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套房如何认定呢?我国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5月公布了《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长沙二套房制定了哪些认定标准 如何确定是否为二套房
146****4489 | 2016-04-27 18:19:54-
152****7862 2010年6月5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房贷中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明确,不是以前普遍所认为的单一“认贷”或“认房”,而是更为严厉“认房也认贷”,而且是以家庭为单位。 1、自己没有买房,但是在当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将被认定为二套房(及以上)。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申请贷款人以及他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再通过贷款购买住房,即使那套房已经卖出去,也被认定为二套房。 3、如果申请人已经买了房,但是在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查不到信息的,银行可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尽责调查,以确认此次为二套房(及以上)。 如何分辨你是否算二套房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3、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算) 4、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算首套。(不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算) 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日晚间在其网站上公布《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016-04-27 18:2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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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二套房认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针对这个大家关心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石家庄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2010年4月17日,二套房贷认定终于有了明确的执行标准。作为"新国十条"的配套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文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个人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二套房认定遵循“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贷”原则。 石家庄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五).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是以家庭为单位,既认房又认贷,且异地人士购房贷款还需提供1年以上拟购房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否则均按照二套房贷计算。 (六).目前公积金贷款是认房不认贷,就是说如果你有一套贷过款的房子卖掉了,再买一套,就算是首套房。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根据新的规定,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可以看出,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更为严格。此前,我市各家银行认定"二套房"均参照全国联网的征信记录,只要有银行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房。如果按我市银行原来的认定方式,购房者名下即使有多套房产,只要没有贷款过,到银行申请房贷都将视为首套房,规定实施后这个方法就行不通了。 "对于银行来说,新标准实施难度不小。"不少银行工作人员纷纷表示,银行所能做到的也就是通过全国联网的银行征信系统来查找及判断客户所购房产是否属于第二套住房。"没有一套成熟的居民住房信息系统供我们查询。" "目前住房系统和银行系统的信息尚未联网,不能共享。政策刚下来,还需要去推动、协调。"市房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来看,银行和房管部门信息共享是大趋势,不过具体实施起来还面临不少操作细则上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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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简单解读天津2012二套房贷款政策。 **新二套房贷政策 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暂停三套房贷。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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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二套房认定标准有哪些?如何判断是否属于“二套房”呢?在此特整理相关资料以便参考。 长春多数商业银行仍以“认贷”为房贷发放标准,即只要征信系统显示,房贷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之前有过贷款购买住宅记录的,再贷款买房即算第二套(或以上)房,****少60%,利率上浮。关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已有部分银行叫停。 经记者调查了解,很多银行的工作人员对于二套房政策都表示,“目前长春购房仍以‘认贷’为准,但将来是否会有变化,还无从知晓。”而据记者了解,长春已有少部分银行采取了要求申请人填写“声明”的措施,即令申请人自行申报家庭住房情况,承诺家中房产套数,银行将会以各种形式来确定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情况,必要时还将采取“居访”的形式。若经查实后实际情况与承诺相违反,则申请人的征信记录将会有污点。此举措形同北京的“认房又认贷”,不过此认定暂未在全行业中推广。 那在“认贷”标准下,又有哪些情况算二套房或是不算作二套房呢?记者列举了几种情况,仅供参考,具体以银行规定为准。 ① 贷款购房记录,公积金贷、商贷都算 无论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只要之前申请人运用贷款购买过住宅,而银行查询的征信系统上有贷款购买住宅的记录,则算作二套(或以上)房,且无论之前的贷款有没还清,都算数。因此,不管购房者之前是用公积金为亲戚还是朋友贷款买房,只要以购房者的名义办理的贷款,再买即算二套房。 第二套房商贷和公积金贷的区别在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不低于60%,年利率上浮10%;商业贷款的**不低于60%,执行利率按照不同银行标准计算。 注:一般情况下,征信系统对于贷款记录都是有所显示的,而且征信系统为全国联网,异地贷款购房记录也有显示。但若购房者之前的贷款购房行为距今时间太久如在征信系统建立之前,当时还未实现电脑联网,则可能查不到。购房者可持个人身份证到相关银行进行信用查询,该项服务免费提供。 ② 首套贷款购买非住宅,不算二套房 国家的第二套房“认贷”标准实施范围仅限于住宅(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领域,购买商铺、写字楼或者是商业性质的公寓等非住宅性质的房子有过贷款记录的都不计算在内。因此,再贷款购买住宅则应算作首套房。 ③ 户口在外地且提供不了重要证明,算二套房 目前长春商业银行方面对于外地人贷款购房的限制较严,基本上要求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如果提供不了则算作二套房,纳税或社保证明的年限达不到一年也很可能被拒之门外。 据了解,外地购房者在原户籍地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在长春贷款购房,银行直接算作二套房。而对其户口迁移后再次贷款买房,记者认为应算第二套房,因为届时他已是长春户口,本地人已有一次贷款购房记录再贷款买房,应算第二套房。 ④ 以家庭为单位“认贷”,成年子女另算 长春目前的二套房政策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的,执行“认贷”政策,即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只要任一人曾贷款购过房,征信系统上有显示的,再买就算第二套或多套房。已成年的子女另按家庭认定。 也就是说,购房者父母若要再贷款买房应算作第二套房,如果购房者未婚且无其他贷款购房记录,贷款买房则视作第一套房,已婚则需查购房者配偶的征信记录。 ⑤ 首套房未贷款,再贷款购房是否算二套房视银行而定 长春大部分商业银行执行的是“认贷”标准,不过长春有少部分银行执行的是“认贷”和申请人“声明”家庭住房情况的双重标准,具体需要看购房者贷款所买住宅的楼盘与之合作的银行是如何规定的,如若合作银行执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则购房者贷款买房都应算作第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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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中被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根据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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