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就是 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土地使用证,是国土部门审批的,上国土部门咨询一下就解决了。
全部8个回答 >有关房屋所有权证跟房产证分别,是如何区分的呢?
157****4961 | 2014-04-19 19:38:42-
132****2148 办完房产证就可以抵押贷款,有两点,一是你的房子是使用权或地产吧,使用权大连停办产权,除非你有特俗关系,地产更办不了产权,二点是抵押贷款利率上浮25-30%,年限只有10年,不是很划算, 2014-04-22 16: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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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128 通俗的给你说农村房屋占的地是归当地农村所有村民共有是属于集体土地,如果是民房那么应该具有宅基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买卖也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进行买卖,不能卖给城镇居民或者外村人。而且地基与房屋是一起进行交易不能只卖房屋。
如果开发商用于建的商品房就是小产权房屋,国家是明令禁止的,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开发商将此土地通过正规手续办理转为国有土地时候,那么这块地上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且受法律保护,可以拿到两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即使拆必须给予补偿。 2014-04-21 10:10:40 -
141****4994 房屋所有权证就是 房产证,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土地使用证,是国土部门审批的,上国土部门咨询一下就解决了。 2014-04-20 10: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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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9963 《房屋所有权证》就是房产证,没土地证的房子不能买,如果是房改房,他们单位同意卖,能办下来的除外答案补充房改房的土地证要交出让金的,具体多少,跟当地有关,要问土管局 2014-04-20 10: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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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350 你好!
我们国家房产证和土地证,有些地方二个证件是分开的,有些地方是二证并一证,所以房权证就是房产证,但是不包括土地证;有房权证能够把房屋上市,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2014-04-20 09:36:32 -
158****5082 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合二为一,统一制作的单一房地产产权凭证,两者主要区别是《房地产证》同时记载有土地资料和房屋资料,是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进行登记。
而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房产证》则没有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由于深圳市实行房地产一体化管理,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房产证》都应换发成新的《房地产证》,但更抽象前继续有效《房屋所有权证》就是房产证,没土地证的房子不能买,如果是房改房,他们单位同意卖,能办下来的除外答案补充房改房的土地证要交出让金的,具体多少,跟当地有关,要问土管局 2014-04-19 19: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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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薄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底档和备案资料,由登记机构管理。而房屋所有权证是产权人拥有房屋产权的合法证明,由产权人管理。我国《物权法》规定: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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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就是所说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就是土地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就是人们所说的“两证”,才能表明这房屋的合法性,维护产权人的合法利益。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对该房产进行买卖,抵押,出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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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一般程序办理:(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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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变更登记办理的内容如下:(一)名称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6、其他必要材料。(二)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核原件收复印件);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需提供);6、其他必要材料。(三)房屋翻建、改建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4、房屋所有权证;5、建设工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四) 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原件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5、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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