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诉讼标的按比例收取。
全部3个回答 >去法院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诉请的诉讼费用,大概多少?
145****1204 | 2014-04-03 19:39:14-
156****8849 为什么要去法院诉讼? 2014-04-06 09: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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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413 如果你们调解成功,按照规定法院会退回一半诉讼费给原告。
原、被告可以就诉讼费的分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2014-04-04 13:11:12 -
145****4825 这属于不按合同的经济纠纷,诉讼费一般在百分之15左右,只要你起诉了,开发商肯定会主动找上门来,要求和平解决,就是要你撤诉。
因为起诉后在没有开庭前撤诉付诉讼费的半。你必须要他先付违约金的一半,剩下的写张有效合同,待撤诉后再全部付清,诉讼的费用也要开发商付清。 2014-04-04 10:13:46 -
153****6994 开发商一般是没有义务帮您办房产证的,办的话得另交好处费,其实自己办的速度更快 2014-04-03 2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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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官司一般是不能确定具体时间的,还要根据具体的审理情况来确定。但是,法院在案件审理中,有一个总的审限规定,如果法院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则应该在三个月内结案。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则一般情况下也应该在六个月内结案。如果情况特殊的,经批准,还可以延长审限。民事案件诉讼费的缴纳由诉讼费交纳办法确定:(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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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草法律文书一般按件收费。各地区有一定差异,大致如下: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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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市降价“维权”事件正在一些城市上演。今年6月,因售价下调,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的“十里春风”项目售楼处被业主“包围”,并被要求退房。从此开启了本轮降价“维权”的先河。此后,合肥、长沙、杭州、天津、郑州等一批二线城市也陆续出现类似现象。万科给“房闹”每户退款100万?该传言在地产界炸了锅。10月10日万科被迫回应,厦门白鹭郡发布声明称,近日网上传“白鹭郡项目因降价对前期业主退款”,实为对一些要求不包含温泉入户的买家的变更补偿。鉴于过往售楼处被砸的“惨痛”经历,开发商通常不选择“直接降价”的做法。通常的做法是“降配”,指在不调整价格的基础上,对装修、绿化、温泉等配套设施的标准进行下调。有些项目还会变相降价,比如赠送家电等等。以上乱象表明,这次房价真的是跌了。统计局发布了9月70个城市的房价数据,楼市的传统旺季“金九”失色,一线城市房价环比下跌,二三线城市涨幅也出现回落。除中西部房价上涨外,全国市场一片跌声。当然,跌幅并不大,新房方面,上海和深圳分别下降0.1%和0.2%,北京持平,广州上涨0.4%;二手房方面,北京和上海均下降0.2%,深圳持平,广州上涨0.2%。另外,二三线城市的涨幅也有所回落。自2016年3月南京、苏州等地出台调控措施至今,本轮房地产调控已持续了30个月以上,时长超过以往任何一轮调控。且进入2018年后,调控频率有增无减。据统计,截至10月初,年内累计房地产调控次数更是接近400次,比去年同期增加八成,创历史同期新高。大家逐渐形成了共识,调控政策已致楼市“质变”,房市拐点真的来了。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与以往相比,本轮调控还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调控深度不断下沉,在很多城市,差别化调控政策已经下沉到区、县一级。二是执行层面不断强化,政策效果得以延续。今年6月,七部委宣布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随后,对市场乱象的整治范围迅速扩大,全国大部分市场异动的城市都加入其中。10月19日广州市增城区、南沙区、花都区“放开限价”的消息在社交媒体广为传播。这场广州限价松动风波只是央地博弈下的一次小小试探,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本轮房价调控政策像历次一样行将走向尾声?不会的。“房住不炒”已上升为政治任务。让高房价逐渐“慢撒气”、实施租售并举已成为政策共识,更严厉更长效的政策还在路上,比如大家热议的房产税、空置税、投机税,此外,取消预售证制度这类狠招也在一些城市陆续推出。在此高压态势下,“活下去”成为业界共同呼声。另一方面,人们的居住观念也将会改变——你不一定要拥有,但是可以租住,这也许将渐渐成为主流的居住理念。回顾一下,2008年、2011年、2014年分别出现三次降价维权浪潮,随后都是房价报复性上涨。这次会重演这类逆转吗?恐怕也不会的。一些城市陆续出现土地拍卖大面积流拍现象。“面粉”都没人要了,但“面包”总会有的。只是这次,“面包”将以租售并举、共有产权、长租房的形式出现。这次恐怕才是真拐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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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不再独大,地方财政结构仍需改善据报道,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团队研究的相关课题成果显示,近年来,房地产相关税收在地方财政占比不断增加。地方财政构成已一改土地出让金一家独大的情况,对房地产相关税收依赖度正慢慢超过土地出让金。研究结果显示,上海、北京、海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6地房地产相关税收已超过土地出让金比例,而浙江、江苏、安徽、河北等地对土地出让金依赖依然较大,浙江、江苏土地出让金更是相关税收的2倍。浙江、江苏、安徽、河北等地,尤其是浙江、江苏,对土地出让金高度依赖的理由很简单。这些地区都是两个超一线城市,辐射区域内经济相对发达,二线城市在房地产兴盛的态势中,这些地区受到超一线城市的带动而楼市看好,它们有地可卖所以土地市场畅旺,但房子本身的保有价值比交易价值要大,所以对土地出让金依赖度高,而房地产税收则比不过。不同的是,房地产税收超过土地出让金的6个地区则有所分化,一边是两个超一线城市,另一边是地广人稀、相对偏远而在上一轮楼市中泡沫比较严重的地区。虽然结果是一致的,但成因大不相同。对京沪两个超一线城市而言,土地有限,近年土地交易面积有所收缩,逐渐陷入无地可卖的境地,而且作为政治文化中心的北京和经济中心的上海,城市发展潜力和未来价值均不断推高房价,房屋交易亦相对频密很多,于是无地可卖和房屋交易频繁的双重效果,自然是房地产税收超过土地出让金了。海南、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则是完全不同的状况,这些地区都相对偏远,地广人稀,作为房地产市场上游的土地市场自不看好,对房地产税收依赖度更高也就不难理解了。过去十几年来,土地出让金规模不断扩大,从2007年的8000亿元到2014年的将近3.2万亿元,7年翻了4倍,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也一直备受诟病。客观上来讲,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减少是一个好的预兆,通常土地财政的发展路径是从依赖房地产税收到依赖土地出让金再到同时依赖,继而逐渐减少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并**终摆脱“土地财政”,实现财政体系健康发展。当然,对待不同的情况应有不同判断,显然京沪处于倒数第二个阶段,而新疆、内蒙古仍在第一个阶段。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始终有限,“土地财政”终将难以为继,大城市不可能一直扩围摊大饼。京沪在逐渐无地可卖的客观限制下,依靠本身的经济和财政实力正向着更良好的财政结构发展,而它们的特有条件是其他地区都不具备的。目前,各地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程度有所缓解,但对“土地财政”的依赖程度却仍在攀升,因为,对房地产税收的依赖同样是“土地财政”的一部分,而2013年,全国平均地方财政对房地产税收依赖度为14.8%,是1999年的3倍有多,京沪依赖度都超过了16%。即使日后转而依赖房地产税收,税收压力肯定会对房地产市场构成影响,所以相关的税制改革已经开始布局;而减税后,房地产税收又不足以支撑地方财政。总体而言,各地均应尽快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借助财税改革契机,逐渐建立起自力更生、财事权匹配、可自主发债并自己负责的健康财政体系。来源: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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