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保证通风顺畅,放置位置不会有积水现象,然后6要有维修的空间
全部3个回答 >商品房有两个使用年限,应看哪个
144****1042 | 2014-04-16 20:18:32-
148****2182 40年的当然会便宜了。但我想你没有必要退房,那样你损失挺大的。 2014-04-19 17: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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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418 我国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有七十年,因此,七十年后的使用权确实值得购房者关注。《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是,新修正的《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又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该规定并没有对住宅用地和非住宅用地进行区分。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房屋所有权人可以继续使用土地,无须另外申请。而依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另外申请,否则丧失土地使用权。但无论是按照哪一个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继续使用土地,都应当另行缴纳土地出让金。《物权法》中的“自动续期”,应当理解为期限届满后,按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金价格缴纳地价,而《房地产管理法》中的“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则赋予了政府调整出让金的权利。两个法律之间的差异还需要立法部门予以解释,在新的解释尚未出台之前,《房地产管理法》将优先适用。因此,从现行法律规定,尚不能判断你所购买的房屋,在七十年使用期限届满后,还需要投入多少资金才能继续使用。 2014-04-19 12:44:03 -
156****3376 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住宅现在为70年的使用期.
商业用地为50年的使用期.有的地方为40年. 12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住宅现在为70年的使用期.
商业用地为50年的使用期.有的地方为40年. 12 2014-04-19 09:08:20 -
147****6294 这块地本身是商业性质的,规划要求也应该是商业之类,估计是开发商做了变通处理,成了商业 公寓之用途,打了擦边球,也符合规划的要求,开发商卖的时候,宣传为住宅,实为公寓用途,但不是住宅性质,这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你住在该公寓,那今后的生活用水用电都会是商业性质的,按商业用途之标准收取,所以如果是自住,个人觉得是不划算的,如果只是投资,那到也无所谓。 2014-04-18 15: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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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071 只要房子适合自己,一般是没事的!放心购买! 2014-04-18 09: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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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642 这主要是看土地性质,如果是住宅用地的话,那么肯定是70年, 2014-04-16 21: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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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819 买商品房,你是享有两个权利,一是土地使用权,二是建筑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你就只对建筑物享有产权了,如果国家没有建设计划,则你需要按照当时的土地出让金水平,交纳土地出让金以延续土地使用权。
如果国家有建设计划,比如修路、建设公共设施、拆迁建新楼等,就会取回你的土地,并按照你的建筑物的折旧,补偿你一些钱,然后就是你搬家走人了。
目前就这个政策,因为还没有到期房产,所以还没出什么事情,已经有人开始质疑这个政策的合理性了,等待下文吧。 2014-04-16 20:3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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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于当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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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 年限就是商业用地**后您要以房产证上的土地使用性质还定商业用地当然可以 盖住宅,但是商业用地就是40年,不管您盖什么,土地的使用年限就是4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出让金肯定比住宅的贵。因为商业土地的价值比住宅土地的价值高。现在住宅需求旺盛,所以开发商都 宁愿把商业用地上盖上住宅出售。商业用地上的住宅不受住宅层高等的限制,所以很多复试住宅说做到 6米层高还按一层卖那么多半是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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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使用年限意味着我们对房子的使用期限,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是否意味着房子就不是我们购房者的了呢?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怎么办,如何面对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成为房屋产权短的购房者们作为关心的问题。 商品房使用年限 我国的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长?为什么会有40年和70年两种说法,甚至有的是60多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到期之后土地会不会被国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着的房屋怎么办?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土地氛围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为我们通常所说的“小产权房”,不属于商品房。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呢?关于此问题,目前还没有执行的实例。《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因此商品住宅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之后续期的问题不用担心,但是,目前尚无关于续期的细则,是免费续期还是收费续期,收费标准是什么,都没有定论。而商业用地届满之后的续期,则无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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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们**愿意纠结都就是这个商品房产权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产权年限的年限是70年,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到期之后土地会不会被国家直接收回,如果土地被收回,那么土地上附着的房屋怎么办?下面小编收集了一下关于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的房产知识,供大家参考。 什么是商品房使用年限?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期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而这里面耽误的两三年或者十几年都是包含在商品房使用年限的40和70年里的。 商品房使用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