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要按《入住通知书》安排的时间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办理收房手续。主要需要带四个证件:身份证及复印件、房产证、购房合同、婚姻证明。还需要携带照片(1寸或2寸)、买房发票收据、贷款合同及首套房证明。建议全部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
全部3个回答 >回迁户应交纳哪些证件 需要问开发商提供哪些手续
157****8073 | 2014-04-15 15:13:10-
136****3777 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照片 2014-04-18 10:01:51
-
136****6139 面积90平以下1% 90-144平交1.5% 144平以上交3% 还有维修基金3% 2014-04-18 09:39:03
-
142****4517 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2014-04-18 09:11:37
-
147****5163 房屋竣工报告、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2014-04-17 11:21:20
-
147****5831 看面积吧90平以下半分之191-144百分之1.5 144平以上百分之3 还有维修基金吧 2014-04-17 09:48:51
-
137****2066 政府准许证件 和房屋土地凭证 2014-04-17 09:47:47
-
142****2314 土地证、开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规划批准的建筑图纸、房屋交易中心认可委托的测绘报告,各地方交易中心要求的其它特殊资料(如我们这里还要效果图、项目照片、派出所出具的项目各户门牌号登记文件)。
有了以上资料,项目可以备案办理权属登记和产权证。而后每个业主携带《商品房销售合同》(我们这儿还有《权属登记表》)、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购房**就可以到房屋交易中心按照要求缴纳手续费、契税等费用后办理房产证。
具体可以到当地房屋交易中心的相关窗口询问。 2014-04-16 16:44:02 -
141****5425 房屋交付准备条件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商品房交付的期限和条件以及交接的手续。例如合同中明文规定:第八条,出卖人应当在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即丹阳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第十一条规定了交接的程序:商品房达到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买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因所购买商品房为住宅,房屋交付时需要具备的文件是:
■XX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交付过程相关程序
第一步:商品房具备合同规定的条件后,开发商应书面通知买受人。
首先发出该通知的时间要在房屋交付期限之内,其次该通知必须是书面形式,**后是发出该通知的时候,合同所规定交付条件应具备的文件均应完备。如果是仅仅是口头通知或者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情况下发出的通知,均应视为无效的通知,购房者可以不予接受,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责任应由出卖人承担。
在此提醒购房者,应注意通知的有效性。
第二步: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而所购买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合同规定,上述文件应当向购房者“出示”,但鉴于大多数购房者不是房地产专家,很多人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个文件,所以建议购房者向开发商索要一份复印件到相关政府部门进一步核实后比较稳妥,而不仅仅是简单地看一眼。
提醒购房者在这里应注意的是不要急于进行房屋实体的验收,而要先审查上述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
第三步就是实际收房了,此时应注意的大多是建筑、装修、装饰方面的问题。
*朋友们注意*有些购房者经济上之所以受到了损失,主要是没有注意法律问题而匆忙入住,如已经超过交付日期、不具备相关文件、甚至是虚假文件等。根据实践经验,如果开发商通知入住的时候房屋不具备交付条件而购房者实际入住就是实际接收了房屋,那么再以延迟交房来进行索赔就比较困难,这也是本文反复强调通知本身的合法有效以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有效的原因。更为重要的是不经审查而匆忙入住有可能丧失退房的权利。
交付逾期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约定:第九条,出卖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逾期不超过**日(该日期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逾期超过**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见已签合) 2014-04-15 15:34:02
-
答
-
答
五证两书一表房地产的“五证”,就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简称。一、《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就是建设单位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该项目位置、高度、容积率等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律凭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该建设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需求的法律凭证。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是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经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其中,“经济适用房”用地是《划拨土地》;“商品房”用地是《出让土地》。两种土地性质不一样。《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买房填写合同时一定要看实际使用年限还有多少年。根据《物权法》相关条款: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集体土地和耕地是不容许随意改变其性质、违法出租、买卖和搞房地产开发的。四、《建设工程开工证》就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证》的建筑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没有以上“四证”,该项目用地和建筑就是违法的。五、《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就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性文件(如果是现房,开发商只须出具竣工备案表)。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所填写的“购房合同、内部协议”等都是无效的。“五证”中**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两书”是指新建住宅《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提交给购房者的文件。购房者有权索要。“一表”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填写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在购房合同第八条注明:开发商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时提供“两书一表”时还要同时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尤其是《消防验收备案表》一栏是否通过。《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开发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建设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其建设的楼盘质量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现了质量问题,经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交房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的资料:1、《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从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了。2、《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从名字就知道是干嘛的了。3、《竣工验收备案表》:这东西说明房子是经过检查,工程、配套等各方面合格,政府准予交付使用的凭证。4、《商品房面积实测表》:这东西说明了每套房子实际建造出来的面积是多少,房子补差价的凭证就是这个了,以后办产权证,也用的是这上面的数字。其他还有很多东西,不是必须提供的了,比如:《业主临时公约》、《物业管理合同》、《装修公约》……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听说收房时,开发商要给我们一些证件,像是保证书、说明书、验收备案表、面积报告和所有权证。这些都是为了证明房子没问题,我们可以放心住进去。不过具体细节我也不是很清楚,还得问问专业人士。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我听说在验收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些证件,比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土地使用权证和预售许可证之类的。这些证件好像挺重要的,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