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一个13亿人的人口大国,住房制度在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共同推进下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果,但也要看到,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尤其是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那么这种情况下,2013年国家的保障房建设情况怎么样?国家的保障房的政策又是怎样的呢? 2013国家保障房建设变化: 2013年,保障房建设将会出现两个可喜的变化,一是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可望纳入公共财政而固化下来,在未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稳定的资金来源将驱动保障房放“量”增长;二是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将被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保障房的品质将会提升。 2013国家保障房建设任务: 2013年报国务院批准用地的80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根据中国官方部署,2013年,中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3万套。 根据现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一年汇总报批一次。按此报批程序,难及时满足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需求。为保证保障房用地,国土部称,对报国务院批准用地城市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提前单独组卷报批。同时,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国土部安排计划指标,确保用地需求。 据介绍,中国有106个城市中心城区内的新增建设用地需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城市用地报省级政府批准。2013年,106个城市中有80个城市提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其余26个城市主要使用存量用地。按照各城市提出的2013年中心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国务院批准了80个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逾4493公顷,做到应保尽保。 根据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批准后,各城市政府应尽快向级政府申报用地实施方案,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国家保障房政策 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方面卓有成效,但与发达国家或地区相比,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存在着保障房名目繁多、覆盖面狭窄,投融资渠道单一、城市政府预算不足,相关配套政策不完善、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体制,地方政府执行力度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等的问题。 从发达国家和地区住房制度的设计、保障性住房的特点以及住房市场的发展演变来看,建立多层次、多渠道住房保障体系是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主要途径。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是政策实施重要保证;设立全面负责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分配、使用和退出等环节;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政策和运行机制。对于健全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政策和运行机制,要发挥政府在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和房源;将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 eits)引入公租房建设领域,利用社会化资金和商业化运作来帮助解决保障房的资金难题,完成公共品和资本品的对接。 (1)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2)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3)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4)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5)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
广州保障房政策有什么内容 有哪些保障房建设计划
155****2783 | 2016-05-11 16:29:11-
151****1722 对于中低收入的家庭来说,要圆住房梦只能寄托在保障性住房上。公租房、廉租房、经适房,这些项目如何分配,如何申请,都牵动着人们的神经。本文为你解读广州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让你了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情况、申请条件以及相关审核政策。 广州保障性住房如何分配? 主要是采用评分排序的方法,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会在网站上公布每一年的分配房源和分配方法,符合条件的人可以申请,**后通过评分排序的方法,在网站进行排名公示,并分配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分配之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和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30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以下,家庭人均资产净值7万元以下;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情况的审查核实,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情况的审查核实。 对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化管理,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每年度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保障性住房分配之经适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以下、家庭人均资产净值11万以下;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若同时符合以上条件,请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经过 一下程序: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审-批准和公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轮候-配售通知-选房后购房。 广州保障性住房分配资格审核政策 广州市对保障房申请家庭实行市—区—街“三级四审、六次公示”资格审核制度,全面推行保障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信息“七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广州保障性住房已全面建立公平分配的准入审批机制。每套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都要经历社区、街道、县(区)层层的审核和公示,确保了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广州保障性住房主要通过4种方式公开,第一是网上公开即政府或主管部门网站发布;第二是现场公开,在项目现场有公示牌公布项目情况;第三是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不定期公布。另外,为加强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每个建成的保障性住房小区、每栋建成的保障性住房楼,都将安装永久性质量责任铭牌,注明项目名称、性质、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和责任人的信息。 2016-05-11 16: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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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乐业,是很多人朴素的梦想。而住房,分两部分,大部分人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住房,而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人群可以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住房问题。那么,什么是保障房?2013朝阳区保障房建设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2013朝阳区保障房 什么是保障房?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保障性住房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目前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2013朝阳区保障房建设内容 北京市朝阳区2013年将开工建设9个保障房项目,房屋总量约1.4万套,其中包括4000套公租房。 近年来,朝阳区始终非常重视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据统计,自2007年至今,朝阳区相继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55个,规划总建筑规模1900多万平方米、19万余套。其中,累计竣工700多万平方米、7万套;在施面积800多万平方米、8万余套。仅2012年一年,朝阳区就累计开工建设保障房1.2万套,竣工1.5万套。 朝阳区区长吴桂英介绍,截至目前,该区共有4.5万户家庭通过审核,获得各类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资格,其中已经完成配租配售家庭2.3万户,尚有2.2万户家庭在轮候,“市民如果已经取得备案资格,可随时关注朝阳区房管局网站,相关信息会在上面公布。” 为了让更多家庭尽快入住保障房,2013年朝阳区将开工新建1.4万套保障房,预计2015年入住。4000套公租房中,已经确定的项目包括南沙滩路3号、北苑地区的华贸城和福熙大道,共有房屋1300余套。据介绍,目前朝阳区已完成首个项目的241套房屋配租,剩余1000余套申请家庭取得公租房的备案资格后,进行意向登记并参加摇号,摇中后即可参与选取公租房。 此外,2013年朝阳区还将竣工保障房1万套,主要位于东坝、弘善、高碑店、翠城及三间房地区,目前已完成40%左右。回迁安置房方面,2013年该区还将在三间房、东坝两个乡建成110万平方米安置房,1.1万农民回迁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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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一、廉租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需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民政部门确认的**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的家庭; (二)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 拥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民政部门确定的**低生活保障单身居民或年满35周岁,且年收入低于2万元的单身居民,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可以申领租赁补贴。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对证明 ↓ 社区、接待办事处受理 ↓ 在户籍所在地及居住地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租住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程序: 市房管局发布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各区房管局受理审核申请家庭资格→各区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申请家庭进行计分并汇总上报至市房管局→市房管局将申请家庭名单汇总后在报纸及网络媒体上公示→市房管局按照公示家庭名单将房源划分至各区→各区房管局按照分数高低确定选房顺序并组织选房→已选房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共住房管理中心签订租房合同 租金补贴标准: (一) 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低生活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标准14元/平方米; 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标准为: 人均承租面积 每平方米补贴金额(元) 16 19 22 (其中r是指人均承租面积) (二) 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按以下标准执行: 1、**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14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2、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家庭,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平方米,租赁标准9元/平方米减半计发;有房家庭按照本标准扣除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后计发。 3、补贴暂时存放在其个人帐户上,实行专户管理。 租金补贴测算: (一)已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金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72平方米,补贴金额=(72-0)×14=1008(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为60平方米,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60-20)×10=400(元) (二)暂未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按照家庭承租住房面积与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补贴金额=(家庭住房承租面积-家庭原有住房面积)×租金补贴标准÷2 例一:低保三人无房户的申请家庭,补贴金额=(24×3)×14÷2=504(元) 例二:低收入三人户的申请家庭,家庭原有住房面积为20平方米,补贴金额=(24×3-20)×9÷2=234(元) 二、 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在征地拆迁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一)、(二)、(三)款条件者,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三)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申请材料: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婚姻证明、《成都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调查情况告知书》(或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我市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除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居住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收证明。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区民政局出具低收入家庭核对证明 ∣ 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 ↓ 社区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 市物价局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价格 ↓ 市房管局公布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信息 ↓ 登记申购家庭信息 ↓ 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 申购家庭选房 ↓ 签订购房合同 三、 限价商品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一)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具有成都市户籍,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四)具有成都市户籍,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五)非成都市户籍,夫妇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中主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且连续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六)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或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安置总额不超过50万元且无他处住房的低收入被动迁家庭,且符合(一)、(三)条件之一的,可以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材料: 家庭成员户籍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非成都市中心城区户籍的,还应提交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申请审核流程: 社区、街道办事处受理 ↓ 社区公示 区房管局审核公有住房情况 市房管局审核自有产权住房情况 通过公积金比对家庭收入情况 ↓ 网络媒体公示 ↓ 确认保障资格 ↓ 购买限价商品房 四、单位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 我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用工单位可组织员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用工单位为承租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员工为居住人,居住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条件: 申请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 (三)在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申请材料:户籍簿(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员工诚信申报承诺书等。 用工单位须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对本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存档备查。 申请审核流程: 用工单位受理申请 ↓ 用工单位审核资格并确定租赁套数 ↓ 用工单位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填写申请表 ↓ 网络媒体公示 ↓ 区局审查并确认用工单位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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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乐业,是很多人朴素的梦想。而住房,分两部分,大部分人通过房地产市场购买住房,而低收入和中低收入人群可以通过保障性安居工程解决住房问题。那么,什么是保障房?2013长沙保障房建设的内容有哪些?下面,小编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2013长沙保障房 什么是保障房?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保障性住房是专门针对中低收入家庭建设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住房,目前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2013长沙保障房建设内容 2013年1月,据长沙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数据显示,2012年,长沙市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开工建设37333套,为年度建设计划的137.09%,基本建成33247套(其中竣工26332套),为年度建设计划的122.09%。 高新区规划建设房产网上,《长沙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归集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规定,长沙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归集类)房源在被征地群众安置房小区归集。“这些公租房是我们公司以12元每平米回租农民的安置房,再以8元每平米租给企业,这其中的4元差价则由政府来补贴。”长沙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肖勇说。 据长沙市住房保障局的初步统计显示,2008-2012年,长沙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20多万套(不含城区农民安置房),已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8万多户。长沙的住房保障正在从经适房、廉租房保障逐步发展到公租房、限价房、棚改安置房和农村危改房保障的多重保障体系。 目前,长沙市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户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5万元,无房户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8万元。同时,无房户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60元,而住房困难户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切实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购房、租房的能力。据了解,长沙正在通过保障方式的转变,使住房保障对象能够根据自身的需要和承受的能力,自主选择保障方式。 从2013年1月5日开始,《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长沙内五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经济适用住房均可上市交易。 在长沙,财政投入仍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来源的主要方向,长沙市同时也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住房保障,补充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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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连续多年列入广州市政府“十项民生实事”,目前十一区分布了大大小小的保障房项目,那么广州保障房建设情况到底如何?受益群体什么时候能够享有这些住房?搜房网小编搜集了一些目前广州区域保障房建设项目,符合条件者可提前关注。 2014年,连续5年将住房保障列入市政府“十项民生实事”。截至2014年底,广州市全年共筹集保障性住房13941套,基本建成19560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703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10311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8519套、经济适用住房1792套),新增安排4455户家庭入住保障性住房。 2014年,推出史上**大一批租赁型保障房8519套,推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1792套,新增安排4455户家庭入住保障性住房,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81户、经济适用住房2674户。 广州还在推进白云、花都、番禺和增城4区来穗人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落实项目6个、计划建设来穗人员公寓12554套,其中番禺区广汽生活区项目已开工建设;支持推进高校教师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开工建设项目4个、计划建设教师公寓1725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