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售前主要是指房屋已经全部卖光,也就意味着这个楼盘已经全部出售完毕了,没有多余的房子可供购房者来进行选择。而目前很多开发商所推出的售罄,并不是说整个楼盘都已经卖光了,而是销售的一两栋楼已经卖光了。而且大部分的房屋授权也属于饥饿营销,是开发商比较经典的套路,不过也有一些楼盘在开盘的时候就非常的火爆,而且当天就能说完这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对于购房者来说,在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坚守自身的原则,这样才不会陷入到房地产开发商的陷阱之中。
求解:公积金是什么啊?
136****1643 | 2014-05-25 16:16:09-
143****2340 省直公积金贷款、市值公积金贷款没有什么区别,只是我们缴纳公积金的管理部门名称不同而已,都是以所购房产作抵押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贷款。打个比方:好比我们办理结婚证,如果你和你爱人户口所在地都在桥东区,那按照规定你只能在桥东去办理结婚登记一样。
至于你说的省直公积金比市直公积金难办并不是这样的,公积金贷款倒是比商业贷款繁琐一些,但是他们两个比起来应该没什么差别,有时省直比市直办理的速度还快呢, 2014-05-28 09:09:13 -
132****3303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014-05-27 18: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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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930 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简单的说,就是自己每月从工资中取出一定数额的钱,单位资助相同数额,作为住房公积金,存入银行,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管理。
当你要买房或大修房时,手头资金不够,便可以公积金抵押,从银行贷款(有一定比例)。 公积金贷款还款利率比一般商用贷款还款利率较低。 2014-05-26 20:5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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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售罄是什么意思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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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2013年**低交多少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一、住房公积金2013年**低交多少钱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9000元,**低240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职工缴存的公积金比例,有严格规定,其实并不算离谱。比如说,一位中部省份的厅局级干部,一个月的公积金是3000元。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每个月存入卡中的公积金有近1000元,加上单位补贴的1000元,一个月有近2000元的公积金。2、不同的城市不一样,跟当地平均收入有关。二、公积金**低缴纳基数是多少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2978元,则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2978*7%+2978*7%=208+208=416元。2、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设上、下限。按上述公式计算得出的月缴存额,如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确定,如超过上限或不到下限的只能按上限或下限计算。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820元,下限为180元。【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5000*7%+15000*7%=2100元。由于2100元超过了1820元,因此其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20元。【举例】某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为800元,则2012年度其按缴存比例计算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800*7%+800*7%=112元。由于112元不到180元,因此其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应为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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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证明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娶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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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qhdgjj.com/好像是这个,可以看看,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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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住房公积金制度采用的是“个人积累制”模式,即个人帐户所积累的资金,完全归个人所有,强调“以自己的积累解决自身的住房需求”,与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基金采用以社会统筹为主、以个人帐户为辅的做法形成鲜明对比。 如果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你就拥有一个住房公积金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在银行开设了一个“存折户”,不管是你个人缴交的部分还是单位为你缴交的部分,都归你所有,日积月累,就能形成一笔可观的“储蓄”。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这笔“储蓄”自存入你的帐户之日起就可以获得利息,并且按年复利计算,不交利息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即使不动用住房公积金,你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这笔“储蓄”也有收益,而且收益水平并不低,按现行存款利率测算,已接近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 因此,国家强制要求缴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是以法定强制储蓄的形式为你营造着一笔个人财富,这笔个人财富可能转化为实物形式――即你可以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也可能表现为货币形式――即归你所有的、能产生不错收益的储蓄存款;还可以成为你的退休收入――如果你从来就没动用过公积金,或者你以前曾动用过但后来又有了积累,在你退休的时候,就可以将你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全部提取出来,作为退休收入自由支配,为你描绘安定、美好的退休生活多一份收入来源。 带给你低成本的贷款 作为缴交者,你只要按规定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就是尽了缴交义务,依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则,你相应地就享有了包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因此当你需要购买住房时,你不妨善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权利。 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41%调整为4.59%孰高孰低,一眼即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利息差,在前些年房贷利率处于低位、且下降态势时,为很多借款人所忽略。但2005年3月17日央行调整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提高幅度小于商业性住房贷款,更加拉大了两者的利息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势可谓更加明显。不少借款人甚至提出能否允许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动议。 当然,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也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在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足20万元(基本公积金**高贷款额度,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带给你放心的还款 借款人通常的还款方式是现金还款,或者授权银行从指定的还款卡中扣款。但你是否知道,住房公积金能带给你方便、安全的还款方式?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的办理手续很简单,你只要带好材料到贷款银行,签订《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后,银行就会按照你的委托要求,定期从你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自动扣款,用于归还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住房贷款,由于这种还款方式只需一次委托,即长期有效,而且是直接从住房公积金帐户中扣款,既方便,又安全,大可放心。 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一次性还款法,即一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另一种是逐月还款法,即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前一种相当于每年办理一次提前还贷,节省利息支出,降低以后的月还款额,后一种减少借款人的月现金支出,减轻现金流的财务压力。两种方式没有优劣之分,需要借款人按照自己的情况加以选择。但不管哪种方式,都是尽量用活你的住房公积金,让其持续地提高你的还贷能力,方便你的财务安排和还款计划,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提高自住其力能力和住房消费水平的体现。 带给你特殊需要的照顾 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的住房储金,其使用有严格的限制,主要用于住房消费。但在现实中,有一部分职工已经失业,或者家庭遭到变故导致生活困难,他们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也许不是改善住房,而且解决当务之急的生活困难问题,但按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规定,他们之前已经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不能提取出来用于解决生活困难,只有在其符合购买住房或者达到退休年龄等条件方可动用。 令人欣喜的是,这种状况正在改变。据悉正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中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草案)》中规定,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本人、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等用途。这种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规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实际上体现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部分特殊群体的特殊需要给予照顾和关怀,让住房公积金能“尽其所用、利民所需”,凸现出制度的人性化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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