负担将有明显的增加。以贷款20年期80万元贷款为例,利率上浮至1.1倍和利率7.5折的平均水平相比,借款人月供额将增加939.09元,总利息额增加22.54万元。 另一方面,二套房贷利率的全面提升将改善上市银行的业绩。作为国内发放个人房贷**多的银行,建设银行(5.85,-0.07,-1.18%)此前表示,今年上半年该银行经营利润下降的一大原因是个人房贷利率下限放宽和利率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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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需求,7月10日起,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将进行两项调整:房屋登记信息的认定范围将从购房所在地扩大至成都全域;还贷收入比将由50%调整为70%,对借款人家庭月平均收入的要求相应降低,更多中低收入职工将成为公积金贷款的受益者。 住建部2012年12月表示2013年将继续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限购政策,也就是说,2013年的成都二套房贷款将仍按****低六成、贷款利率**低上浮10%的标准来执行。2013年**新5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为6.55%,如果选择商业贷款,则上浮10%后的二套房贷款利率为7.205%;如果选择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5%,上浮10%以后的二套房贷款利率为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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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款如何计算呢?整体来说,公积金贷款为**不低于6成且利率上浮10%。 目前,对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银行要求是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贷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首套自住房,是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的用于自住的房屋。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于2007年9月27日晚间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住建部、央行、银监会三部委于2010年6 月4 日出台二套房认定标准,明确了二套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即家庭成员名下如有房产、或有过贷款购房记录,则均认定为二套房。对于异地购房者,如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按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热点地区可暂停对其房贷。 二套房贷款 信贷政策 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2010年6月4日央行银监会等三部门公布的二套房认定标准表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判定标准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