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如果你的自控能力好的话就搬出去,人总要长大的。离开亲人也是一件好事,但要做好心里准备。外面真的没有家好。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坚强,别去欠债。有就计划着用,一定要给自己留一些钱。别两手空空。 如果没有就留你姐姐家,其实说真的也许姐姐是对你差了一点,但你也可以试着去改变自己,学着让自己的心胸更宽,学着去宽容她们,而且还要做的更好。多做点事又有什么呢?当做锻炼吧!
全部2个回答 >我的姐姐家;她的朋友帮她贷款用[她和她妈妈]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去贷款。如果还不了担保人有责任吗
143****5889 | 2014-04-22 21: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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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018 没有责任要担保人干嘛??沿海很多企业就是帮别的企业担保后受到牵连才倒闭的,建议慎重选择帮别人担保 2014-04-23 09: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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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678 那就只能让担保人还款 2014-04-22 21: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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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拆迁安置是按你原房屋产权面积,结合新旧两处房屋价格来进行换算,跟户口人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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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有合法继承权的,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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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说两人都有权利,她妈是第一顺位,她和其他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位。一般这样划分: 1、她妈本身拥有50%权利 2、父亲去世后,父亲的50%再进行分配,如果只有她一个女儿,那么就是妈妈和女儿分剩下的50% 3、这样分下来之后:妈妈75%,女儿25% 大体如此,如果还有其他同父或同母子女,那就共同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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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拿你的名义买房,那你就没有名额了呀。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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