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省建设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苏建金管[2005]2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全市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通知如下:一、我市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包括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均属调整的范围。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09年度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低不低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08年**低月工资标准(700元),**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200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8000元)。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计算,超过700元不足8000元的按实计算。三、200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即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仍各为10%,各类企业(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仍各8-12%。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但职工和单位的缴存比例**低不低于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未达到规定标准或超标准缴纳的单位,应及时办理调整手续。上一年度经批准已降低缴存比例但经济效益未见好转的单位,仍执行原比例的,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审核。四、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存者,其缴存基数参照上述第二条规定执行,缴存比例仍在16%-24%范围内确定。五、对于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其由单位逐月发放的住房补贴的基数(比例10%)一并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六、各单位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非在编在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上涉及少缴及未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当自收到本通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补缴手续,或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缴存手续。劳务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事项按《关于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连房公积金[2008]32号)文的规定办理。七、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单位在调整基数时,对逾期不缴或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应作一次性补缴。八、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到住房公积金汇缴银行办理调整手续,调整时应认真核对单位基本信息、职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有误或已发生变更的应作变更。特此通知。二○○九年五月十日
全部2个回答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怎么样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154****5030 | 2014-05-23 09:25:24-
142****7803 如果有新单位住房公积金、医保等可以办理账户转移,
如果不办理转移的话可以提取,可以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医保可以自己缴纳,也可以通过人才去办理!可以找我们
我们是专业人才机构,拥有集体户口地址及存档权,接收集体户口及其档案平移挂靠!办理后期一切人事手续,代缴社保公积金! 2014-05-23 09: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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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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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二、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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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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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注意事项: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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