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没有适用法律,政府也不支持.如果因利益关系经协商无果,以致造成旧城改造无法按期进行,可以通过法院听证(有的要经过两次听证)以后,实施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商与拆迁户的赔偿问题,政府是否有权强制干预?
155****4234 | 2014-05-19 16:38:49-
153****3342 无劝干预,这是法律书上的明确规定,你可以自己看看 2014-09-17 13: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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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996 无劝干预,这是法律书上的明确规定,你可以自己看看 2014-05-19 16: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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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有三种选择:1、根据《合同法》,以开发商延迟交付超过三个月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索回购房款。但现在如果已经超过延迟交付超过三个月后又过一年(从应交付日计算为15个月)以上,则对方会以超过时效为由拒绝这个请求的;2、根据《合同法》,要求变更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让开发商增加赔偿的比例,达到当地的房租金标准;3、由开发商承担你的租房费用。在我所在的地区,对此项有地方性规定是“一年加一倍”,且按整年计算。假如合理的房租为一年一万元的话,那么,第一年给付一万,第二年则是两万,第三年则是三万……以此类推,直到入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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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规上说,物业公司应该是由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挑选确定的,但一般的做法是由房地产开发商选择与其有业务关系的公司或者就是房地产开发商自己成立的公司,业主委员会一般也会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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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地产开发商答
房地产开发商,是指以赢利为目的并且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体的企业,并且通过房地产开发而获得利润。目前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共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一,二,三,四级开发企业可以从事城市房地产开发业务,五级开发企业只能在本地区从事村镇房地产开发经营。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①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②有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办公场所。③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④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企业经营的前提条件,但并非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进行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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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跑路或者开发商企业破产都是市场调节的,不属于政府强制管理的范畴。有些地区政府出于社会稳定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会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或者在房地产市场复苏的时候,建议相关单位或者其他开发商接手烂尾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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