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看吧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适应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民在我市登记的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第三条 在本市申请户口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凡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基本条件的人员,要求将户口从外市迁入本市市区和县级市或从本市县级市迁往市区的,经有关部门受理,符合本办法的准予迁入。在迁入地无直系亲属的18周岁以下人员,不予准迁。凡迁入人员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违反规定超生的必须经市人口计生部门核准。 在本市市区或县级市范围内申请迁移的,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的准入登记制度。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居住房屋属于自己的产权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使用权证的房屋。 本办法所称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是指:申请迁移人在本市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各类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包括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等其他合法的社会保障,人均收入不低于苏州市**低生活保障线。 第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七)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随迁。 第六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或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一)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职工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二)生产急需,经考核符合要求引进的技术、管理人员; (三)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毕业的苏州市生源技(职)校毕业生; (四)往届技(职)校毕业生被单位合法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年龄在30周岁以下,工作满2年,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 (五)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 (一)在市区个人投资实收资本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并合法经营3年以上,或近3年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二)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三)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四)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五)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六)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男60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父母; (七)符合准入迁移后的人员申请父母投靠的,需自迁入后满5年以上方可提出投靠子女申请迁移,且迁入后人均住房面积和生活保障水平不低于苏州市**低标准; (八)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凡被本市各类院校录取的本市籍学生,入学时不再迁移户口,被外地院校录取的,允许不迁户口的可不迁,均待其毕业后根据分配去向直接将户口迁往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被本市各类院校录取的外市籍学生,户口迁移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凡本办法第五至第七条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年限、投资纳税金额或购房面积,各县级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 第十条 凡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安置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第十一条 本市居民在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和农民子女出生、录取学生办理的迁移登记,只作户籍变更登记,不与经济利益挂钩,如涉及经济、土地分配和计划生育等问题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凡提出申请要求的人员,应根据申请的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要求由相关受理部门公示。凡以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户口的,注销其已迁入的户口退还原籍,并依照国家相关法规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 经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迁入苏州市区或县级市的人员,统一凭《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迁入地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由公安分局或县级市公安局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当年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凭加盖市或县级市人事部门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至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苏府〔2003〕67号)同时废止。
全部8个回答 >买多少平米可以迁入青岛市区户口?
143****3198 | 2014-04-16 11: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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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064 您好!我是**网编辑,青岛买房落户政策是需要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取得青岛户口以后,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转到胶州。 2014-04-18 20:32:04 -
136****8935 如果在青岛这边买房子的话,需要一次性付款,100平方以上才可以落户 2014-04-18 10: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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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181 可以先把户口落到集体户,然后再买个房子,就可以落到房子那里去了 2014-04-18 09: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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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773 如果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等等,可以自己申请办理,花钱少,但是费时费力。如果个人情况特殊且复杂,**好找人事代理公司,省时省力且专业。只要购买100平米以上的新房并一次性付清房款就能让外来户实现成为青岛新市民的伟大梦想这是近几年青岛市为照顾外地人而推出的利好政策;这是落户青岛的相关政策 ,看一下,其实挺简单的,你可以先办个高级技工证自已办理落户口试一下,那样你会省很多钱的。这是少花钱的**好途径。
一、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入市落户 在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属于工人身份, 男年龄50周岁、女年龄45周岁以下,取得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该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以上的在职职工;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取得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并已履行满一年,该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年以上且符合当年高级工引进工种范围的在职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未婚子女可在工作所在地申请落户。 高级工引进工种范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向社会公布,2007年度引进工种范围共58个。
1、车工(含数控车床工)
2、铣工(含数控铣工)
3、磨工(含数控磨床操作工)
4、镗工(含数控镗床)
5、数控钻床操作工
6、加工中心操作工
7、焊工(含电焊工、气焊工、化工检修焊工、汽车焊装工)
8、金属热处理工(含热处理工)
9、冷作钣金工(含冷作工、化工检修铆工、船舶钣金工、汽车钣金工)
10、涂装工(含汽车维修漆工)
11、装配钳工(含钳工、港机装配钳工、港机结构装配工)
12、工具钳工(含铅锌模工)
13、机修钳工(含维修钳工 化工检修钳工、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电动装卸机械修理工、印刷机械维修工)
14、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含仪表调修工、电测仪表工、无线电定位仪修理工、测绘仪器修理工)
15、手工木工(含木工、家具手工木工)
16、精细木工(含木模型工、木雕工)
17、化学检验工(含分析工)
18、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含天车工、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内燃装卸机械司机、电动装卸机械司机)
19、金属挤压工(含修模工、研磨工)
20、搪塑模具工
2... 2014-04-18 09:48:43 -
132****2792 你是青岛户口的话就很方便啊,你老婆只需要办理夫妻投靠就行了。上你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户籍科,他们会给你列张单,上面有你老婆需要开的证明,大多是在原籍开的。就是开这些证明比较麻烦,比如初婚初育证明,有些地方的ZF办事人员非但不办还语出伤人,我当年还是找人办出来的,很是气愤。你做好心理准备,半个夫妻投靠拖拖拉拉得一个月。
另外如果你是青岛集体户口的话需要把你的户口迁到你现在买的房子上成立家庭户口,之后再办夫妻投靠。 2014-04-17 10:26:48 -
132****6118 1.通过买房子,买100平以上新房,可以把户口转过来
2.通过人才引进,由公司把户口转入
3.通过找人,花钱办户口,也可以 2014-04-17 09:36:20 -
145****8869 如果外地人想在青岛落户的情况下,**只能拿出25万左右的话 还是去郊区比较好,买一套一手房面积高于100平以上的就可以落户了 ,如果比较喜欢市区的环境,可以吧户口落下来后在这边买一套小房子 ,直接吧户口迁到这边就可以了。 2014-04-17 09:2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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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855 可以先把户口落到集体户,然后再买个房子,就可以落到房子那里去了 2014-04-16 12: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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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在**不可以。在人才中心也不可以(除非以单位名义挂靠得)。买个新房100平米以上就可以落户。或者单位集体户口可以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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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买了房就可以在绵阳上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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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四)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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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通过买房来办理落户对房产的具体要求是:1, 房产建筑面积达到或超过100平方米。2, 房产是从开发商处购得,也就是非二手房。3, 购房人必须在青岛缴满一年以上的社保。4, 所购房产不能有贷款,且取得房产证。必须同时满足这四条,购房人和其家人才能将户口落到房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