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合同有没特别约定的,没有的话一般以后面的时间为准。
全部2个回答 >国管公积金开户时间和缴存时间不一致
158****2786 | 2014-04-27 22:24:23-
148****4488 证明两家公司关系应该直接找你公司开证明吧。直接找你上班的公司开他与上级单位的关系证明 2014-05-19 15: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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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9371 可以的,把你公积金缴费记录给银行人员就行 2014-05-19 15: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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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590 你可以按市属的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三个条件,一。开户满一年。二,累计缴存12个月三,正在缴存中,满足这三点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2014-05-19 14:4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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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336 实际上没有强制要求,比如说1月份的公积金你可以延迟几个月缴存,甚至到12月份一起办理缴存都问题不大,但建议不要耽搁时间太久,**好是按月办理。 2014-04-29 09: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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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140 将门请炼长腹精,全看上。12,霜 2014-04-28 20: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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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5730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单位登记表一份加盖公章
6、单位开户申请表加盖公章
7、单位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并且要法人签字或者盖章 2014-04-28 14:46:02 -
154****9469 (1)单位经办人前来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住房公积金汇缴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并复制电子数据。
(2)单位持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住房公积金汇缴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及电子数据)、职工工资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3)单位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开户登记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清册》到承办银行办理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2014-04-28 13:31:31 -
147****7881 转移职工变动工作单位的,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将其在原单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
2、职工调入、调出本市的;
3、单位合并、分立的;
4、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
5、其他需要办理转移手续的情形。所有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转入单位在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双方系统中职工个人信息不一致的人员不得办理转移,需先通过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程序更正个人信息后方可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分为内部转移、外部转出和外部转入。
1、内部转移住房公积金的内部转移,是指职工因在中直机关单位之间调动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由转出单位填制《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下简称《转移通知书》见附件二十),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内部转移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转移业务,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清册》(见附件二十一)。
2、外部转出外部转出是指职工因调到中直机关以外的单位工作,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1)转出单位填写《转移通知书》,并持转入单位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材料(市中心及铁路分中心提供的《转移开户证明》,国管分中心受托银行提供的《查询书》、外省市单位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开户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中直分中心办理外部转出手续。
(2)单位如办理2人(含)以上向同一单位转出的,可填写一张《转移通知书》,但需填写《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外部转出清册》(见附件二十二)。
3、外部转入外部转入是指职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将其在中直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入中直分中心而办理的转移手续。外部转入程序如下:
(1)单位在中直分中心为调入职工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职工个人持《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以下简称《开户证明》见附件二十三)到转出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中直分中心收到转入汇款,经核对相关信息正确后,将其转移本金、利息金额分别记入职工个人账户及利息专户,待年度结息后,利息再计入职工个人账户;
(3)业务办理成功后,中直分中心电话通知单位经办人员领取该职工的转入业务回单;
(4)单位经办人员收到转入回单后,将转入本金金额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台账。 2014-04-27 22: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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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人为本人// 房产证上房屋所有权人为配偶// 配偶非本案客户// 房屋非抵押// 房屋非抵押// 房屋有共同共有人// 共同共有人为客户本人// 房屋未置入抵押// 共有人持有房产证// 客户有相应的婚姻证明// 共同共有人有相应的结婚证明// 房屋共同拥有人有相应的房产证// 共有人有相应的贷款合同// 共有人有相应的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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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网签的算 但这样属于欺诈的一种 可以交涉或维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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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之下,购房人和贷款人是一致的,如果不一致的情况之下,可能是有多个共同的还款人,但按照正常的购房流程来说,购房合同、购房人以及房产证上的名字必须是统一的,并且采用房屋抵押贷款的形式,银行的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统一。在没有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以共有人的名义加入,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存在共有权证。因为房产证上的产权人是购房合同的主体,所以必须是同一个人,如果是多个人在房屋进行合同网上备案的时候,就要提前将名字登录进去,已经备案的情况之下,可以由开发商申请撤回,重新更改合同之后申请备案。尤其是在贷款买房的过程当中,主张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所以才要确保三方名字统一,就是为了规避掉相关的贷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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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的。在成都和取公积金和备案时间实际上没有关系,因为我们办理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12个月的还款证明。而备案肯定是在我们还款之前就办理了的,我们申请的时候,肯定是超时了。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我也是成都的,我的房子备案时间是2008年1月,放款时间是08年4月。我从08年5月开始还款,到2009年4月满12个月,09年5月下旬的时候,我去公积金中心办理了提取手续,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提取申请(单位要盖章)、备案表、银行还款记录,公积金联名卡、身份证都带上,去办就是了。另外,去提取的时候,还可以签订一个委托提取协议,签了以后,每年公积金会自动帮你提取,转入你的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上。我去年5月提取时办理了委托提取的,今年5月30号的时候,钱就到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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