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看你家人口多少吧
全部2个回答 >在成都主城区有一间20平米的商业房,没有其他的住房了,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132****4828 | 2014-08-18 08:53:22-
151****8319 这个不清楚哦 2014-08-21 09: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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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271 不可以。。 2014-08-21 09: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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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457 不可以的 2014-08-20 11:3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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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959 可以的申请 2014-08-19 13: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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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323 应该是不可以的. 2014-08-19 1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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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588 不可以的,谢谢 2014-08-19 12: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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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291 不可的哦 这是不行的 啊 2014-08-19 09: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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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842 可以去申请看看,但是机率不大。因为需求量很大。还要靠一定关系的。 2014-08-19 09: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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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559 这个应嘎爱是可以打得 2014-08-19 09: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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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033 应该不可以的, 2014-08-19 09: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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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078 这个的确有点儿难,但也不是说不可能,去房产局问问吧 2014-08-19 08:3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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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639 可以啊 申请之后申报 2014-08-19 08: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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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893 稍微有点难,经济适用房是很难申请到的,不过可以去试一试 2014-08-18 23: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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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927 可以呀!也有可能不行 2014-08-18 2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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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219 这个要看当地经济适用房的具体条件 2014-08-18 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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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675 不能申请了! 2014-08-18 10: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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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526 可以啊,是一定可以的 2014-08-18 10: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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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165 这个要看商业房的房产证上是几个人的名字 可以选择出售后在申请 2014-08-18 09: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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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027 商业房就是商用的,不可以申请的 2014-08-18 09: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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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5333 商业房是怎么来的?是你一个人名字还是什么情况,还是去相关单位详细问下吧! 2014-08-18 09:3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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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098 把它卖掉 然后申请经济适用房 2014-08-18 0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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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如果要在成都的主城区买房,那么申请购房的人需要有本地的户口。假如户口迁入的时间没有满24个月,那么需要在本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12月以上的社保。②如果是外地的户口想要在成都主城区买房的话,那么需要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同时要连续缴纳24个月以上的社保,或者是24个月以上的个税。③如果本地户口在成都的主城区已经拥有了一套及以下的住宅房,或者是成都本地的成年单身家庭,那可以继续购买一套住宅房。以上这些其实就是在成都主城区买房的相应条件,一般如果想要在成都贷款买房的话,那么申请借款人需要在本地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信用要良好,同时需要有偿还本息的能力。除了以上这些以外,申请人还需要和卖家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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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目前发展方向是西和北。张店区的马上镇农田已基本被高层楼房取代,孝妇河湿地公园等一设施的建设使马尚片区初具大城市端倪,西边的房镇鲁泰大道以北,往西一直到淄博职业学院也初具规模,房镇农村基本消失大半,张店往西没多少地了,于是淄博经开区横空出世。淄博经开区基本位于周村区的北郊镇,**西边基本跟周村政务中心挨着,可以说只要解决经开区张周基本完全融合。往北,**出名的是红莲湖,这里已然进入桓台腹地,整个果里镇基本被张店完全辐射,高铁北站的建立标志着桓台张店对接的正式开始,十年顶多二十年淄博的房产商能把张店桓台中间的农田盖满大楼,这个任何淄博人不会怀疑吧。往南现在到了南定,傅家一带随着大批建陶企业的搬迁,相信傅家跟淄川杨寨很快会连接起来,也许十年之内不会跟淄川连城一片,但是顶多二十年淄川往北张店往南想种庄稼是很奢侈了。博山的同胞可能到张店远点,但是起码张博路沿线绝对不会有空地的。再说往东,张店往东发展慢是有原因的,化工企业多,有点污染。随着环保力度加强,东部小区崛起不少,十年之内张店对接临淄的高铁小镇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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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买卖规则: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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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杭政〔2007〕9号)规定:“家庭房产面积是指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和批地建房,现有或已有过的通过购买、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房产面积。” 2012年申购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201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7252元(该标准为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你在余杭区的房产个人占有面积如果超过48平米,就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