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物业费收取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若没有经过政府物价部门批准,则你有权拒绝交纳;长毛属于开发商应当承担的房屋质量责任,与物业无关,不能因此不交纳物业费。
全部3个回答 >房子长毛,可以拒付物业费吗?
144****0810 | 2014-04-19 12:58:56-
151****5620 你好;互相理解一下。建议还是交了,这不是钱的问题
如有下次雷同事情就可以不交了,原谅他们一次也是好事一件啊 2014-04-22 09:09:00 -
142****6915 墙壁长毛有两种可能:一是你家湿气重、潮湿大,未常开窗户使空气流通;二是房子渗水。不知是靠厕所、厨房处还是其他墙壁均长毛。具体部位具体分析。
墙板裂缝有多种原因,不再多讲。一般是顶部板缝直形裂纹,再就是墙面不规则裂纹,只要敲击空鼓面积不大且不在顶部,影响不大。目前这种情况在我们国家很普遍存在。
至于洗手间下水处溢水,可能是下水管有杂物堵塞使排水不畅而引起。可用疏通机进行疏通或到楼下把存水弯上检修孔打开进行清理。
墙壁裂缝、水电根据国家规范保修贰年,厨房、厕所、屋面渗漏水保修伍年。保修期从房屋竣工之日算起。 2014-04-22 09:03:31 -
146****9581 这肯定不是物业维修的责任,这是房子的质量问题,应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请您要了解物业的服务内容! 2014-04-21 21:19:19
-
147****6666 房屋长毛,可能是由于天气潮湿导致,也有可能是房屋本身存在问题,可以请物业帮忙处理、维修,不交物业费是不合理的。 2014-04-21 14:12:06
-
131****8056 物业合同里有写的,您可以仔细看看! 2014-04-21 13:37:57
-
143****6431 根据法院的判例,只要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不管业主是否享受到、是否满意,都要支付费用,房子的质量问题不是物业公司造成的,所以物业费是不可以不交的,北京市这种情况的官司都是业主败诉,歌手朱明瑛就是典型的例子。
她嫌物业公司服务太差就拒缴物业费,结果被告上法庭,败诉、赔钱。 2014-04-21 09:15:46 -
142****1843 想知道您的房屋购买了多少年了,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在此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开发商免费维修,若果开发商拒绝维修,可以自己活着找人解决问题,费用由开发商出。《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就是加入因为物业的维护不当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也要做补偿的。另外我觉得您拒绝缴纳物业费只是想让物业重视并更快的解决问题,所以 您就要采取主动的方式
1、给物业说明一下情况,现在都是有法律约束的,并不是您拒绝缴纳物业费而是因为物业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物业费是对您的补偿!
2、自己找人维修毕竟住在外面大雨里面小雨的房子里谁都闹心,但是开工前给物业交代一声。 2014-04-20 18:51:30 -
146****3044 您好!我是**网编辑,房子长毛属于建筑质量的问题,单单为难物业也不是个办法,毕竟现在青岛都有装维基金了,不妨用那笔钱来维修房屋,物业费还是继续交吧。 2014-04-20 09:14:41
-
答
-
答
房子长期不住也是需要交物业费的,因为即使你不住人,但是物业公司还是会照常的对房子,对小区进行管理,而这管理是需要人工、资源各方面的成本的,所以无论你是否住人也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首先,您应该知道物业管理费是多少,所交纳的物业费用于哪些地方。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和用户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房屋建筑和设备,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公共安全和环境进行日常维护,修理,整治等服务,这些都是与居民生活有关的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应履行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义务。虽然您很长时间没有在社区居住,但您仍应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是公共服务,即上述各种服务,公共服务不会减少。因此,买家没有住的房子即使是很长一段时间,还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
-
答
需要。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也就是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提供,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不会少几次等,也就是说,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开支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如果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拖欠物业管理费,**终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子不住怎样能省下物业费目前很多城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物业管理办法》,为了协调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对于闲置的房屋缴纳物业费的问题也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比如: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交付的物业和交付后长期空置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标准可以适当降低。”《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对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物业公司按正常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收取费用。2005年颁布的《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单位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前(含当月)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所以出现有些地方是全额交费,有些地方是打折交费,主要是《物权法》解释的空间太大,各地都按照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去解读。从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看,房屋的业主对建筑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业主必须履行的:《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如果将这种规定的含义进行通俗的解释,那就是,你的住房哪怕你没有行使权利也要承担义务。《物权法》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段话的解释是,只要物业服务公司提供了服务,业主如果认为没有或者不接受物业的服务,你也应该缴纳物业费。不过,国家对空置房物业费收取也是有标准的。具体内容如下:在物业已经出卖并交付给业主的,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所以,问题就来了,尤其是上述规定**后一句话,其实给地方政府部门留了很大的后门,也就是说,可以打折收费,也可以全额收费。
全部5个回答 > -
答
需要。物业费并不是单指为某些业主个体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所以也就不宜仅以某些业主是否享受了某些直接的服务项目来确定。也就是说,不管某位或某些购房人是否居住,或者多居住几户、少居住几户,基本上都不影响物业服务的提供,例如,保安不会因此少几个,清洁不会少几次等,也就是说,某位或某些业主是否居住,对物业管理公司的成本开支而言,基本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如果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拖欠物业管理费,**终损害的是绝大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在交房后业主就必须交纳这笔费用。《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