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适房申请标准没有改变,你目前还符合申请标准;2、如果你在轮候期间结婚的,你爱人的收入、资产、住房情况需进行汇报,如果不符合2人家庭标准的,取消轮候资格;3、今后变更工作,如果年收入超过申请标准,将取消资格。
全部2个回答 >经适房的准入标准
155****7339 | 2014-04-12 12:21:09-
146****4637 没资格了,有过房产记录 2014-04-15 09: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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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231 该负责人表示,规范和调整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等相关政策,是本市住房保障工作中很重要的一项任务。经济适用房购买标准的审核包括家庭住房情况、家庭收入及资产情况等,其中,家庭收入只是一个阶段性的动态因素,当初定下来的6万元的标准,是根据当时的实际的保障能力来制定的,但不同的发展阶段标准是不一样的,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这个标准将在今年根据**新制定的《北京市住房管理保障办法》内相关规定进行适度的调整。而实施后的新标准也将在一定阶段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2014-04-14 17:28:48 -
135****5663 可以去试试,但是应该不行 2014-04-14 1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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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8244 在收入标准方面,认为人均月收入2300元合理的占40.7%;认为太高了或有点高的占17.5%;认为偏低的占36.5%,主要感到这个标准还不能满足“夹心层”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要求。
在财产标准方面,认为人均7万元标准合理的占42%;认为高了的占18%;认为低了的占34.7%,主要考虑这部分申请家庭虽然能够支付购房**款,但是还贷能力还不强。
在住房困难面积标准方面,认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标准合理的占48.4%;认为偏小的占31.9%;认为偏大的占16.6%,主要是担心符合标准的家庭数量较多,而供应房源可能数量有限,导致轮候时间过长;有部分市民建议,不同情况的区(县)宜有不同的住房困难面积标准,这样可以分批、分步解决住房困难。 2014-04-14 1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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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经适房准入标准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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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南宁法制办透露,将于12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较于2009年出台的旧《办法》,新《办法》提高了经适房准入和上市交易门槛。 据了解,本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准入门槛有所提高。过去只要有南宁户籍就可以申请经适房,现改为要拥有南宁户籍的同时还要满足户籍3年以上并在本市居住生活的条件。同时,还将原来“家庭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规定改为“没有住房”。 此外,对经适房交易的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新《办法》明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为有限产权,未转为完全产权前不得上市交易。 在项目开发方面,对房价控制也更严格,规定经适房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公布价格销售,不得价外收费。 同时,新《办法》也为开发商也带来了利好变化,相较原来只有银行贷款一个途径,现允许抵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同时,规定经适房建设用地纳入南宁市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行划拨方式供应,且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另外,对经适房开发建设单位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允许开发建设单位按不超过项目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套建设商业服务用房用于自行销售或者出租。 截至2015年11月18日,南宁已分配5.74万套经济适用房。当前南宁市经适房缺口大,轮候人员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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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来说违反了,有一条2人家庭净财产27W以下。但是都通过审核了,估计没问题了。而且就是车不在你名下,也算不到你家庭财产,但是这点不绝对考虑到赠与人与你的关系,总之应该没人为辆车跟你较真吧。只是个人认为啊,关于政策的情况和条款的解读,实在不放心应该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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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房地产去库存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前不久召开,“化解房地产库存”被列为2016年我国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一。 据报道,“十二五”期间,首都北京已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实现了市政府2015年底基本解决保障房有效备案家庭住房困难的承诺。“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北京在解决已有轮候家庭以后,不再新建经适房、限价房,未来的建设围绕着棚户区安置房、公租房以及自住房展开。 “经适房”或退出市场 经适房的制度要追溯到上世纪。1994年,彼时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住房困难户、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并按照国家住宅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2007年11月19日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在我国,地方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转售多有规定,一般要求取得房本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但因其初次购得时大大低于周边商品房,而转售时价格则与周边商品房相差不多,经适房一向被视为“香饽饽”。 既非完全市场化,又非完全政府保障,性质略显模糊的经济适用房,因暗藏“寻租”空间所以自推出后便争议不断,其存废也引起社会争辩。 在2008年中国大规模新建保障房以前,经济适用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主力。此后则是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因两者一般以出租为主,并不对外销售,可以避免不少“违规获利”的情况。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表示,经适房应该退出保障房市场,因为管理成本很高,并且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去租赁更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赵秀池教授则认为,未来经适房取消是大势所趋。新的经适房也逐渐全面停建,停建后会使一部分保障群体进入公租房、自住房的需求行列。 对去库存有利 “经济适用房逐渐退出保障房市场,是个大趋势。”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 虽然全国各地退出经适房尚未有明确时间表,但各地已有所行动。早在2012年1月,江西省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停建经济适用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2012年3月,广东大力推进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广东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体,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鼓励各地发展小户型公租房,将逐步对现有的廉租房、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并轨”管理,只租不售。 河南则明确提出,从2014年起停建经济适用住房。 2014年4月1日,烟台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合一”,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武汉、福州等地的经适房也已陆续退出市场。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去库存”成为明年我国确定的五大经济任务之一。为此,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鼓励各方购买库存商品房出租、鼓励房企降价,以及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等手段一并祭出。 面对巨大库存压力,自2014年开始,多地开发商已选择降价走量去库存。开发商频繁采取以价换量的举措,“打折优惠”、“垫**”、“送精装”等促销戏法频频上演。随着市场供应不断放量,买房者心态愈发理性。 在业内人士看来,去库存,或更多寄希望于供求关系。经适房供应的减少,会加速刚需人群入市,间接为2016年的楼市增添“一把火”。 陈晟认为,保障房未来供应的比例还是比较大,动用货币化政策,通过购买商品房变成保障房的方法,对去库存是有利的。欧阳捷也认为,如果全面停建经适房,对库存来讲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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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经济适用房是政策性住房,只有达到条件(经济、个人资产、人均住房面积)才有资格申请,审核后,还需要公示、轮候、等待摇号,几率相对来说较小。第二、两限房就是政府通过减免开发商的各种税款,从而限制房价、限制户型(面积)。比起经济适用房来说,两限房的申请条件要比经济适用房宽松一些,主要针对中高收入家庭。具体的北京市两限房政策还没有出台。第三、地理位置和交通方便程度的差距程度原则上讲不会有太大的差距,几乎都在四环以外或在远郊区,比如说顺义、亦庄、通州等地。2012年通往顺义、亦庄等地的城铁就将通车运行。相比较而言,两限房比经济适用房要容易购买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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