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 房价日趋高涨,很多人都发出“不堪重负”的求救信号,现在全国很多城市都已经开始实施 商品房 限购令来控制日益上涨的房价。那么什么是商品限购令?商品限购令都对哪些人会产生影响呢?下面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 商品房限购令定义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 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商品房限购令的出发目的是好的,政府出台商品房限购令为的是更好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全国很多城市现在都已经开始实施商品房限购令来控制日益上涨的房价。 商品房限购令影响范围 部分炒房者暂放弃 购房 很多城市商品房限购令刚刚推出,多家售楼处就纷纷反映,门庭冷落。一售楼经理称,新政出台后,房地产商和购房者都在观望。房地产商的观望表现在推迟开盘这方面。 房地产商推迟开盘 青岛开发区这边好多原定于2013年一月份开盘的楼盘现在都已推迟到五六月份,某销售经理告诉我们,虽然新政规定一个家庭只能买一套商品房,但有钱人可以通过成年子女买房。该销售经理表示,新政还需等上两三个月才能显现出来效果。他个人认为,房地产商有大量的资金,可以推迟开盘。青岛的房价下降的可能性不大,但是增速会明显的放缓。 部分炒房人放弃购房 商品限购令的影响力还是蛮大的,在青岛一些开盘的售楼处一些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肯定有人因为新政策放弃购房。”因为工作人员事先已通过电话告知此前摇号的客户新的政策内容,当时就有部分炒房者放弃了购房,在接下来认购阶段,购房者需要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上级部门审核。 长期执行会扭曲市场 新的限购政策不仅针对新购住房,同样严查存量住房,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市场需求将被有效遏制。限购政策对于短时间内给楼市降温,稳住高企的房价无疑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如此直接的市场干预同样也会带来一定的副作用。除此之外,新的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已有存量住房的监测,部分人群,尤其是非本地户籍人群改善性购房的需求将被严格控制。 另外,也有一些人担心,限购可能导致需求的进一步积压,为楼市的报复性反弹埋下隐患。
哪里有商品房限购令细则 商品房限购令的影响范围包括哪里
152****0414 | 2016-05-11 16:28:39-
136****9259 商品房限购令细则是多数购房者想要了解的,一般多为限定二套房的购置。目的是空置日益高涨的房价。对于没有购置任何房产的购房者来说,商品房限购令细则这类知识也可以多多普及和悉知以作备用。 武汉商品房限购令细则有哪些 汉版“限购令”暂时规定: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在中心城区(指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及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非武汉市户籍居民家庭,若能提供在武汉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也可新购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武汉市房管局介绍,“限购令”的实施表明武汉购房进入“N+1”模式,即不管此前一户家庭购买多少套房,从今日起,**多只能再买一套新房。“限购令”只针对中心城区的新房,不限制市内外家庭购买远城区新房,也不限制购买市内二手房。此外,“限购令”目前只规定启动实施时间,具体时限及何时取消待定。 商品房限购令的影响范围有哪些 部分炒房者暂放弃购房;房地产商推迟开盘;新推预售房成交率低;长期执行可能会导致扭曲市场 当下我们对商品房限购令只能拭目以待,具体的发展、执行、以至于何时取消,只能更多的关注楼市市场的发展和变更。 2016-05-11 16:3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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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多会出现限购现象,商品房限购令到底是什么呢?小编特意为您搜索关于限购令的内容,同时对南京的限购令很多购房者也是非常关心,下面就是相关内容。 商品房限购令定义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 南京商品房限购令 南京本地人限制购买家庭第三套房屋 南京外地人须在南京有一年的社保或者一年的纳税证明才可以购买一套房屋 1,本地家庭限购第三套房 在限购细则方面,南京完全执行了“新国八条”的规定。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能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家庭已有2套房的,不能再买第三套房,这将使得南京数十万的多套房主,面临无法再买房的局面,将极大地削弱楼市需求。”专家表示。 2,2套房卖一套可再买一套 限购令中对于拥有房产的数量,是按照实际拥有状况认定的,就是看权属记录中有几套房。也就是说,拥有两套房产的本市户籍家庭,卖掉一套房子后,可再购买一套房。依此类推,家庭拥有3套住房的,卖掉2套房后,也可以再买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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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爷、房姐、房妹时频频出现,大家不难发现,他们都有多个户口。由此可见商品房限购令在某个方面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以下是商品房限购令相关细则解读。 商品房限购令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国十条”实施细则,率先规定“每户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开始。9月29日“国五条”出台后,累计有上海、广州、天津、南京、杭州等16个一、二线城市推出限购政策。各方当时认为,行政手段直接出手叫停部分购房行为,不啻为过热的楼市注入了“冷却剂”。 房产限购有时难免伤及无辜。但要在GDP和民生的夹缝中趋利避害,实属不易。 地方版楼市新政**近陆续出台。限购令标志着楼市新政进入了数量调节阶段。地产大腕纷纷惊呼,楼市的寒冬即将来到,房地产业对2009年的“保八”起到了决定性作用,现在则要“卸磨杀驴”了。原因很简单,任由房地产泡沫膨胀发酵,无异于饮鸩止渴。 短期内刺穿泡沫,则不免带来阵痛。 被称为“**严厉楼市调控措施”的“限购令”已经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实行。中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应该遵循的原则是对市场干预**少、符合行业发展规律从而有利于长期稳定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此,在加强住房保障之外,在中心城市应长期实施商品住宅限购,彻底遏制投机和过度投资,同时取消一些现有非市场化的调控措施,可以确保行业长期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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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调控的大背景下,商品房限购令格外引人注意,限购令的概念,南京商品房限购令的具体政策,详见以下知识。 商品房限购令介绍: 商品房限购令是政府出台的控制百姓投资房地产的一种政策。主要是限制百姓购买二套住房和投资者炒房,目的是控制日益高涨的房价。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开始出台商品房限购令,用来控制房价的日益高涨。 限购城市主要有哪些 目前,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就已经达到了36个。与此前提出的制定和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范围相比,此次要求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的城市基本上包括了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所谓“一、二线城市”,部分三线、四线城市也被纳入到限购政策的行列当中。根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估计,按照新的政策要求,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很可能将达到60个,几乎是现在施行限购城市数量的两倍。 南京市限购令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省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办发[2011]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于2月1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11]17号)。 主要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提高对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转型创新跨越发展和建设人民幸福城市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落实住房保障目标任务,认真执行住房信贷、税收、限购等相关政策,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努力控制新建住房价格。根据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加快实施“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进一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三)全面启动实施《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2011—2015年)》。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建设规模和工程进度,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今年新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储备廉租住房1800套;建设中低价商品房40万平方米;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人才公寓,下同)50万平方米。积极做好危旧房与工矿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整治出新工作,完成80万平方米危旧房与工矿棚户区改造,整治房屋800幢、出新小区70个。 (四)统筹协调推进保障房建设。加快实施1000万平方米安居工程,重点推进迈皋桥、花岗、岱山、上坊四大片区保障房项目建设。结合《南京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和各城市功能板块建设需要,启动新一轮1000万平方米保障房规划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区政府要做好保障房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根据“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步伐,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拆迁安置房,加快形成完善的“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的住房体系。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多渠道建设筹备公共租赁住房,相关区政府和工业园区要落实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 三、认真执行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六)认真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七)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八)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九)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1年以上(含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在销售住房时,有义务向购房者宣传我市限购政策。 四、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严格住房用地管理 (十)坚决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含公共租赁房、拆迁安置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继续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落实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积极开展普通商品房项目配建保障房试点工作。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十一)增加土地有效供应。积极完善待出让土地的基础设施,形成有效土地供应,促进住房开发建设。充分保障土地供应,今年计划供应商品住房用地500公顷。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的审查。 (十二)继续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对已供房地产开发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按照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规定处置到位。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五、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引导 (十三)继续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现场销售进度须与网上房地产信息一致。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户、专款专用”,保护购房者权益和防范金融风险。 (十四)加强中介和租赁市场监管。认真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中介市场、房屋租赁管理,继续加强存量房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加大房屋租赁市场的政策引导。 (十五)加强价格秩序监管。新建商品住房上市必须明码标价、“一套一标”;申领预售许可证应当申报价格,且开盘价格应与申报价格一致,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要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 (十六)强化新闻舆论引导。加大对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销售、消费者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市宣传、发改、住建、国土、规划、财政、税收、社保、工商、物价、统计、公安、民政、人行南京营管部等部门及各区政府要迅速统一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溧水县和高淳县参照本通知执行。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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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限购是否会被取消的猜想早已尘埃落定,住建部已明确表示2013年继续实行楼市限购措施,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住房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那么限购令究竟“限”的是什么?限购令细则中又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限购套数 在本市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下同)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主城区购买住房。 ·关于户籍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持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具体案例 问:作为土生土长的成都人,我已经有了两处房产,不过,因为自身原因,现在想在中和旁边换一套大房子,不知道是否属于限购范围? 答:根据成都限购细则规定,在本市锦江区、成华区、高新区等六大主城区均属于限购范围内,而中和镇部分地区现已属于高新区范围,因此目前在中和镇附近买房需确定楼盘是否属于高新区。 问:我的户口在南充,不过已经在成都工作多年。家里有了一套房子,但现在成都限购,不知道我可以再买房子吗? 答:根据成都市限购细则规定,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以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