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房。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公共住房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包括无偿提供土地和建设性费用,也包括无偿提供土地补贴费用等方式,包括人头补贴或砖头补贴,补贴中包括减免税费或贴息,当然也包括直接的财政转移支付。政府提供的是居住权利的保障。而私屋则为商品房。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是私人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成本与建筑成本的财产权利。住房的保障性恰恰不是要取消市场经济中的商品房。反之正是为了完善市场经济,挽救市场危机,刺激经济发展,弥补市场住房商品性缺陷的有力支持。这也恰恰是恩格斯与凯恩斯和类似经济学家的政府在住房问题上参与干预的理由和原因。中国实行的是土地有偿出让制度。一条划分保障与非保障性住房的分水岭就是土地的使用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出让土地中的商品房不管有什么样的差别与限制都是私有财产的部分。是个财产权利与实体财产的结合,是一种财富的概念。中国物权法中所保护的这种用益物权,就是对私人或法人财产权的一种保护。只有划拨土地上的住房是土地的财产权利归国家所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者只拥有房屋的实体财产,但并不拥有土地的财产权利。而土地非出让的划拨则是政府的买单部分或财产收入的转移部分。这就是住房保障性质的**基本特征。“住房权”的保护分为两类:一类是属于人权范畴的政府责任,目前中国的宪法中并没有将“住房权”列入人权的部分,而这恰恰是政府应承担保障的责任。在联合国的《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文件中都有明确的约定,尤其是《第四号一般性意见:适足住房权》也对此做了明确的解释。另一类“住房权”则与人权的保护非直接关联(财产权是人权的一部分,但并非直接部分)。而主要针对于财产权、用益物权的保护,两者之间既有关联但又分为两个不同意义的部分。保障性住房权是国家对人权的保护。就像中国有城市对流浪者救济的制度一样,是人权的保护,也包括提供政府买单的免费食宿。但财产权则是非政府买单的另一类法律保护。由政府买单所提供的居住权利,并不直接或与完整的财产权相关。社会保障性住房,政府当然可以用市场化的方式建设,但并不等于凡是市场化的住房都成了社会保障性住房。尤其凡是交纳了土地出让金的商品房都不能列入保障性住房的范畴,更不能认为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目的是削弱市场经济中的商品房。 当前社会上有一种误解,自认为增加政府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是为了平抑市场中的房价,这就更错误了。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是针对于买不起商品房和无能力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包括无能力租市场价的住房)的贫困家庭或中低收入家庭的人群。正因为自身无能力解决,才用政府买单的方式保障。而市场中的商品房则是针对于有能力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与人群的。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收入、有严格限制差别的不同消费群体。商品是针对于有购买能力的人群,而保障则是针对于无消费能力却又从人权的角度必须由政府来承担责任的部分。 因此房价的高低与保障性住房的多少无关,也与保障性质无关。试图用市场化商品住宅来提供社会保障,不但在恩格斯的文章中,也在凯恩斯的文章中早就已有明确的说明了。这不但是不可能实现的,也是错误的。也恰恰是政府不应和无能力限制市场中的价格变化时,才必须用保障性住房解决社会矛盾和保护人权的基础理论。英国从1914年开始了近100年的住房市场供给,但仍然要用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也因此才保证了市场化的运行和房价增长的情况之下的社会稳定与安全。也正因为这种保障性住房的存在才使市场没有出现走回头路的预期。
全部3个回答 >武汉保障房建设目前的基本情况是怎样的 过去经历了哪些历程
158****4091 | 2016-05-11 16:29:17-
154****3212 武汉保障房建设的进程如何?让小编带你来回忆一下。 1988年,武汉市在全国率先建设解困房和住宅合作社。解困房和住宅合作社的成功运作,为经济适用房和集资合作建房的实施提供了宝贵经验。 1993年,武汉市开始着手研究为困难企业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对集资合作建房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武汉市出台了《关于对合作建房给予积极支持和加强管理的通知》、《武汉市城镇合作建设住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对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利用自有生活用地集资合作建房工作予以扶持和规范。 1994年,武汉市正式启动经济适用房建设,是全国**早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之一。 1999年全国正式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制度以后,武汉市开始着手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并于2002年正式启动廉租房制度建设。 2005年底,武汉市在原有的配房租赁和租金核减两种保障方式之外,新增租金补贴方式。 至2006年12月底,武汉市1.6万余户**低收入家庭享受了廉租房保障,实现了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低保户“应保尽保”。 如今,武汉仍奋进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路上。 2016-05-11 16: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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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九龙湾的基本情况答
鸿瑞置业倾力打造的高端品质住宅楼盘,不仅是九龙湾的代表性建筑,更是一个精致的设计作品。小区内部的绿化景观、园林绿化、室内装修等方面都非常考究,让您享受尊贵、舒适的生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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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障性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2011年2月28日消息, 未来五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十一五”期间,我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间,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到去年底,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达7%到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跑”阶段。保障形式继续以包括廉租房在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政策性产权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实物住房保障为主,同时结合租金补贴。未来五年,全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大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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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住建委发布2015上半年北京保障房进展数据,上半年北京保障房开工6.7万多套,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2.3万套,截至6月底,全市保障房新开工量、竣工量均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5区县基本解决轮候家庭房源。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万套保障房,其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和计划2015年北京市要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10.5万套,竣工8万套。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全市保障房新开工6.7474万套,完成建设筹集任务的64%;竣工5.4375万套,完成年度竣工任务的68%。 同时,此前北京还提出,2015年年底前基本解决轮候家庭的住房的问题。截至6月底,全市累计启动各类保障房分配2.3万套,房山、顺义、昌平、延庆、平谷这5个区县已经基本完成轮候家庭的房源对接。 对于东、西城等土地资源缺乏区县,市住建委加大了房源统筹的力度,分三批统筹调配配售房源6477套,包括东城区3078套,西城区3210套,海淀区189套。此外已经纳入保障房序列管理的自住房,从2013年至上月底,全市共入市58个自住房项目,提供房源3万余套,销售2.9万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