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岗 位 职 责一、物业处职责一、根据所签物业管理合同,对所负责的物业项目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定期向公司汇报管理情况。二、制定所属物业处的年度计划、经费预算上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三、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属维修队、护管队、保洁队等队室开展工作。四、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物业处具体情况,制定本物业处的质量保证体系、管理细则。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二、物业处主任岗位职责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带领物业处全体人员对辖区的物业进行全面管理。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地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三、通晓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全处人员进行政策、时事、业务学习,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大厦)建设。四、根据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的原则,领导全处人员对辖区内物业的验收交接、环境卫生、庭园绿化、安全防范、公共设施、供水供电、治安保卫、交通管理、费用收支及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面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五、针对区内的物业分布、合理使用管理费用,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措施,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管理情况。六、完成公司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三、物业处副主任岗位职责一、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物业处主任对辖区的物业进行全面管理。二、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地有关物业管理的政策规定以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三、通晓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组织全处人员进行政策、时事、业务学习,搞好安全文明小区(大厦)建设。四、根据统一管理与专业分工的原则,协助对辖区内物业的验收交接、环境卫生、庭园绿化、安全防范、公共设施、供水供电、治安保卫、交通管理、费用收支及行政事务等各项工作实施全面管理,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五、针对区内的物业分布、合理使用管理费用,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质量保证体系、管理措施。六、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二节 制度规定一、社区文化制度一、各物业处主任全面负责所管物业项目社区活动工作,做好小区(大厦)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工作。二、拟订小区(大厦)社区活动的月工作计划和年工作计划,并上报公司审核。三、策划社区活动,并填写“社区活动计划申报表”,根据审批要求,组织实施,并做好“社区活动记录”。四、组织开展联谊活动和体育竞赛,丰富社区活动。五、每季度进行一次业主座谈会或走访业主活动,广泛收集信息,做好有关记录。六、对外联系和协调,对社区重大活动及小区的新事和新气象,通过新闻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塑造良好的社区形象。八、对文体场所及其设施设备进行管理,落实各项管理规定和员工岗位职责,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二、房屋管理制度一、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二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三 、每日巡查 1 次小区(大厦)房屋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四 、各物业处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所管物业项目的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 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五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三、公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为搞好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管理,更好地方便业主(住户)的工作与生活,特制订本制度:一、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为全体住户共同使用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或占用。二、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分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设施时,应按价交费,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三、要自觉维护公共配套设施内的各种设施,遵循各种设施的使用、操作规程或有关规定,不得损害、破坏,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四、公共场所内只能进行健康、合法的活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纪行为。五、在使用有关公共配套设施时,大家要互相尊重、文明使用、不得推拉、抢争,不得高声喧哗。六、公共配套设施内要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乱划,违者除负责清理、恢复原貌外,还处以一定的罚款。七、由专人对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保证公用设施设备能正常的使用。四、车辆管理制度一、各物业处对所管物业项目区内车辆依法循章开展管理工作。二、需要收取车辆保管费的,负责按物价部门收费规定收取车辆保管费。三、各物业处应熟悉掌握小区(大厦)车辆流通情况,车位情况,合理布置安排,优先保证业主使用车位。四、负责指挥区内车辆行驶和停放,维持小区(大厦)交通、停车秩序。五、负责对小区(大厦)内道路和停车场的停放车辆进行巡视查看,保证车辆安全。六、2.5吨以上货车(搬家等特殊情况除外)、大型客车以及载有易爆、剧毒、放射等危险品的车辆禁止进入小区。七、机动车辆在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禁止鸣号、试车、修车、练车。八、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九、对小区(大厦)车辆管理情况定期向公司汇报。五、大厦停车场管理制度一、停车场护管员负责指挥车场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并在《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二、应确保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内整齐有序。三、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登记备案。四、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五、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六、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七、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八、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窗、后备箱有无撬痕。六、小区停车场管理制度一、 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二、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三、 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四、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五、 留意进入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六、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七、小区装修管理制度一、各小区管理处负责本小区内具体装修管理事宜。二、各管理处应履行职责,认真审核装修项目、范围和施工队伍,加强督促检查,同时将装修申请表、施工图等资料归楼保存。三、各管理处应当经常巡视本小区内有无违规、自行装修现象,如有应立即制止。四、在业主装修期间,各管理处应注意公用设施、设备不被装修损坏,如果发现有损坏部位,应立即责令恢复并按照《装修管理办法》处理。五、各管理处应注意在业主装修期间,其装修行为应尽量不能影响其它业主的生活、工作活动。六、各管理处应制定有效措施对装修施工队进行管理。八、 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紧急处理一、报警程序1.报警:一旦发现打架斗殴、流氓滋扰、聚众闹事等治安事件,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通知所有护管员集合并报警。2.报案人要讲明发案地点、人数、闹事人员是否携带凶器,并报告自己的姓名。二、处理程序1.护管员接到命令后立即赶到出事现场,将斗殴双方或肇事者分开,把肇事者带到保安部办公室处理;2.保安人员检查现场是否有遗留物,公共设施是否遭受损坏、损坏程度、数量;3.如事态严重,有伤害事故发生,保安部应及时与当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联系;4.在将斗殴人员带往保安部途中,要提高警惕,以免其逃跑;5.夜间值班经理: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出事现场,发出控制事态发展的指令,负责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身份、居住地点,并进行必要的处理;九、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一、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巡查时发现电梯困人,立即报告当值领班和组长,组织保安员、维修员到现场协助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工程部。二、当发生停电时要首先检查电梯内是否困人,若困人按照第一条处理。三、解救时应先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四、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五、组长填写重大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十、大厦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1)接到大厦将要停电的通知,应在停电前通知业户和顾客。工程组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大厦首层;管理处应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2)未预知的情况下大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工程组,检查停电原因并通知相应部门。(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大厦出入口维护秩序。(5)应加强巡逻密切注视大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谁能帮我制订一个管理制度?
135****8796 | 2014-04-13 18:48:37-
157****0157 建议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网上的信息都是不太全面的,**好直接去做有依据的地方去看 2014-04-16 14: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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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272 现在物业很多只是保安不保全!个人意见 2014-04-15 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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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739 学生会是由本院学生骨干组成的学生组织,是本院学生工作的主要力量。为了增强整个团委、学生会的凝聚力,保证团委、学生会正常、高效运转,特制定本条例。团委、学生会任何成员都适用于本条例。团委、学生会为此建立了一个干部考评小组,由团委副书记(学生)、学生会主席担任组长,常委全体成员为组员,整个考评工作由团委书记(老师)进行监督、指导。
第一条:必须遵守校规校纪,如有严重违规者,罢免其在团委、学生会的一切职务;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者,作内部批评教育并以书面材料做检讨。屡教不改者,由常委讨论,劝其自动辞职。
第二条: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工作积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团委、学生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必须学习态度端正,政治思想上进,个人作风严谨,且品格优良。
第四条:在出入各种场合时,应注意仪表、文明用语,不得存在有损团委、学生会声誉的行为,若有违反,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一定惩罚。
第五条:团委、学生会常委对违反有关制度和相关规定的干部进行处分,处分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警告、勒令退出四个等级,视具体情况给予当事人何级处分。
第六条:团委、学生会常委对干部进行考评的内容包括业务、态度、出勤等方面,考评资料存档,并向上级报告考评结果。
第七条:团委、学生会每学期由常委组织推优工作,评选5~6名“信息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并向获奖者颁发证书。
第八条:部长以上团委、学生会成员因一定因素,自动辞职者,应向常委会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移交工作。在此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具体施行如下:
一、流程制度
1、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初制定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并上交常委会审批,经常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执行。
2、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具体活动时,应提前向各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示,填写活动申请表讲明时间、地点、缘由、经费等问题,经常委讨论通过后方可正式进行,团委学生会各级机构事宜须向上一级机构请示或商议并给予统筹安排,不得自作主张。
3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须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同时将活动有关资料上交团委办公室、学生会秘书处。
4、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积极完善部门工作制度,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督制度,充分调动积极性,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例会制度
1、 团委、学生会例会两周召开一次,地点在团委、学生会会议室;团委、学生会常委例会不定期召开。
2、 团委、学生会常委必须准时参加常委会,因故不能出席者因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并需经得团委书记同意,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给予内部处分。
3、团委、学生会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例会,因故不能出席者因事先以书面形式请假并需经得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同意,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给予内部处分。
4、会议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以保证较高的效率;会议过程中务必将手机关掉或改成振动。
三、值班制度
1、学生会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 8:00-11:30;13:00-16:30; 18:30—21:30,值班地点为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值班实行个人负责制。
2、团委、学生会值班应做好卫生打扫及保洁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3、因故不能值班的成员应提早向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请假,以做好人员替换。
4、值班工作由团委、学生会常委监督。
四、财务制度
1、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收入(包括所拉赞助,宣传费用,票务费用,场地费用等)必须如实上报至办公室或秘书长处。
2、进行每次活动前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先进行经费预算和经费申请,经常委同意后方可使用;
3、团委、学生会成员各部门凭正规发票向办公室主任或秘书长报销;同时需注明具体用途,核实无误后方可报销。
4、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结束后必须进行账务总结,经核实后记入账本;
5、办公室主任和秘书长必须在每学期末将团委、学生会财务收支情况做全面总结,并在每年一次的双代会上公布 2014-04-15 13:38:06 -
157****7805 所有的央企都是国企,但国企不一定都是央企。因为,所谓“央企”是指直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如国资委等)的国有企业,目前央企好像还有160多家。另外,现在各个省市国资委都有下辖的国有企业。在中国,各级国资委代表国家行使出资人权利。 2014-04-15 09: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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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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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物业管理制度答
物业小区管理制度(1)治安管理规定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9、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5)停车管理规定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 (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9、停车场保安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迅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出入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管公司补发出入卡;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车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6)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综合管理、群防群治。2、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住户消防安全意识。3、物业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4、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教育儿童勿在小区内玩火。5、发现初期火灾要及时扑救,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6、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7、遵守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8、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9、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10、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11、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12、物业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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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物业财务管理制度答
这个没有具体规定,装修可以自己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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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常规性的公共服务。这是指物业管理中的基本管理工作,是物业管理企业面向所有住用人提供的**基本的管理与服务。主要包括以下8项:(1)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2)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3)环境卫生的管理;(4)绿化管理;(5)保安管理;(6)消防管理;(7)车辆道路管理;(8)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这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为改善和提高住用人的工作、生活条件,面向广大住用人,为满足其中一些住户、群体和单位的一定需要而提供的各项服务工作。专项服务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大类:(1)日常生活类;(2)商业服务类;(3)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类;(4)金融服务类;(5)经纪代理中介服务。如物业管理企业在做好公共服务的同时,在管辖的住宅区内附属开展装饰装修、美容美发、餐饮、副食等多种经营服务。 (三)委托性的特约服务。特约服务是为满足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通常指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未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在专项服务中也未设立,而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又提出该方面的需求,此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其需求,提供特约服务。如小区内老年病人的护理、接送子女上学、照顾残疾人的上下楼梯、为住用人代购生活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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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格擅自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责令停止房地产中介业务,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吊销资格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吊销资格证书,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四)超过营业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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