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通常分为市场安置商品房,即通过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楼房进行安置,此种房屋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还有即政府划拨土地进行建设房屋用于安置,此种房屋需要到当地政府咨询是否在该安置房转让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都暂时不属于被安置户的产权,属于期权的范畴,房产产权的确认以产权登记为准,因此与被安置户的关于拆迁房的交易不予认可,存在房屋交付及房产证办结时市场价变化大而卖方反悔的风险,导致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即使对方能够如约办理过户,也存在因房产未过5年而增加税费的风险,所以不鼓励购买。如果真因为价格合适执意购买,需要对购买协议明确对方办理过户及相关费用承担的责任,并明确对方违约的赔偿责任。并以第一时间入住及办理完成过户的产权证作为交付全款的条件。方可**大程度减少风险。
全部3个回答 >我家住的是拆迁安置房,房子拿到了6年了,可是还没有房产证,请问自己能不能办理房产证?要怎么办?
151****3126 | 2014-04-20 15:55:07
已输入 0 字
已有1个回答
-
134****2959 你说的这个问题,不是共性的问题,看地方政府怎么规定了,和地方政策息息相关,所以,你咨询当地的拆迁部门才能得到**准确的答复。在这里问不行的。
根据我国有关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屋产交必须双证齐全,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没有土地证可以交易的话,你就可以办理买卖手续。如果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双证齐全才能交易,就必须补办土地证,你只要手续齐全,土地证是可以补办的。安置房买卖也只要双证齐全,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正规交易手续,是没有风险的。 2014-04-20 16:20:23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在调查确认房屋性质和面积后按照实际面积进行补偿。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买卖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安置房是有产权的,只是还没来得及办理,那么交易的时候**好先办理公证手续。安置房买卖风险很大。除了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下,还有地方政府政策约束。一般即使取得产证的安置房五年内都是不可以作产权转让的。即使现在签订了合同,房价的起落幅度那么大,到了产权转移的时间,其中不确定因素很多。而且安置房有可能会办理不了产权证。建议找到熟悉地方法规的律师进行合法的转让买卖。
全部4个回答 > -
答
自己去房管局去问。缺少什么材料,需要哪些部门提供,自己去了解调查。都准备齐了自然就可以办房产证了。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房屋过户指的就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变更,如果房产证都没有办下来,就不存在变更,也就没有办法办理过户了。所以说如果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只能够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是买卖协议将房屋卖给对方,并且约定何时去办理这个产权变更登记。由于产权没有变更,所以即便是签订了买卖合同,产权还是归原来的房主所有,所以为了防止双方对这个产权登记产生纠纷,可以约定下违约责任以及损失赔偿的问题。
全部3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151
人正在讨论深圳楼市
深圳买房交流(4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