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这样的,签订一份居住协议就行了。
全部2个回答 >个人房屋质押贷款,贷款人还拥有居住权吗
157****7470 | 2014-04-17 17:04:26-
134****9417 当然有居住权了 除非你不按时还贷款 或者无还款能力了 银行封了你的房子 如果你按时还钱 照住不误 2014-04-19 10: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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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016 抵押贷款只是以证担保,房子可以照常居住。 2014-04-19 09: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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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155 正常情况下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件,银行没有你的签字,房管局没有你的签字,抵押贷款是不可能成立的。如果你的房屋确实被办理了抵押贷款你可以起诉啊,起诉银行和房管局。你的房本应该压在贷款银行了。你是否能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得看当时办理抵押贷款的银行是否抵押房本了,如果是就办不了!!!房屋的居住权还是你的,而且所有权也还是你的,你是物权,银行是债权,法律规定物权大于债权!
如果是典当就另当别论了! 2014-04-18 19:35:38 -
138****3696 你只是抵押贷款又不是卖了当然有居住权了 2014-04-18 09: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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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929 个人抵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向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个人抵押贷款的渠道为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2)建设用地使用权;(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4)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5)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6)交通运输工具;(7)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属于不动产(如房产抵押贷款),对于动产,一般设定质押担保方式(如车辆质押贷款),物权法另有规定。 2014-04-17 17: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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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775 有,可以居住和租出去都可以,有1382078不明白9992的随时来电咨询我天津房产抵押消费贷款 是指借款人以自有产权房屋为抵押,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用于购置房产、汽车、装修等消费的贷款。申请贷款的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1.年满18-7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农业户口(本地和外地)可受理3.住宅类房屋可贷6成30年,底商房龄10年以内可贷6成20年4.房屋面积40平米以上(40平米以下本公司均可办理)5.区域:天津市内六区以及四郊五县包括)、汉沽、大港 东丽、津南、西青、北辰、武清、宝坻、静海、宁河、蓟县)(要求产权清晰,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6.房龄+贷款期限≤40年,贷款期限**长为30年借款人的年龄+贷款期限**多不能超过70年可以办理天津房屋抵押贷款、已贷款房再贷款、短期拆借当天放款.房屋买卖.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我单位已于天津各大银行合作签约不成功不收任何费用。 2014-04-17 17: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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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010 有呀,房子本来就是你的。 2014-04-17 17: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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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居住权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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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两种肯定是不一样的。房屋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于他人所有的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乃至收益的权利。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国商品房产权只有70年,70年后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l)国家所有住宅;(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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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各类用地都有使用期限。比如住宅类70年,工业用地50年,一般是满了国家就收回。但是住宅用地特殊点,因为上面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且不可能到期就把住的人全赶出去,所以《物权法》对住宅类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住宅用地试用期满后自动续期,国家不能无偿收回。要收回也只能以征收的形式给补偿金后才行。至于要不要重新交土地出让金,交多少,现在还没有定论,可能要第一批住宅用地到期后看怎么处理才知道。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由开发商或者之前的业主出了,就不用再买。房改房在转让之前就要买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1%)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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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居住权怎么查答
房屋的居住权其实是无偿设立的,但如果说当事人有额外的约定除外,房屋的居住权可以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所以在查询的时候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进行查询,需要携带房屋的证件、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在进行查询的时候除了要出具相关的证件之外,还需要表明所查询的原因。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有额外的规定,即便是房屋在交易之后拿到了所有权,也不能轻易的赶走居住人。新房的居住权是默认的,一般房屋居住权会发生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当中,除了居住权之外,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还要判断房屋是否有正规的所有权,以及房屋是否能够正常的上市交易,有一些房屋面临着冻结或者是被转让,没有办法走正常的房屋交易流程,对于购房者来说,很容易会造成人财两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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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什么是房屋居住权答
居住权只是对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永久居住权所表的并非是完全的所有权,它只能说明居住人享有居住的权利,而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 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收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收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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